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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3 章 何松玲番外1

小说:

七零大院来了个绝色大美人

作者:

刺棠

分类:

衍生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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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松玲跟着家里人来到京市军区家属院随军时只有三岁。

彼时何父在军区当兵,时常出任务,何母操持着家务,亲哥何松平六岁,正是爱玩闹的年纪。

何母让儿子多带妹妹玩儿,何松平就带着何松玲在院里玩些她没兴趣的玩乐活动。

滚铁环、打弹珠、打弹弓…

何松玲从小就是个安静的小姑娘,长得漂亮可爱,笑起来文静乖巧,家属院里哪家邻居见了都要夸上一句真乖。

虽说哥哥他们玩的游戏,何松玲不喜欢,可是她也愿意在旁边守着看着,听着他们闹腾。

可是,来到军区没多久,哥哥就被人打了,何松玲见到鼻青脸肿的哥哥时,小脸一皱,眼眶瞬间就红了。

“没事儿,你别跟爸妈说,我肯定要打回来!”

何松玲纠结地皱巴着小脸,不知道该告诉父母,还是该听哥哥的瞒着父母。

告诉父母,让父母给哥哥做主,瞒着父母,能让他们不担心。

何松平年纪轻轻很有骨气,觉得得自己报仇,那阵子何父不在家,跟随部队拉练去了,何母忙着张罗娘家弟弟的婚事,在这边采买了搪瓷盅寄回去,正忙得不暇他顾,听儿子说是走路摔沟里伤了,便找出红药水给他擦了伤口,再叮嘱两句多小心,便也没放在心上。

这年头,谁家养孩子不糙。

很快,何松玲又发现哥哥衣裳被抓破了,去报仇的哥哥又被打了。

这次,何松玲知道打人的是大院里的一个恶霸,比哥哥大几岁的孙正义。

“松玲,你会补衣服不?”何松平嘶嘶地□□着,小小年纪愤愤不平,又有些委屈,不管是因为年龄带来的身高和体力差距,还是这次知道对方的家世,他都有些沮丧。

他爸爸比自己爸爸的职位高很多很多,他身边还有一群小弟,那是自己惹不起的。

其实他也没惹孙正义,是孙正义看谁不顺眼就下手。

三岁多的何松玲轻轻点头,她学着妈妈平时给爸爸缝衣服的样子,一手捏着针,一手捏着线,穿针引线,再用针头扎进被抓破的衣服里,小小的人儿做得有模有样,开始补衣服。

一边补,一边啪嗒啪嗒掉着眼泪:“哥,那我们回去吧,这里好吓人。”

“不

回去!这是城里,这里比村里好多了。”这里有楼房,街上很多二八杠,村里一辆都见不着,这里多好啊。

何松平看着妹妹哭,自己就不敢叫疼了,“松玲,咱们得留在这儿,大不了以后我躲着他走。”

惹不起,躲得起。

何松玲像是天赋异禀,第一次缝衣服,动作虽慢,可缝补出来竟然像模像样。

然而,她补好的衣服没几天又在殴打中被抓破了。

何松玲出门去找哥哥,发现哥哥正被孙正义欺负,孙正义凶神恶煞,她刚想冲过去又想起什么,扭头往外头跑。

大人都说的,有事要找公安叔叔!

等一个小不点儿费劲吧啦跑到军区外街道上的派出所要找人救自己哥哥时,公安都吃了一惊。

今年刚被分派来的公安小王觉得有意思,跟着这个小丫头过去,就见着几个小男孩儿正扭打在一起。

仔细一看,是一个打五个!

何松玲看见一个不认识的小哥哥在和孙正义那群人打架,而自家哥哥正从地上爬起来,准备加入战斗。

最终,这事儿闹得不小,各家孩子被领回去教训一顿,小孩子打闹是常有的事,大人训几句都不会放在心上,只有何松玲记得,孙正义是个坏蛋。

后来她也知道了,那天帮自己哥哥打架的人叫顾承安,听说他家里比孙正义家还厉害,而且他打架更厉害,能一个打五个。

何松玲在心里默默感谢他,让哥哥给人送家里妈妈蒸的红薯饼,不过她又有些害怕,因为他打架太厉害了。

男孩儿们是打架长大的,何松平和顾承安认识后再也不怕孙正义,何松玲也认识了新朋友。

家属院里有不少女孩儿,比她大几岁的辛梦琪漂亮开朗,知道何松玲字写得好,性子也好,就主动和她认识,让她给自己抄作业,后来何松玲成了她的小跟班,经常帮她做这个干那个。

后来,她还认识了大院里最会打架的女孩子李念君,李念君剪了短发,可不掩漂亮的眉眼,人也特别大方,不过她和何松玲冷战过一回。

孙若依是李念君后妈的女儿,孙若依和辛梦琪关系很好,何松玲便成了两人的跟班,抄作业的数量从一变成了二。

李念君看不顺眼,让何松玲别抄了,辛梦琪

和孙若依就和她吵了起来。

彼时大家都是十来岁的小姑娘,也就是初中生,吵来吵去也没个结果,最后辛梦琪让何松玲自己说,愿不愿意帮忙抄作业。

何松玲友善惯了,点点头,把李念君气走了。

李念君为此半个月没和她说一句话,何松玲攒了一个月才等到一张糖票,拿着攒了半个月的零花钱三分钱,去供销社买了两颗橘子糖。

李念君还生着气,何松玲就是个傻丫头,每回她都能看到辛梦琪和孙若依有事才找她,让她做了事就不搭理她。

偏偏这人还不知道反抗。

“念君姐姐,我请你吃糖,你跟我说说话吧。”何松玲把两颗橘子糖都塞李念君手里,眨着清澈的大眼睛看着她。

何松玲有一双漂亮的桃花眼,眼尾微微上扬,颇有几分我见犹怜的韵味。

李念君心一软,把糖推了回去,说出的话硬邦邦:“你真是傻!以后我看到你跟她们一块儿我就当没看到。”

何松玲点点头,她心想,大院里第一个主动跟自己当朋友的是辛梦琪,那自己帮帮她的忙也没什么,大院里第一个让她觉得相处起来特别舒服真诚的是李念君,那自己一定不能失去这个好朋友。

一群孩子长大了,都从小孩子成长为亭亭玉立的姑娘,大院里又来了新人。

何松玲听说哥哥的好兄弟顾承安大哥的娃娃亲对象从乡下来了,大院里不少人都在议论。

她也远远见过一眼,是个好漂亮的姐姐,笑起来更美。

虽说哥哥和其他哥哥聊天时说过,顾大哥是坚决反对娃娃亲的,可何松玲悄悄觉得顾大哥和那个姐姐很般配。

只是,这话她没敢说。

没多久,她就认识了漂亮姐姐苏茵,苏茵姐姐温柔大方,处处为自己着想,何松玲很高兴又多了一个朋友。

只是后来,她发现了辛梦琪和孙若依从一开始认识自己就是想让自己做事,这回在家属院抄黑板报的事情突然就让她看清了一切。

就这么着,她失去了两个朋友,不过,似乎没有想象中的伤心,因为她已经不是小时候了,现在的她认识了许多朋友。

一年后,高考恢复后,身边人都在复习,何松玲也努力看书,遗憾的是失利了。

苏茵

和李念君为她制定了复习计划,鼓励她来年再战。这回备考时间足足有半年,何松玲也是争气的,顺利考上大学,成为何家第一个大学生。

何父激动地往老家写信,告诉何家老爷子老太太,家里出了大学生。

何松玲欢喜雀跃,似乎看到了不一样的未来,不一样的人生。

估分填志愿时,家里人让她自己做决定,想读哪里都行,她第一次为自己做了人生中的重大决定。

上大学的时光简单美好,何松玲在这里像是一条小鱼儿游入大海,渺小自在。她在六人宿舍里是最和善的一个,要是遇到室友吵架永远在劝架,读书上课也是最认真的一个,看着讲台上的老师,她也开始认真思考自己的未来。

过去的她似乎从来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当初高考取消,她跟着进了军区的家属工厂,做里头按部就班的小螺丝钉。

每天上班下班,周日休息在家或者是出去走走,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未来还有另一种活法。

直到现在…

坐在大学课堂,身边是经过残酷的高考来到这里的学生们,面前的大学老师正激情四射地上课。

灵光乍现,她想。

她要当老师。

——

就在何松玲为了当老师努力时,大学校园里突然流行起来交笔友。

和陌生人用一封信交流,什么都能写,正因为对方不知道你是谁,更能让人敞开心扉。

室友们都玩了起来,写了一封信准备随意投掷在大学的各个角落,有些不满足于学校的,会带着交笔友的信放在书店或者公园这样的地方。

对方捡到信,如果愿意和你当笔友,便按照你留下的地址回信,一来二去,这笔友便交流上了。

何松玲看着一个个交上笔友的室友有些意动,可又觉得给陌生人写信太过别扭。

挣扎再三,她也写了一封信,不过没有放在学校或者书店公园这样常规的地方。她捏着信封四处走,正想寻个不一样的地方…

路边有只大黄狗正懒洋洋趴在地上,何松玲喜欢狗,见四下无人便过去摸了摸狗,大黄狗友善地吐出舌头哈着气,尾巴还摇了起来。

何松玲心里欢喜,掏出兜里吃剩下的半个馒头,掰成小块喂狗,一人一狗很是和

谐。

今天天气炎热,何松玲看着吃了半个馒头的狗跑开,自个儿拿着信封扇风。

没一会儿,大黄狗去而复返,竟然叼回来一根骨头,放在何松玲面前,吐着舌头冲她摇着尾巴。

何松玲一阵感动,虽说自己不吃被大黄狗舔过的骨头,可也架不住被这样的礼物感动。

她想再摸摸狗头,刚伸手过去就感觉到捏着信封的手传来一股拉扯劲儿,随后,她看着自己手里的信封被一只大黄狗给叼走了!

“哎,还我的信啊!那不是吃的!”何松玲傻眼了,怎么还有狗抢信的。

这大黄狗又不会写信,它来凑什么热闹啊?

可大黄狗跑得快,何松玲追了几步只能眼睁睁看着它的身影消失于视线中。

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想交个笔友,居然半路杀出个狗咬金,何松玲叹气。

真是天意吧。

就在她转身离开后,大黄狗一路狂奔跑到一处废弃工厂附近。狗狗嚼吧着信封,似乎发现了这不是吃的,嘴一张,信封掉在地上。

“你这狗娃儿,怎么还叼信回来!”贺天骏正顶着一头毛躁的头发,趿着拖鞋准备喂狗。

中午吃剩下的骨头都被他装在碗里,可厂门口的狗呢?

他刚准备离开,就见着大黄狗摇着尾巴一路飞奔回来,只是边跑边吐了封信到地上。

大黄狗吃着贺天骏投喂的骨头,贺天骏则是好奇地捡起地上皱巴巴的信封。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信封上漂亮的字迹,仔细一看,写的是寻笔友。

贺天骏捏着信封喃喃自语:“笔友?这是什么玩意儿?能吃吗?”

大黄狗吭哧吭哧嚼着骨头,汪汪叫了两声,像是在赞同。

不能吃,这玩意儿不好吃。

它试过了。

——

何松玲的交笔友机会泡汤,室友听说她的信被狗叼走了,笑得前仰后合。

当然了,就连何松玲自己也忍俊不禁。

这算什么事儿啊。

“没事,松玲,你重新写一封,就放咱们学校,笔友很好找的!”

好找确实好找,不过能聊下去的也不多。

许多人就是三分钟热情,和笔友交流了两三封信就断了联系,况且都是

陌生人,也很难聊得来,真正能坚持下去的不算多,还得重新找。

何松玲摇摇头,尝试过一次就够了,她的兴致也没了:“没事,其实我也就是凑个热闹。”

半个月后,学校运动会在秋风送爽的金秋时节举行,何松玲是系排球队的选手,也参加了这次运动会,出了一身汗被淘汰在半决赛,秋风徐徐下,何松玲擦着汗时收到了回信。

室友帮她带来的。

“松玲,你笔友回信了!”

何松玲拿着信的第一反应是,大黄狗还会写信?!

……

拿着笔友写的信回到宿舍,何松玲先抱着搪瓷盆去公共澡堂洗澡,回来后终于神清气爽,一身畅快。

信封上的字迹大气飘逸,看着赏心悦目,何松玲不知道谁捡到了被那条大狗叼走的信,很明显这人写的一手好字。

拆开信封,照样是一页漂亮的字,就是信的内容和她预想的不一样。

她听室友念过笔友的信,双方都有些面对陌生人的矜持,信里的人经过了伪装,尽量表现出美好的一面。

可这人…

非常自来熟地写信,言语间满是自在随性,似乎不是在和陌生人说话,是在和认识多年的挚友聊天。

信上,对面这个自称贺大马的人写道:“何小令,见信如晤。我从狗嘴里看到你想交笔友的信,想了想,你应该不是打算跟这只大黄狗交笔友吧?当时四下无人,就我和这只狗在,我只能当仁不让了…”

何松玲看着信,看着看着便眼睛一亮,再看着嘴角也无意识地翘了翘。

这人还挺有意思。

大家都有了笔友,时不时给不知道长相不知道身份的人写信,何尝不是一种神秘的乐趣。

何松玲以何小令的名义与这位贺大马交了笔友,基本每个月会互相寄一封信,信里也没聊什么特别的。

她就写了一些学习生活的琐碎事,写得规规矩矩,何松玲觉得和他交笔友是自己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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