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去了医院。
之前跟别人打架,有个老阴比不按套路出牌,捅了我两刀跑了,我因为喜欢这种疼痛,就没去医院,自己在家让认识的医生帮着处理的。
老哥今年七十八,老年痴呆,但幸好缝合的力度还是一如既往的利索。
后来伤口化脓,高烧四十一度一整天,差点在梦中喝了孟婆汤。
自此之后小七看我就看得很紧,有时候只是不小心磕了一下都要拉着我去医院。
我不去他就在旁边念叨,说只有我对他好,我要是没了他也不活了。
我说你处个对象,我对你好是大哥该做的,我对其他人也好,不至于他要死要活的。
也不知道他听没听进去,但念叨的少了,只是用那双黑得慑人的眼珠子看我,让我不得不屈服。
但我知道他是为我好,要是别人拿这种眼光看我,我高低给他一脚。
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我那死对头。
他还是那副骚里骚气的打扮,明明和我一样都是从下水道里出来的,但不像我一样朴实敦厚,染了头时下据说挺流行的雾霭灰,还挑染了两捋蓝。
我没有时尚细胞,只觉得他像未老先衰。
没有鄙视这个发色的意思,该评价纯属个人恩怨,路上看到灰毛小帅哥,我该多看还是会多看的。
他也看到了我,一挑眉,向我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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