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试试怎么知道?”
沉默片刻,紫艾思忖道:“可你这样随意改变计划,总该通报上面一声。”
楚晏心头一跳,所谓“潜入府衙”的任务,根本就是她仗着对方不知情,信口胡诌而已,一旦通报上级,立马便会穿帮。楚晏定了定神,笃定道:“潜入景都府衙难度极大,上面给了我最大限度的自由。此事你们本不该知晓,事成后我自会通报。”
见两人仍有犹豫,楚晏又加上一句:“即便此举冒险,为了主人,我也甘愿。”
据青菱所言,叶笙为人沉默寡言,处事机敏谨慎,这样一个人,本不应引来仇视,可青菱紫艾处处看她不顺眼,这种敌对很可能是源自嫉妒。作为间谍,不会过于在意容貌,武艺也不会差到哪去,所以,会让她们不忿的,只能是叶笙“被主人看重”的那一点渊源了。她在此时将“主人”拉出来献殷勤,自然会激起两人的不满,从而不去多想其他。
果然,青菱顿时露出轻蔑之色,翻了个白眼道:“一厢情愿!”随后便不再多说什么,拉着紫艾回屋了。
楚晏终于松了口气,向府尹所说的巷口方向而去。
院门前果然守着衙差,楚晏说明来意,便被领了进去。
“陌大人吩咐过,请姑娘进屋等候。”衙差伸手指了指身旁一扇门。
楚晏没有多想,推门走入这间屋子,脚步随即便是一僵。屋子正中,赫然是一具鲜血淋漓的尸首。楚晏活了二十年,头一回亲眼看到陈尸现场,在天降血滴之后,再一次受到了更加强烈的视觉刺激。
楚晏倒吸一口凉气,片刻的惊惧后,脑子里冒出两个念头,第一,衙差带错路,第二,府尹故意的。直觉告诉她答案是后者。
楚晏虽不知对方用意何在,还是竭力按下转身就走的冲动,勉强调整呼吸后,强迫自己向尸体处望去。
死者的确是一个与她年纪相仿的年轻女子,正躺在一大片已经凝结的血泊之中。女子只有右脚穿着鞋,左脚则只穿白袜。昨夜楚晏近距离观察过那只血鞋,虽然鞋面被血浸湿,仍依稀可辨刺绣花纹,与她右脚上这只鞋一模一样,的确是同一双。
死者身上穿着一件藕色蝶纹锦缎衣裙,与鞋子上是同样的刺绣纹样,想必是成套的款式,看起来精致而锦绣,可惜也被血染红大片,只落得一身狼藉。
在这间并不算大的闺房中,楚晏与女尸默然相对。而门外,依稀传来衙差闲谈低语的声音。
“你知道有多诡异吗?”一个衙差道,“那是一只大鸟,带着一只浸了血的绣花鞋,就那么滴答、滴答——一边飞,一边滴血!”这位衙差大哥十分擅长渲染,用一种专门讲鬼故事的缥缈语气,生动还原了楚晏不久前亲眼见证的画面。
“快别说了,天还没亮,别说这些怪事。”另一个衙差显然胆小了些,出声制止道。
“哈哈哈,胆小鬼。”鬼故事衙差笑道,“咱们干这行的,见的怪事还少么?先前那些野狗不也是?”
“什么野狗?”
鬼故事大哥又起了兴致,娓娓道来:“城南郊外有群野狗,起初还没什么,可大约是因为无处觅食,久而久之便成了恶犬,常与过往行人抢食,甚至频频发生追咬事件,住在城门附近的人家更是深受其害。”
“这事我也听说过。”胆小衙差似乎有了些印象,“好像两月前有几户人家联合起来,到府衙请大人派出衙差,整治恶犬。”
“说的正是此事!”鬼故事大哥激动道,“我正好也在大人派出的那队人里。我们一路到了南城门外,好不容易才在树林里找到那几条恶犬,你猜怎么着——”
“你快说,怎么了?”
“那几条恶犬,都已被毒死了!”鬼故事大哥道,“我们找有经验的农户看了,是最普通的耗子药,可附近人家都说不是自己干的。”
“那后来呢?”
“后来,我们就回来向大人复命了呗。那群恶犬伤人众多,不管是谁除掉他们,也算是为民除害了。”鬼故事大哥给狗故事画上了一个有些索然无味的结尾。
楚晏心不在焉地听着,视线仍旧落在女子的衣裙上。锦缎上绣工精细的蝶纹栩栩如生,却淹没在一片血红之中,好似被定格在最灵动的一瞬,直艳得令人心悸。
“死者名叫谭秋,是在华莺苑酒楼弹琴唱曲的歌女。”身后响起一道声音,很有辨识度的音色,如暖玉相击,温润而清冽。
是府尹来了。楚晏随即转过身,见礼道:“陌大人。”
陌以新微一点头,接着道:“昨夜,那只鸟抓着写了‘救’字的血鞋,最终便是飞去了华莺苑。酒楼小二认出那只鸟,说它名叫‘小玉’,谭秋养了很久,颇通人性,谭秋日日带它到酒楼,它便也识得了从这里去酒楼的路。”
楚晏一怔,没想到这府尹还真如她最初所想的一般,跟上了鸟的去向。
“两相结合可以推想,案发后,死者在一息尚存之际,脱下一只鞋,写上血字,让鸟儿带去她平日做工的酒楼求救。”陌以新顺理成章地说出一个似乎显而易见的结论。
楚晏沉默片刻,决心继续赌下去,道:“或许,并非如此。”
“哦?”陌以新挑了挑眉。
“倘若鸟是死者放飞去酒楼求救,那么,她既然还有机会放出鸟,也能写下‘救’字,为何不将凶手的身份也写下来?”
“就因为这个?或许,死者的力气只够支撑她写完这一个字,便失去了意识。又或许,她并不认识凶手。”陌以新顿了顿,从怀中取出一个白布包裹的物件,接着道,“还有,这是在死者掌中发现的玉佩,将她的手指掰开时,玉佩上还染着血。或许这枚玉佩正是凶手之物,谭秋临死前将玉佩握在手中,用这种方式留下了指向凶手的线索。”
楚晏看了玉佩一眼,继续道:“可是还有一个最关键的问题,若是死者在危急时刻放鸟去传递求救信号,为何要选用鞋?鞋的负重会减慢鸟的速度,还有抓握不稳的风险,这与着急求救是矛盾的。”楚晏稍作停顿,“我原先以为,或许死者在凶手的控制之下,处境特殊,身边只有这么一只鞋可用,可是,案发现场就在这间屋子里,别的不说,死者近旁就掉着一方手帕,不是比鞋子要合适多了?”
陌以新不置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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