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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来了来了

小说:

摄政王

作者:

时不待我

分类:

穿越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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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一样看病。”

“都一样被要挟。”

“沈斐。”朝曦终于撕下面子, 直言道,“你也可以的。”

可以把我带走, 半年而已,很快就能回来。

沈斐摇头,“外面太危险了。”

骗子, “你功夫都没有我高。”

他的那些下属也打不过她, 第一次见面时她就知道了。

朝曦还小的时候被师祖选中, 让她一边学习医术,一边练功,那时候朝曦不懂, 问师祖学医是为了救死扶伤,练功是为什么?

师祖掀开衣摆,给她看空荡荡的裤筒,“我因为没打过别人,所以少了一双腿,你也想这样吗?”

朝曦当然不想,至此非常努力的练功, 不小心练过头,发现师傅打不过她,师叔也打不过她, 谷里没人是她的对手。

但是师傅嘴上硬撑, 说看她小, 让着她。

那时候朝曦天真, 从来没怀疑过, 现在……

不能再直视师傅。

“你都可以活的好好的,我也可以。”朝曦坚持。

沈斐还是摇头,“朝曦,在那里武力不是第一,要靠这里活着。”

他指了指脑子。

朝曦不服:“我也很聪明。”

她试图找几个例子,“你晕迷时一直是我保护你。”

“那是运气好。”

“你一直跟你的下属有联系我都知道。”

“我从来没瞒过。”

“那腰牌的事你没说之前我就猜到了。”

“是我引你查的。”

沈斐不断火上浇油,朝曦气得肺都要炸了,“你这个人怎么这样?我陪你还不好吗?”

她拍拍胸膛,“我会医术,我还会武功,我可以保护你,也可以保护自己,用毒用蛊对我都不管用。”

她只是不放心沈斐一个人而已,想陪着他一起闯过风风雨雨,为什么这么简单的要求都不肯满足她?

“朝曦。”沈斐搂住她,“我不想让你冒险。”

“当年我爹也是这么说的,后来他娶了权贵的女儿。”朝曦冷笑,“你也看不上我这种乡下女子吧?”

“我跟他不一样。”沈斐手臂收紧,更用力的搂住她,悠闲似的,将下巴搁在朝曦肩上,“我不需要攀权势,也用不着图富贵,我就是权势,就是富贵。”

他语气中带着莫大自信,与平时判若两人,这人在隐藏,将他的真实性格,真实身份隐藏,面对朝曦的全是假的,这个才是他。

权倾天下,睥睨众生。

“等我好不好?”

声音还是那个声音,温润好听,人却似乎不是那个人。

“不好。”

朝曦一口回绝,“我不想再等了,一个都不等了,不等你……”

她等了太多年,期望又失望,再期望,再失望,不断重复这个过程,早已经厌烦。

“谁都不等了……”

不等师傅,也不等沈斐,谁再让她等,谁就是她的仇人。

沈斐顿了一下,嘴角扬起一抹苦笑,“也好,等人很苦。”

他躺回床上,声音已恢复成原来那般,一碗水似的,平静安宁,“很晚了,睡吧。”

身后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双人的枕头陷下去一半。沈斐说睡就睡,一点也不犹豫,留朝曦一个人纠纠结结,半响也跟着睡下。

一夜无话,洞房花烛夜也泡汤,朝曦没提,沈斐也没勉强,俩人就这样背对着背睡了一夜。

第二□□曦很早起床,赶工绣她的鸳鸯,没点灯,就这么在黑暗里绣,好些年没这么绣过,似乎忘了似的,找不到手感。

摸索了许久才慢慢进入状态,留给她的时间不多,朝曦绣的本就粗糙,后面越发凌乱,只顾着完工,根本没考虑其它的,一只绣成了鸭子,一只连鸭子都不如,来不及换线,一根灰线绣到底。

听说鸳鸯本就是如此,雄性五颜六色,雌性灰溜溜的,正如她与沈斐。

沈斐五颜六色,浑身散发光芒,她游走在黑暗里,灰溜溜像平安,平安也是灰溜溜的。

对啊,沈斐走了,她还有平安。

朝曦鸳鸯也不绣了,往桌上一搁,爬起来饭也没吃,先去集上买了几篓鱼,和一些腊肉,咸鱼,这些不容易发臭,挂个十天半月不是问题。

新鲜的鱼平安醒来会吃,它的冬眠并非一直睡着,偶尔也会醒,然后起来活动活动,朝曦原来每周上去一次,每次鱼都被它吃完,这回准备的多,应该够它吃一个月的。

肥死它吧。

买的太多,自己拿不下,朝曦租了辆牛车,一路晃晃悠悠,直接绕开村子上山。

路远,又是上坡,一只牛拉的很吃力,没有村口大爷家的牛听话,时不时需要朝曦在前头牵着走,朝曦到了山洞口,一篓一篓抱进去,花了不少时间,牛被她栓在外头,要还给人家,压了钱,钱要退回来。

鱼尽数搬到平安的洞里,摆了一排,上回给它留的已经被它吃完,这厮醒过一次。

是个好消息,朝曦又把腊肉和咸鱼挨个挂起来,挂满了它的洞,坐着陪了它一会儿,才慢悠悠起身下山。

瞧一瞧时间,已经

过了午饭时间,算下午,沈斐也该走了。

她就是故意的,故意避开他,给他留时间让他走,不想见他。

沈斐很聪明,他什么都知道,自然也能明白她的意思,不仅他明白,明显的连镜花,水月都看了出来。

“公子,该走了。”

沈斐纹丝不动,他坐在洗得发白的床单上,一只手拿筷子,一只手拿面皮,筷子夹了肉,搁在面皮中间,双面对折,用力捏在一起。

从来没有做过这个活,刚包时有些费劲,后来渐渐上手,越包速度越快,大小均匀好看,与买的相差无几。

“您还不明白吗?”水月劝道,“朝曦姑娘就是不想见您。”

女孩子都有小脾气,朝曦姑娘即便再与众不同,她还是个女孩子,一样会生气。

沈斐已经包好了一个,开始包下一个,“还剩一点,等我包完就走。”

公子还是不死心啊,分明就是想等朝曦姑娘。

“公子。”镜花上前一步,“我帮您一起包吧。”

沈斐摇头,“我自己来。”

他那双手天生就不是用来包饺子的,镜花见过这双手与人博弈,论茶,修剪花枝,画画写诗,还是第一次瞧见他用来包饺子,竟也意外和谐。

白面粘在手上,修长的指头缩起,大拇指对齐,用力一按,一个饺子成型,公子包的很认真,包完会检查一遍有没有散开。

镜花从十二岁开始跟在他身边伺候,还从来没见过公子为哪位姑娘做过任何事,在大业面前,任何姑娘都不值一提。

但是公子险些为了一个姑娘将大业置之脑后,更是亲自下厨,给那位姑娘包饺子,不知那位姑娘上辈子做了多少好事才能有这个待遇。

水月还想再催,镜花比了个‘嘘’的手势。

既然公子想包,让他包便是,公子心里还能没数,怕是比她俩还清楚。

朝曦姑娘就是生气了,不想见他。

俩人悄悄退至门外,没再继续打扰,只静静站在院里,默默守护。

里屋有一面窗户大开,正对着床,可以将屋里的景象尽收眼底。

公子身上披了一件黑色浪纹的厚披风,但是里头穿的依旧还是朝曦姑娘给他买的衣裳,风格也不是他常穿的黑色,是朝曦姑娘喜欢的桃粉,发带用的是天蓝,与桃粉完全配不上,朝曦姑娘的审美堪忧,偏偏公子竟然任她折腾。

有衣裳也不换,依旧如此这般顶着不太适合他的扮相,桃粉和天蓝,再加红色腰带,无端显得公子活泼了些。

公子自小老成,又身在皇家,穿衣打扮容不得半分轻佻,他也一直做得很好,二十多年从来没有松懈过,一朝落难山村,变成了这样……

朝曦姑娘当真奇人也。

“镜花姐姐,你说公子何苦呢?”水月想不明白,“既然喜欢朝曦姑娘,为什么不将她带去京城,美人大业,鱼和熊掌兼得。”

“许是公子尊重朝曦姑娘吧。”镜花也不太懂,“朝曦姑娘不适合京城的尔虞我诈,公子想让她一直这样,无忧无虑,不沾半点尘埃。”

“以咱们公子的能力,在京城也能保啊。”水月还是不解,反问道。

镜花摇头,“公子树敌太多,若一个照顾不周,朝曦姑娘便有可能香消玉损,再者说京城那个地方,只有将朝曦姑娘困在身边才能保她安全,朝曦姑娘自由惯了,能答应吗?”

还有一个原因她没说,朝曦姑娘可能没她想的那么喜欢公子,从晓得公子在她手里开始,她们便一直追查她的身份,能查到的东西很少,倒是意外发现她有养动物和人的习惯。

很多病人明明没到住下观察的地步,她也会让人家住下,等那人一走,换下个人继续躺着,如果实在没有病人,她便花功夫养动物,将受伤的猫狗带回来,亦或是帮隔壁刘大娘喂猪和牛羊。

就这样连续三年都没有断过,若是别人可能单纯以为这姑娘善良,救小动物,帮忙照顾病人,替没空喂猪喂羊的刘大娘喂,简直好到没话说,只有镜花看出了不一样。

朝曦姑娘单纯只是寂寞,她想让人陪着,如果公子走了,她很快又会找下个人继续陪她,有没有公子都一样。

公子也该看了出来,所以没勉强。

毕竟到了外头,人更多,朝曦姑娘不寂寞了,那他算什么?

公子骄傲了一辈子,怎能容忍别人将他当成一个取暖工具,所以不带她去京城并非是公子冷血,是朝曦姑娘与众不同。

她根本不懂爱是什么,留下来陪伴她的人有老人,孩子,女子,也有男子,甚至是动物,公子于她而言,与那些人根本没什么区别吧。

“公子出来了,去准备雨伞。”俩人聊天的功夫不知不觉下起了小雨,朦朦胧胧,竟没人注意,还是镜花首先回过神,折身去拿雨伞,踩着一双绣花鞋,急急赶了过来。

她还是来晚了,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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