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来平安无事,突然被人挖出了那具尸体,是纪闻舟怎么都没料想到的。
网上的相关报道他来来回回看了几遍,有关尸体的发现地,网上写得很含糊,至今没人能说出一个具体的地理位置。
七年前,他头一回走那条路线,后来因为出了事的缘故,他心情慌乱,只想着别被人发现了,哪还顾得上别的,如今也只大致记得埋尸的位置。
如果网上爆出来的埋尸地点是真,又不大像是他们当时掩埋尸体的地方,两地之间似乎还隔着一段距离。
纪闻舟按住额头,闭眼沉思。
不是同一个地方……
总不会那么巧,除了他和范壮成,刚好还有其他人也在附近埋了一具尸体?
太离谱了。
纪闻舟又换了个思路去思考。
假设死者就是他和范壮成埋的那个男人,埋尸地点又为何会隔开一段距离?
是他记错了位置,还是有人在他们离开之后又偷偷挖出了尸体,另外找了个地方掩埋?
纪闻舟身上一阵一阵发凉,这种假设太可怕了。
不可能,且不说当时附近根本就没别人,就算附近的确躲着一个人没被他们发现,那人做这些又有什么好处呢?
一个念头快速从他脑海中闪过。
会不会当年那个被撞到的人根本就没死……
跟范壮成一起掩埋尸体的时候,他根本就不敢多看一眼,心里只想着赶紧完事走人。
很多事情不能深究,现在他越是细想,越是不能确定那个男人当时是不是真的死了,还是只是失去了意识。
不不不,那天他和范壮成都探过那个男人的鼻息。
停止呼吸会导致脑部缺氧,若10分钟内不进行抢救,人必死无疑。
没别的可能,肯定是他一开始就记错了地点。
***
接到报案后,警方开始调查。
法医那边给出了验尸结果,时间太久,没办法精确地推断出死亡时间,只能大致划出一个范围。
死者全身赤.//裸,埋尸地点周围也没找到任何能证明其身份的东西,警方根据验尸报告上注明的死亡时间,调取了过去六、七年里的失踪人口记录,根据法医推断出的死者性别、年龄和其他身体特征,选出了几个与死者特征相符的失踪人口。
警方提取了死者的骨骼组织进行DNA分析,随后又联系了几个失踪人口的家属,请求对方前来做DNA检测。
几位家属都很配合,接到警方的电话后就立刻前来做DNA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确认死者是失踪了七年的肖学庆,离异、无业,平时跟其父母住一起。
肖学庆失踪七年,其父母心里其实已经有心理准备了,但总归还抱有一丝希望,而今得知儿子的死讯,两个老人一下子老了好几岁,拉着刑警的手要求警方一定要早日查明真相。
法医从死者的骨骼中提取了微量元素分析中毒物质,排除了中毒身亡的可能性。通过骨骼损伤分析,死者的损伤主要集中在两处,头部和腿部,枕部有两处损伤,均为典型磕碰伤,其中一处为非常严重的磕碰伤,也是死者的致命伤。
枕部有磕碰伤,符合死者被车撞倒在地这个推论,但警方最在意的是枕部的第二道磕碰伤,第一次撞到人还能算是开车不小心,第二次就很难说是巧合了。
驾车逃逸的案件警方不是没有遇到过,但撞了人还把尸体给埋了,为避免警方查到死者的身份,还特意褪去死者身上的衣裤,肇事者的这种行为几乎和行凶没什么差别。
根据埋尸地点来分析,死者应该是在乡间道路上行走时被车撞到,摔倒后撞到后脑致死,肇事者没叫救护车进行抢救,反而将尸体掩埋。
埋尸附近有一条乡村路,虽说平日里行人和车流量都不大,但再怎么样也不至于一个人都没有。开车撞人外加埋尸,很难想象肇事者是在白天完成这一系列的行为,初步推测案件可能发生在夜晚。
警局,会议室里。
夏警官提出了一种可能性:“肇事者可能不止一人。我比较倾向于是两个人作案。”
“依据是什么?”
前者指了指白板上的照片:“你们看埋尸的土坑,根据痕迹显示,挖坑的工具分两种,一种是螺丝刀,另一种是羊角锤。如果肇事者只有一个人的话,很难想象肇事者会先后用两种不同的工具。试想一下,他/她当时刚撞死了一个人,心情应该很紧张,肯定是想以最快的速度埋了尸体就跑路,又为什么还要在挑选工具上面浪费不必要的时间。”
有人点头表示赞同,也有人对此持有保留意见:“也可能是螺丝刀用着不顺手,他/她又找了羊角锤来挖坑。”
夏警官:“根据尸检报告,死者体格强壮高大,要把尸体从行车道上搬运到埋尸地点,一个人是很难做到的,除非当时有两个人。”
杨队:“就先按着这个思路调查一下,其他人如果还有什么别的推论,也可以说出来大家一起讨论讨论。”
***
纪闻舟删除浏览记录,把笔记本合上。
尸体的曝光让他坐立不安,他每天都会习惯性地上网关注案件的调查进展。
再去懊悔当初干吗要坐上那辆车已经没任何意义,现在更重要的是再仔细地回想回想,那晚他和范壮成埋尸的时候,是否留下了什么罪证会让警方追查到他们身上。
当时他是想过喊救护车来救人的,可想归想,他最后还是跟范壮成一起埋了尸,不管范壮成的手里是否的确掌握着证据以证明他是同谋,他犯下逃逸罪,外加非法埋尸,这都是不争的事实。
他拿什么来替自己辩护?
说自己是想劝范壮成报警和叫救护车来着,范壮成却死活不肯,被害人还在一旁扒着他不放,他挣脱开来时力道没收住,才不小心让被害人摔倒在地没了性命吗?
这种话说出来,连南涔和家明都未必信他,更何况是一向用证据说话的警方和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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