观澜寺后的林子里,一块巨石下方。
树叶与倾斜的石面遮挡了雨水,存下一块未被浸染成褐色的干燥之地。
浅黄色的粉状土上,散落着十余个漏斗状的光滑小坑。
“定真你瞧,这样的坑就是土狗窝。”
“这么小的坑,那土狗岂不是很小?”
“所以叫小土狗啊。”
虎儿折了根细草茎,伸入那如碗小坑里,缓缓转动。
定真盯住那一处的动静,惊道:“有东西在动!”
虎儿越搅越快,待小坑被他夷为平地之时,小土狗终于现身了。
灰扑扑的身子,只黄豆粒儿大小,短粗敦实,一丁点也不像狗。
定真脸上却不见半点失望。
挖小土狗的过程已经足够有趣,哪还在意这小虫长得像不像狗?
兴致勃勃的,定真捡了一根草茎粗细的细枝,也挖出一只小土狗来。
“哈哈!我挖到啦!”
“给我留一个。”
“平分,平分!”
凫趋雀跃的几人,很快将土狗窝瓜分尽了。
余欢拗不过,不得不收下属于自己的两个小坑。
她好几年没有做过这样童趣的事,吊小土狗却也并不生疏。原本只为应付,真做起来,竟生出不少因游戏而生的欣喜。
是呀,余欢也还是个孩子呢。
一整个白日,这群孩子便漫无目的地探索,本就幸存不多的土狗窝几乎全被祸害了一遍。
直到日落时分,才同定真分别。
心绪起起伏伏的一天同余晖逐渐收束。难过,不甘,遗憾,懊悔,欢喜……说不上什么情绪更多一些。
追逐着下山,凉风吹拂面颊。
小胖跑得太快,哎呦一声,摔了个屁股墩,软乎乎的手心也擦破了皮。
余欢忙让几人到附近找来些蒿子叶。
用掌心将叶子揉碎,仍觉不够细,索性放入口中嚼碎,吐出来,均匀敷在小胖红丝丝的手心。
“疼不疼?还有没有哪里破了?”
小胖是最小的一个,其实也最懂事坚强。不等人扶,自己站了起来,拍拍屁股,露出一口缺牙咧嘴一笑。
“不疼了。”
见他没事,几人均松了一口气。
大约是放松了,感官变得灵敏起来,总觉有一阵“嗡嗡”的声响。
余欢凝神细听。
“你们有没有听到什么?”
“什么?”
“嗡嗡嗡的,你们仔细听听。”
“好像是蜂子。”
“是从那边传来的——过去看看!”
-
大乾宝定十六年岁次庚子八月大初一日
宜
出行祭祀巡山栽种采撷
忌
嫁娶安葬凿井
傍晚,天将擦黑。
松林与归巢鸟儿即将眠歇,却被去而复返的人声搅扰。
“大哥,快点,快点!就在前面。”
鸟雀惊飞,独留老松向来者。寂静的黄昏里,老树无声地注视着。
是白日里那群小娃啊,还多了几个大人。
余家的,来了吕桃芳,李金草与余才周。
此外,小胖的娘亲郑香,以及铁栓爹李壮义也来了。
大大小小,乌泱泱一片,聚在树底。
“看,看!就在那儿!”
众人仰头看去。
约一丈高的树枝上,悬坠了一个葫芦蜂窝,嗡嗡作响。余才周目露欣喜。
“呵,还真不小。”
虎儿得意地摇晃脑袋:“我早说了,比你的头还大。”
铁栓又道:“不止,明明是比盘子还大!”
“才周大哥,里面应该有蜜吧?”
小胖目不转睛盯着蜂窝,食指含在嘴里,口水都流出来。
不等旁人回答,自顾自点头:
“嗯,肯定有。蜂蜜好甜好甜的哦……”
一众大人被这童稚模样逗笑。
吕桃芳笑着摸摸他脑袋:“有有有,肯定有。”
“等会儿让你壮义叔和才周大哥拿下来,给你多分些。”李金草道。
“唉,我家这孩子就知道吃,太丢人了。”郑香嘴上无奈抱怨,却并不客气,拍了下自家儿子的屁股,“不懂事的,得亏你金草婶子跟桃芳婶子不嫌弃你,待你这样好。”
小胖两岁时,他爹到上山采药,在山崖边踩空,摔死了。
寡妇门前是非多,这话在郑香身上并不适用。
郑香是逃荒来的,在秀水村无亲无故,嫁给小胖他爹后,才算有个落脚处。
许是灾年吃了太多苦头,小胖他爹还在时,郑香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连见人都怕。小胖他爹走时,村里人真怕她想不开,跟着去了。
却是他们多虑。
余欢仔细而隐蔽地观察郑香。
搂着小胖的女人皮肤黑黄,高颧骨,厚嘴唇。身量偏小,却并不令人觉得势弱,许是因颊边的疤与谈笑自如的气度。
她听过郑香这疤的来历。
这是一个曾拿刀与登徒子拼过命,让对方成了病残的女人。
余欢从前不是没见过郑香,却从未这样近地打量她。
那时,她出门都低着头,只盼别人看不见认不出她,哪儿还敢看人?
天已经黑了,仅能看出一点事物的影子。
柴火是农家的必需之物,周遭的树枝几乎被捡尽了。
李壮义去砍根长树枝,其他人则找来足够的干草。将干草缠在树枝一端,制成简易的火把。
蜂窝太高,得爬到树上才可以火把碰触。
人如其名,铁栓爹是个壮实的汉子。
适材适所,身手敏捷的余才周三两下上了树。
朝下伸出手:“李叔,给我吧。”
“都退开些,要开始烧了。”李壮义说完,将火把点燃,递给余才周。
“开始了,开始了。”
“才周大哥小心,蜂娘飞出来了!”
“放心吧,我哥厉害着呢。”
孩子们激动不已,连余欢也目不转睛地注视着烧蜂的动作,心绪激动。
人性深处,大抵都是喜欢掠夺的。
火光如舌,一端攀附火把,另一端抻长了尽情舔舐树上的小小城池。
火之用,良大矣。能变夜作昼,化生为熟;亦可驱寒送暖,惊退百兽。
——不止是百兽。
一切不容于人世的,或畏对人世的,同样恐怖火的光耀。
一只被火烟驱赶的葫芦蜂狼狈飞逃,求生的本能叫它竭力扇动翅膀,冲入深林中。
深林中,一个奔逃的身影,不属于山野的身影,比葫芦蜂更惊惶。
纤瘦的少年藏在矮灌之后,盯着不远处的火光,面目苍白。
他听得有童声道:
“哥,那儿还没烧干净!上边,往上一点……”
熟悉的,那快活的声音令他面色更白。
分明相识,却不敢被识。一股莫名的悲凄涌上心头。
林千宴落下泪来,一时恍惚。
他含着金汤匙呱呱坠地,好衣好食,不曾受过半分苦头,从未如此劳累过这具躯体,称得上十指不沾阳春水。
此刻呢?披头散发,气力虚浮,一如惧见日光而躲躲藏藏的野鬼。
为什么,为什么他要作出逃跑的事来?只因无颜面对父亲?
他无力瘫坐。
回去吗?不,他承受不了自己如此懦弱。
主动暴露,叫余欢他们发现他?这样,并非他主动回家,也不算是没骨气了吧?
不,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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