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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擅自走剧情

小说:

绿茶她马甲太多

作者:

精品凉虾

分类:

穿越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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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筝此次下药迷惑师弟路君凝,本意是冲着套取萧晟的情报去的。

可那汤药送过去,全程没离她手,不知怎的竟成了媚药。花筝那性子痴傻,嘴也不利索,眼睁睁瞧着心爱之人陌生厌恶的眼神,心都快铰到一块儿去了,怎么可能解释得清楚?

在旁人眼里,这是计划害人不成,活该遭了报应,因此,听闻花筝受的是玄门宗普通犯戒里最严厉的鞭罚,仙尊又让她闭门思过一年,整个修真界也觉得不为过。

-玄宗门玉璞山上仙尊住处-

苏沐清白衣在身,手中持着汤药,浑然一种铮骨之意,把几位侍奉的小童看呆了眼。

端着药丸的手一顿,苏沐清的目光扫过床边几个孩童,以及床上昏睡过去的少女。他挥了挥手,吩咐道:“到清律堂领赏钱,就不必在这里候着了。”

到底是花镜的孩子,苏沐清看着小姑娘手臂上的伤,眼里闪过几丝不忍,当时也是一时心急,现在冷静了些,也觉得自己下手太重了。

花镜与他曾有过命的交情,两人出生入死多年,不料花镜却英年早逝,留下一个孤女。

苏沐清也是这世间少有的破阵能者,但他不善言辞,不喜自夸,历年居在深山中,所以他的名气并不大。

虽说他与花镜十分要好,却是忘年交,苏沐清看起来庄重严格,其实年龄不过三十,只是他不在意别人的看法,连外头传他百余来岁他也置若罔闻。

苏沐清搅了搅碗中的良药,浓郁的药箱充斥着整个房间。他静默地看着花筝的睡颜,脑海里却不断想起昔日好友。

当年魔族侵犯人界,烧杀抢掠,两人合力才击退来犯,皆受重伤,花镜为天下大义,与魔族同归于尽,领死前嘱托他好好照顾花筝。

苏沐清将花筝接来抚养,名义上算她的半个监护人。但苏沐清知道自己实则没有尽到长辈的义务,他这些年时常被重伤留下的隐疾折磨,因此常年闭关,导致花筝到了年龄却仍不知礼数。

小姑娘闭着双眼,瑟瑟缩缩地蜷在一块,上药时拉着他的衣角疼地直抽泣,却咬牙不肯服软。

全然不似当初那个颤颤巍巍牵着他的手,脚还不够利索、便要吵吵闹闹要下山买零嘴的小团子那般听话可爱。

“罢了。”苏沐清叹口气,收起空掉的药碗,起身就要离开。

花筝喜爱萧晟,已经到了全修真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地步,她若不做点什么出格的事情来,都不叫花筝了。

走之前,苏沐清回头道了一句:“花筝,莫要再做出让你父亲和玄门宗蒙羞的事来。”

“咔哒”

关门声响起。

床上一团,前一刻还在床上发抖,下一刻一骨碌爬起来,全然没了刚才那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她三两步挪到梳妆台前,捋了捋翘起来的呆毛,语气声调颇为轻快:“统统,如何如何,我是不是可以放-假-了!”

系统:“当然哦宿主,这次的支线任务完成地非常棒呢!”

小姑娘笑魇如花,褪去那些胭脂俗粉,她本身的面容清秀非凡,眼睛里是桃花般明亮动人的神采,一张嘴就吧啦个不停:“我想吃玄门山下那家枣糕和切糕,还有鱼鳍镇的鲑鱼汤、百合酥、燕窝粥、马蹄羹、冰糖葫芦……”

系统:“emmmm……其实放假也可以不只是吃呢亲。”

“嗯嗯,”花筝不太娴熟地施了一个清洁术后,浑身散发着淡淡的香气,脸蛋也红扑扑的,“还有喝的,那个乳茶汤和奶茶味道特别相似,要不是你不能喝我也想给你尝尝。”

系统:“……”

花筝并不是什么花掌教之女,她只是个普通的穿书工作者。

鉴于她已经穿过几本书,且任务完成度良好,角色OOC程度趋近于零,系统特意为她匹配了一个拥有百分之五十假期的穿书工作。

简单来说,只需要不断给男主添乱,给女主使绊,然后再对男主往死里舔,就能获得玄门宗独家禁闭假期,最后愉快地将剧情推向高潮,顺利迎来女配角色大结局。

再简单一点,可以理解为,咸鱼躺板般的生活。

——花筝非常满意。

毕竟之前累成狗的任务让她有些吃不消了。

上一本书,她为了帮男主飞升成仙,经历千难万苦,瞎了双眼,废了双腿,好不容易才取得根骨仙缘,又得设局让男主亲手杀掉她这个没什么暖用的配角道侣,以证道心。

上上本书,她为阻止男主成魔,从一开始就为男主日日换血,只不过,换的是她的心头血而已,万年如此。明珍贵药不要钱似的统统喂给男主,最后自己虚弱致死。

再上一本……

抱歉,记性不太好了。

但也绝对不是什么一蹴而就的任务。

所以接到这个任务,对于花筝这种当过生产队的驴的人来说,简直不要太友好。

她既不需要换血,也不需要特意设计死遁,从进入这本书开始,原主已经十九岁,没有特殊设定,并且该经历的都经历的差不多了,她呢,只需要动动嘴,动动手,摆摆烂,然后等着男主崛起,处理掉她这个绿茶作精就行。

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这不,又靠自己的优秀,赚了一个美好而富足的假期呢。

为了让自己的假期生活安静甜美,花筝拿出自己毕生的阅历翻了翻,当即决定再去恶心一下男主,好让他一月之内见到自己都绕路走。毕竟在书里,那萧晟就是个行走的任务触发器,花筝并不想去触霉头,又开启什么隐藏任务。

听了她的馊主意,系统肉眼不可见地抖了起来,发出哼哼唧唧的声音。

花筝:“统统,感觉你有点心不在焉,是在担心吗?”

[废话,擅自走剧情,出了问题被罚的又不止你一个。]

思忖良久,系统才试探性地问:“宿主,咱们不按剧情走,会出问题吧?”

“放心,”花筝出言安慰道:“我只是去恶心他一下,又不会OOC呀,我的工作能力你还不知道吗。”

系统想了又想觉得,有点道理。

又过一会儿,终于通透了。啧,一年是不是太长了,给她闲的。

花筝化妆完毕后,对镜戴起了大红花。作为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合格女配,原主一向都是审美有点大病的人,披红戴绿,金玉满身,浓妆艳抹,是原主一贯的装束。花筝咸鱼一条,并不想做出任何出其不意的改造,以免惹得男主回心转意,幡然醒悟,那任务就做不走了。

况且,萧晟真不是她的菜。

前几本书都是她自己选,因为角色作死的程度相差不大,所以花筝尽量按照自己的口味挑选对象,她的“前男友”个个都是乖巧可爱小奶狗,做起任务来极度舒适,偶尔累了还能撸一把孩子的毛。

但这本书是系统随机赠送,所以男主多少差点意思,翩翩公子清风朗月,反正不是她喜欢的类型。

想到这里,花筝又心花怒放地怼着镜子贴了几颗亮钻。

这些货真价实的钻,颗颗金莹剔透,通身萦绕着灵气,是花镜爹爹所留下的结界之物,一颗抵御一位金丹中期修士的攻击。原本这些物件是原主送给萧晟的,美其名曰聘礼,在后面情节里惹得萧晟当众丢脸、羞愤难当。

可现在她不想了。

萧晟又不是什么好人。

这本书里,修真界年轻有为之人,有一个算一个狼子野心,不惜把一切当做自己的垫脚石。男主也不例外。花筝喜欢萧晟,花筝并没有任何错,至多是不谙世事、过于单蠢。

而萧晟借着“花筝”不知礼数的行径,反而得到良好的口碑,踩着花筝的喜爱,得到众人同情,他倒是有了个品行端正,正人君子,做事颇有风度的名气,那被他利用的花筝呢?

虽然但是,但凡用脑子想一想,“花筝”这样一个脑袋本就有些痴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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