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当包春莹做好一桌朝食,派人去请沈见熙的时候,才得知他不在府上。
她白做一桌朝食。
“少夫人,现在怎么办?”
她暗自握拳。“吃!拿去分给下人一起吃。”
到了晌午,她特意派人去找沈见熙,问他回不回来用晚膳。
得到的答复是不回。
连续几天,沈见熙都不在府上用膳,包括每月一次的沈家聚餐,她便每晚派人送去玫瑰山药南瓜羹和泡脚的热水。
除去敬茶那天,这是包春莹第一次参与沈家的聚餐,她规规矩矩地入座,安安分分地享受美食。
不得不说,沈家的厨子非常出色,调味有一手,每一道佳肴的酱汁足以下饭,可惜燕礼中的一道规矩是不可当着主人家的面以酱拌饭。
来之前,她担忧大嫂崔云瑶又刁难,可是她发现席间的气氛十分诡异,长辈们的神色不自然,极力掩盖恼怒似的。
连崔云瑶也恹恹的,毫无心思开口。
她暗自思忖,若因为沈见熙缺席而不快,倒不至于连大嫂也郁郁寡欢,到底发生何事?
沈慕莲反而一副看热闹的模样打量崔云瑶。
直到一名小厮匆匆地来给大老爷咬耳朵禀告,席上的长辈脸色更难看。终于没多久,沈老夫人沉着脸放下筷子,先回慈云堂。
随即,大老爷、二老爷和三老爷相继离席,同样坐立不安的大哥沈瑞斌随之离去。
包春莹好奇地偷瞄他们的背影。
“呵呵,能让祖母他们着急的事,不知是什么事呢?”沈慕莲哪壶不开提哪壶,似笑非笑地端详愈发郁闷的崔云瑶。
“儿媳也吃饱了。”崔云瑶干脆把筷子一放,窘迫地逃离。
饭后,回锦松轩的路上,包春莹遇到喜笑颜开的沈慕莲,她不由得提防。
“四弟妇,再过半个月就是烟雨四月,到时不便出行。”
“所以?”
她不习惯拐弯抹角。
“所以最近阳光明媚,是踏青的好时机。”沈慕莲勾起红唇,心情极佳。
包春莹却拨浪鼓般摇头。“我要练习燕礼、背诵《礼记》,不去了。”
“真的不去?”沈慕莲不紧不慢,“今年的踏青格外独特,在城内办集会,听说叫什么美食大会,广邀临安附近的食肆老板过来摆吃食小摊。”
美食大会?
包春莹眼前一亮,不由自主地咽口水。
“这种集会嘛,明面上以吃为主,实际上是会友,届时你可以提前体会寿宴的盛况,给你壮壮胆子……”
沈慕莲再说些什么,包春莹已经不在意。“当真有美食大会?”
沈慕莲满不在乎:“自然,祖母他们就是为此事烦忧。”
“果真有各地的吃食小摊?”
“是啊。莫说吃食,耍杂技、赏花……”
“我去。”
沈慕莲稍怔,随即难掩喜色。“好,到时你别穿得太寒酸,你已经是沈家的媳妇要……”
包春莹满脑子是“美食大会”,心不在焉地听着。
另一边的慈云堂,则愁云惨淡。
“崔知府那个老匹夫居然敢签文!真是两面三刀、左右逢源的小人!”
沈老夫人愠怒地瞥长孙沈瑞斌一眼,厉声呵斥:“木已成舟,骂那个老匹夫有何用?赶紧把你娶平妻的消息放出去吧。”
沈瑞斌一喜,满脸春风,终于受够崔云瑶那贱人的气了。
成亲多年,同.房的次数屈指可数,她好不容易怀上子嗣却流产,真是命薄的女人。
大老爷沉得住气,不忘推敲暗地里的竞争对手。“我打探到举办美食大会的主办人是叫汇鲜商会,一个寂寂无名的商会,何德何能顶着得罪几个家族的风险说服崔知府签文?”
“汇鲜?”二老爷皱起稀疏的眉头。“我在城里见过一家冷冷清清的汇鲜客。我已经派人去打听底细,很快就有消息。”
三老爷神色复杂地补充:“我听说潘家长子有份参与美食大会的准备事宜。”
此言一出犹如平地惊雷。
“潘绍安?”
“就是他,奕辉的二舅。潘家以布业起家,此子另起炉灶做成衣,成了临安最大的成衣铺子的掌柜,还有多家分店设在不同的坊,做得风生水起。此子不容小觑。”
沈老夫人的神色阴晴难辨,瞅长子大老爷。“潘绍安此人与熙儿玩得近,你去找熙儿打听一番。”
继而她继续交待:“既然签文已经批下来,我们沈家绝不可落后。你们去找汇鲜商会的人交涉,沈家要参与。”
他们领命退下。
开办美食大会的公文在四天前张贴公示,酒肆和食肆反应热烈,就连与临安相邻的湖州的亲戚也得到消息,来信表示感兴趣。
当然,因为长途跋涉难以保鲜食材,湖州的食商无法参与,但临安周边的小县商人到来,足以令开客栈的赚得盆满钵满。届时更为熙熙攘攘,不趁机分一杯羹的是傻子。
只是,四天前才贴告示,从湖州快马加鞭来信起码四天,更别提消息的传播速度,何以湖州的亲戚来信如此迅捷?
沈老夫人眯起双眼。
这汇鲜商会不容忽视。
临安城上下忙着搭建竹棚迎接美食大会,凡参与分一杯羹的家族各尽其事,提供一系列协助。
转眼,三月下旬,芳菲满城。
作为江南最繁荣的城池,临安的八厢有重兵戒备,六十八坊张灯结彩;石板铺砌的主道旁边,尽是竹棚搭建的小摊,就连食肆门前也不乏小摊,若客人在小摊吃得满意,小二会趁机领客人进楼。
其中,明春楼和醉月楼的竞争最激烈。
极目远眺,大街上尽是乌黑的人头,他们几多数是来自各城各州的游客。
“凌钰,这一次是你大显身手的机会,切莫输给明春楼的什么在水一方。”满肚肥肠的掌柜特意来到后厨,给予年轻的主厨鼓励。
唤作凌钰的少年不过十七,半束圆髻,浓眉星目,肤色小麦,煞是俊朗。
“自当尽力。”他语气淡淡,双手娴熟地用荷叶包裹掏了内脏的生鸡。
掌柜满意地捋着胡子离去,坐等数钱。
瞥见他的背影,凌钰轻轻地皱眉。
青出于蓝胜于蓝,他能办到的。
另一边的明春楼摊子,看守的虎牙如坐针毡。他是明春楼里最得力的小二,被老板娘委以重任。
自从明春楼重新开张,推出新的招牌菜,有观望的,有看热闹的,有来品尝的。
尝过的客人都赞不绝口,客人的数量逐渐恢复从前。可是由于死对头也出了一道一模一样的“叫化鸡”招牌菜,明春楼独领风骚的时光已经不再。
他总觉得现在的明春楼差一口气,差一个一鸣惊人的机会。
今天,他紧张得口干舌燥。
“没骗你吧,这次集会空前盛况,你要是继续窝在锦松轩就浪费年华了。”
沈慕莲与包春莹没戴帷帽便下了马车,今天的路人全被美食吸引,戴不戴都无所谓。后者被摩肩接踵的热闹盛况惊着——令她更加惊奇的要数处处飘来的食物香味。
她沉醉在美食的海洋,幸福极了。
身穿月白短襦的她,梅花纹白底的披帛搭肩,藕粉百褶裙束胸,外披素色纱衣,温婉娉婷。
精巧的十字髻为她更添俏丽,一颦一笑,娇憨惹人怜。
旁边的沈慕莲比她穿得华丽多了。
银丝绣妃色芙蓉的丝绸罩衣,牙白锦衫,杏红的金丝蝴蝶暗纹裙,加上她梳着比平日张扬的随云髻,画梅花妆,额前贴花钿,活脱脱一朵人间富贵花。
一柔一艳,点亮熙攘的人群。
两人的前方,是清丽脱俗的周雪雁,与从湖州来的姑母母女。她们有说有笑,莺声燕语。
“雪雁,我还以为你跟熙儿能成,谁知道……真为你不值。”美妇有意无意地往后瞧。“还有慕莲,有你一半懂事便好。”
“姑母别笑话雪雁了。”周雪雁得体地与之周旋:“四嫂嫂与四表兄郎才女貌,相敬如宾,羡煞旁人。慕莲表姐朱唇粉面,管理红妆商铺井井有条,哪是普通女子比得上?”
美妇深感后半句熨帖,既是嫌弃包春莹的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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