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硬卧火车上,过道不时有人往来经过。
程知渔买的位置在直不起腰的上铺,空调冷风直吹,晃感强烈,空气中的味道是难以描述的浑浊。
但这一切都无损程知渔雀跃愉快的心情。
因为,火车已经驶入A市,程知渔马上就要去往A大念书。
A大是什么概念,那可是全国T0级别的顶尖学府,是天下学子心中向往的圣地。
程知渔出生在连正经学校都没有几所的偏远村庄,他毫无疑问是真正的寒门贵子,是鸡窝里飞出去的金凤凰。
他成为状元后,母亲脸上的笑容都多了。人人都羡慕那命苦的眼盲寡妇生了个好儿子,今后也算是苦日子熬到头,可以坐着享福了。
当然,程知渔本人也是这么想的。
毕竟他成绩优异,长相又继承了母亲的秀美,人也上进,程知渔相信自己未来一定会成为响当当的大人物。
包间内突然飘来一阵异香,大人物被打断思绪,从上铺探出来一个毛茸茸的脑瓜朝下望。
下铺的大哥端着一桶紫色包装的泡面走了进来。
赠送的小叉子就叉在面桶边边上,泡好了一揭开,浓郁而霸道的香气就在狭小的空间内迅速散开来,大哥随意拿起叉子翻搅了一会,挑起面条就要往嘴里送。
忽而,一道清润的嗓音自头顶响起:“大哥,你这吃的是什么啊?”
大哥循声望去,只见上铺的少年正睁着一双杏眼看着他,顿时怔了一下。
少年的肤色如雪,巴掌大的小脸晕着烟雾般的淡粉,眼皮褶很深,杏眼圆圆,看人的眼神认真专注,澄澈得看不见一点杂质,整个人都透着一股说不出的灵秀气质。
这无疑是一张顶漂亮的脸蛋,就算他穿着朴素地窝在这昏暗的小角落里也遮不住他的光华。
在同程的20个小时里,大哥已经听见程知渔不经意的三次提起过他是要去A大念书的大一新生。对这个样貌出众的高材生,他还是挺有好感的。
于是大哥笑呵呵地告诉他:“老坛酸菜牛肉面啊,你想吃吗,在9号车厢那里可以买。”
程知渔舔了舔唇,觉得自己是有点饿了:“多少钱啊?”
大哥吸溜着酸爽的面条,含糊道:“十块钱。”
程知渔惊愕地瞪大了眼睛:“这么贵!”
……十块钱?!!
程知渔顿时把脸一沉,唰的把头又缩了回去。
十块钱一碗面,怎么不去抢啊?!
什么面条要十块钱,看着还黑乎乎的,一看就难吃!
在他们那的小县城里,五毛钱就能买到一个拳头大的馒头了,十块钱都够他吃上俩礼拜早饭了!果然大都市就是人心险恶,还没落地呢,就先给他上了一课。
大哥没听见声音了,就又问道:“你不吃吗?”
少年的声音闷闷的响起:“谢谢,我不要了。”
这泡面纯添加零天然,而且腌制过程搞不好是人家拿脚踩的,穿没穿鞋都两说!
程知渔才不花这冤枉钱,他咽了咽口水,窸窸窣窣地摸来自己的背包,一边嗅着泡面的香气,一边从包里掏出自家带的盐水花生出来吃。
他一点都不羡慕。
孟子不是云了么,“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想要成为成功人士,道路上一定充满着诸多诱惑。
程知渔这么聪明,可不会上当。
虽然这十块钱程知渔不是付不起,而且出发前,母亲还把家里的鸡鸭鹅都卖了大半,把钱给他当生活费,叫他在外别太省,别让人看不起。做人要大方一些,不要像她,要多交些好朋友。
但程知渔还是改不掉抠抠搜搜的毛病。
村里的人都说他很像他的妈妈。
这并不是夸奖,而是挖苦。
他不仅继承了母亲的美貌,还学足了母亲的小气。
程知渔对此感到很自豪,一点也不觉得这样的评价难堪。因为在他的眼中,他的妈妈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程知渔出身贫寒,别说什么家庭托举了,光是家暴的爸和眼盲的妈这一条放在网络上就称得上不如重开的天崩开局。
程知渔的母亲长得很柔美,论长相可以说是村花。据村口的老婆婆聊八卦时所说,他妈的眼睛是小时候发烧,治疗不及时导致的失明。
由于看不见东西,没法下地干活,所以被他爹用一头猪就便宜地娶回了家。他爹是个老混蛋,喝醉酒会打女人孩子,据说他年轻时长得还挺周正俊朗的,但程知渔记事以来,他就已经是一副被酒色掏空了的潦草样子。
母亲总会护着他,也会在村里的顽劣小孩笑话他妈眼瞎,故意学他妈翻白眼的样子时冲出去对那些坏小孩破口大骂。
母亲没读过书,却对他的学习抓得很严。
她告诉程知渔,要坚强,宁可自大,不要自卑。一个人若是没有了心气,就会一辈子困在这穷乡僻壤。妈妈是残疾,但他不是。
这么多年,程知渔一直贯彻的很好。
不过幸好,缺大德的老东西已遭了天谴,在一个冬夜里醉倒在路边,活活被冻死了。
程知渔对他是没有什么感情的,小时候父亲单独带他,结果喝醉了看顾不上他,程知渔闷着脸转不过来身,差点活活憋死。
只是村里的碎嘴子们又多了一个可以拿来嘲笑他的点,说他妈是寡妇。
好在程知渔有出息,读书很争气,考试次次拿第一。
只是过于较真的书呆子性格让他不太讨人喜欢,比如,如果偶尔发挥失常,考了第二名,他还会求着第一名把卷子给他看,分析自己的不足。上课时程知渔的腰板永远挺得最直,喜欢回答老师的问题,还会主动给自己加作业。
教育资源落后的地方不仅是师资欠缺,最致命的是环境读书意识的缺乏。
在一群混日子的人中,程知渔显得格格不入,同学们都不喜欢他这样的书呆子,觉得他很装,所以他没有什么朋友。
因此,母亲很担忧他无法融入大学生活,程知渔却不在意。
狗成群,狼独行,他坚信自己可以成为人中龙凤。
起点低没关系,重要的是转折点!
升学发财死老登,他现在已经经历了两个,就差发财了!
可见考上A大就是他的人生转折点,是他积累财富的开始!
他这配置,放在小说里妥妥是草根逆袭流龙傲天的苗子。
想必在A大,他就可以收服一帮小弟,结交未来靠谱的合作伙伴,他下定了决心——他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在这寸土寸金之地买房落户,当人上人,走上人生巅峰迎娶白富美,把全家都接来一起过好日子!
下了火车,程知渔掏出老人机给在A市的表哥打电话。
母亲和舅舅一家不亲,但由于担心程知渔人生地不熟,还是给在A市发展的舅舅打了电话,希望表哥给程知渔带带路,有什么事能照顾一下。
也不知道是手机太老旧的问题还是信号不好,总之电话怎么都打不通。
程知渔只好一个人拖着大包小包的行李,辗转问路好几次,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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