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65次失败。】
【这次我们千方百计地躲开了地下诡异帝王,没有引起天师情绪波动,一路为活死人找乐趣,但没想到,这次一个小说中笔墨很少的少年毁灭了世界。】
【少年病弱,籍籍无名,家住长明街43号,看似是小说世界中的普通人,却是小说世界的诅咒源。】
【当他的身体开始腐坏,诅咒病毒大范围爆发,被诅咒的人和诡异成指数级增长,由心脏开始向外长毛发,身体被毛发吸食殆尽,世界遍地是长在腐尸上的毛发。】
……
长明街,下了很久很久的雪。
白尘趴在少年怀里,两只前爪按在少年心口处,天寒地冻中,一人一猫相贴处熨出令人沉溺的温热。
他看着少年,仿佛感知到了他的注视,沉睡中的少年睁开眼,第一件事就是伸手摸白尘毛绒绒的脑袋。
少年常年体弱,体温比普通人低,尤其是冬季,面色苍白,连唇都像是覆了一层雪。他手掌冰凉,抚摸白尘脑袋时没有暖意,白尘却满足地眯起了眼睛,用脑袋顶住少年的掌心,想要更多。
他舒服得无意识两只前爪张开成花,一下下踩按在少年的心口上。
少年抚摸的动作更加轻柔,仿佛在抚摸什么珍稀易碎的宝物。胸口的烫热传进衰弱的心脏,顺着血液传遍全身,他抱着小猫坐起身,看向窗外白茫茫的一片,“阿暖,又下雪了。”
少年苍白的唇扬起一个笑,“我喜欢下雪。”
去年,也是在一个寒冷的雪天,他遇到了阿暖。
一般太冷的天气他是不会出门的,但他的低保迟迟没到账,他已经三天没吃饭了,不得已,那天他拖着已经感受不到温度的身体走出家门,刚走到街上没走几步,就倒在了雪地里。
鹅毛雪花在他枯寂静止的眼眸中飘落,变成点点白斑,在光亮即将消失时,定格的白斑被晃动的身影打破——一只矮小瘦弱的猫从垃圾桶里跳出来,踉踉跄跄地跑向他。
小猫身上的毛被雪水打湿,在泥水中凝成冰绺,可能被人打过腿,跑起来深一脚浅一脚,跑到他手边也撑不住了,倒在他的手里。
湿漉漉的毛很冷。
最初他以为小猫把他的手当成墓地,他和小猫就要一起死在雪地里。用不了多久,大雪就会覆盖他们,把无人问津的他们从这个世上无声抹除。
没多久,寒凉化尽,他感觉到了暖。
并不明显,来自于他和小猫相贴的掌心,那微小的陌生的暖,让他手指蓦然发颤。
不仅有暖,他还感受到了细弱的心跳,来自一个幼小的生命。
是生命,脆弱的小生命抱住他的手指,用尽全部力气蹭了一下他的掌心,在寂静的白色世界中发出一道彷如悲泣的叫声。
他是被那一丝暖意唤回,所以给小猫取名为阿暖。
抱着阿暖,他像是抱着一个小暖炉,身上每一个细胞都被温暖揉软,低头时眼里也有一层温暖的光,“你呢,阿暖,你喜欢雪天吗?”
小猫自然不会回答他,只在他的怀里看着他发出呼噜呼噜声,眼睛逐渐迷离。
每当这时,自言自语的少年就会安静下来,专注地听他的呼噜声。他曾听人说,猫的呼噜声能帮人缓解抑郁,何止是缓解抑郁,他觉得还能治愈身上的病痛。
“呼噜、呼噜、呼噜噜……”
外面大雪纷飞,整个世界都是呼噜声。呼噜噜是风过窗的声音,是雪落的声音,是他心跳的频率。
直到雪停止,少年终于忍不住把他的猫抱高,用微凉的脸蹭它柔软的毛发。
感受到浓浓的爱,白尘粉色的爪子又张开成花,满足得又想呼噜。
“饿了吗?”少年捏了捏他粉色的肉爪问,他心怀愧疚地说:“等拿到这个月的低保,给你买鸡腿吃好不好?”
他这条命卑贱,靠着小时候老师给他争取的每月300块钱过活,连累阿暖也跟着他靠低保卑微过活。猫是肉食动物,他没法天天给小猫吃肉,即便如此,阿暖对他也不离不弃,每天开心地蹭他陪他。
少年见外面雪停了,说:“我现在就去要。”
外面冷,他本想一个人去,刚到门口,阿暖就抱住了他的脚踝。于是一人一猫一起走进了雪地里。
去年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他在大雪天去要低保,那时候他已经感知不到温度,此时他怀里有个小暖炉,在他怀里源源不断地散发着温暖。
雪停后,街上有了人影。少年注意到有几个人在看他怀里的小猫后,用棉衣把小猫包裹得更密实了些,长长的颜色浅淡的眼睫垂下。
虽然跟着他吃不到什么好吃的,但这一年下来,阿暖长得特别好。毛发蓬松柔软,白雪含金,尾巴翘着像一只松鼠尾巴,发腮后脸宽鼻子矮,一双又大又圆的幽绿眼睛比绿宝石还美丽。
这样一只小猫,似乎该是住在富人区别墅里的人家精心养护的猫,而不属于他这个卑微低贱的人。
他配不上阿暖这样好的猫。
所以,他们看阿暖,是想把它从他这里抢走吗?
少年低头,没注意到那几个人看到他的瑟缩和惊恐,只有白尘随意地向那里撇去一眼,看到那几个人躲进了低洼的小巷子里。
“别看,别看了!”杜飞黎着急地对那几个还在探头看的穿书者说,“不要引起他的注意!”
他看着这几个莽头莽脑的穿书者,不禁开始怀疑,诡异局和穿书局送这么多人进来是不是正确选择。
“别紧张嘛杜队,看一下又能怎么样?”其中一个穿书者是收回了脑袋,但一副无所谓,是他大惊小怪的模样。
“这里是《疯花血月》!不是普通小说世界!”杜飞黎双眼血红地提醒他们,他刚从上一次的失败中回来没几天,世界毁灭的阴影还在他心里,几天没合眼的他焦躁不已,恨不能打爆这几个还没未意识到严重性的穿书者的头。
其实杜飞黎能理解他们,因为他也这样过。
他们都看过穿书小说,在那些穿书小说中,穿书的主角知道小说剧情,自带金手指,能在小说世界游刃有余,甚至能把小说世界的人物玩弄于股掌。
刚穿到《疯花血月》时,他也是一副如此轻松的姿态,即便他知道《疯花血月》是一本禁书,即便他是意外穿进来的,原本的穿书任务不是这个小说。
可慢慢他就意识到了不对,这个小说世界太大了,力量太可怕了,小说中没提到的地方都足以困住他。
他来第一天没地方睡,睡在公园长椅上,被卷入隔壁流浪汉的噩梦中,梦中腿被打断了,醒来腿断得和噩梦里一模一样。
他去医院看腿,没钱,被无良医生骗着签了卖血合同,当晚病房里就有细长触手来吸他的血。
他打工赚钱,找了黑心作坊,给诡异们加工人骨零食,手指被好像有意识的机器切掉装进了零食袋里。
……
还没见到主角他就九死一生,剧情金手指根本用不上。
他不是不自量力的人,当他察觉到这本禁书世界的恐怖和不对劲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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