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一棵大树做掩体,传福和山娃儿可以看到那活尸半张着嘴,后颈有一个触目惊心的伤口,黑红色血液已经结痂,像一块烧焦的肉排。
两个人死死地压住翻涌的胃和心中蔓延的恐惧,他们的脚颤抖着,静悄悄地等待活尸过去,再绕到活尸的身后继续前行。
传福和活尸打过几次照面,初次见到活尸狰狞模样的山娃儿却有点儿适应不良。像是胃里落了重拳,为了压制住上一阵阵涌的呕吐欲望,他不停地吞咽着嘴里分泌的大量酸水。做事向来勇气可嘉的山娃儿,从这一刻起脚步不停地跟着传福。
“我没想到外边变得这么危险了,”山娃儿声音在发抖。
“如果把那些怀疑新余杀了人的人带出来看一看,”传福坏笑道:“你说他们会不会被吓尿裤子的。”
“搁谁大早上遇到那样的事情都挺衰的,要不是新余有一身捕猎的本领,那两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指不定要害死多少人呢!”
“新余有实力,运气不太好。”打趣归打趣,传福眼里的警惕分毫不减。
刚走出禾实村不远,他们已经见到好几个活尸,这是对那些行为古怪、姿势扭曲的人类的称谓,也很难说他们究竟还属不属于人类的一部分。
好在双方并没有起冲突,一是保持着安全的距离,确保他们饿虎扑食一般猛地扑上来,二是当活尸摇摇晃晃地走过来时,他们可以利用身边的草丛和树木躲藏起来,只要动作不惹眼,轻手轻脚地走动,似乎就不会触发危险。
“你走到镇西头,朝着西南方向往前走两条街,然后右转走到尽头,你要找的神医就暂时住在那儿。”
路上,传福回想着那个好心大哥告诉他的江湖浪中的落脚地址,希望二人能不走弯路,尽快赶到那儿。
前半段路,两人平安无事,可越靠近和平乡的地方,没有心智的行尸走肉就越多。
活尸依靠啃咬的本能在小镇周边游荡着,饥饿是一种太过于痛苦的感觉,他们和人一样,在满世界寻找新鲜食物,嘴里不是,那似乎是一种不满的发泄,也是一种抗议。
和平乡正在逐步被瓦解,像千百个惨遭沦陷的小镇一样。大家似乎都在饿肚子,饿着肚子的活尸要用饿着肚子的活人充饥。
常住人口好几万的小镇,早晚会被这些一拥而上的活尸包围,一个个变成他们的同类,等着把剩下的人类吃光抹尽。
“等等,”传福拍了拍山娃儿的肩膀,他的左手五指并拢朝前方一挥,“你看前面。”
“别和他们硬碰硬,咱们得找个地方躲好了。”
这次出行,他们以防御为主,不到迫不得已,他们不会了结那些家伙。
没有预料到事情会这么棘手,山娃儿此行主打一个轻装上阵,工具不够,也不知道他们的要害在哪里,最好的办法就是逃避正面冲突。
山娃儿平时是很莽的一个人,不曾想现在怂得厉害,好几次他扭着屁股闪身一躲,溜得比谁都快。
几乎次次剩下传福和活尸远远地干瞪眼,他就要骂娘。对这样的局面,传福笑而不语。倘若他武器不离手,有一把砍刀或斧头,也不至于闪躲这么快。
不过,当下,山娃儿直接避免暴露在活尸视野的风险是很正确的行为,不然传福不但要保护自身的安全,也得抽开身去救助他。
在距离小镇还有一公里的地方,山娃儿和传福遭遇了伏击,为了避开前方并排走来的两个活尸,他们躲在一簇灌木丛后,殊不知一只活尸绕到身后,张嘴就要吃肉。
这次的险情更多是出于他们的疏忽和粗心,因为没有证据表明,活尸可以和同类进行直接交流并达成合作,尽管他们嘴巴里不时发出低沉的声音,可那是没有意义的闷哼。
那只活尸扑上来的时候,山娃儿根本没有反抗能力。
一来事发突然,他事先没有做好准备。
二来因为高度紧张,他的身体发僵,就像许多动物遇见危险的第一个本能就是僵死,危险的预警让他失去了自控能力,根本做不到拔腿就跑。
“快来,传福,快帮帮我……”山娃儿得脸都红了。
眼见着活尸把山娃儿扑倒在地,传福一着急,急火攻心,被一口唾沫呛入气管,他手握空拳赶紧堵在了嘴边。
一方面,他得尽快施以援手,将山娃儿从活尸手下救出来,一方面,他得尽力抑制住咳嗽,要么就轻轻释放出来,要么就彻底压住,否则惊动了周围的其他丧尸,他们两个人就别想活着离开。
“你、你先别急……”山娃儿是死是活就看他能否及时援助了,他把脸都给急红了 ,“小声点,别把其他活尸给招来了。”
好不容易压住那阵想要咳嗽的冲动,传福从腰间抽出那把短柄刀,反手握着刀柄,矮身上前,趁着山娃儿还在和活尸搏斗的功夫,找准时机,对着胸膛的位置就是一刀。
这刀在磨刀石上磨得锋利无比,使出这一套动作行云流水,这刀从活尸后背插进去,又原路返回给扒出来,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把他的心脏给扎穿了。
很明显,被扎了一刀的活尸,他的动作迟疑卡顿了一会儿,就那么笑一会儿之后,他为了更好控制住拼命挣扎的山娃儿,手上又加大了力道。
“这是什么鬼呀?”山娃儿声嘶力竭地说,“刀不死他?”
“他甚至感觉不到疼!”传福看了看手上血淋淋的短柄刀,又看了看又活尸后背上那个洞眼里冒出来的鲜血,很不甘心地发现了这一点儿。
正常人哪怕被针扎一下也会迅速缩回手,这是本能,还会把被针扎破的手指含在嘴里吮吸,这样做不但能止血,还能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弱疼痛,是人类爱抚自身伤口的表现。
倘若一个人既不怕死,也不怕疼,那他就无愧于一个顶天立地的汉子,但一个人如果失去对于疼痛的恐惧和感触,也会尝试做出一些离经叛道的事情,比起其他人,生活过于平淡,感知不到危险,他需要更多的刺激,来让他感受何为活着。
一个怪物能控制本能反应,该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他既然死不了,他就不畏惧死亡,如果他正好也体会不到疼痛,那么即使五张六腑被掏空,他也绝不会发出一声呻吟。
活尸压在山娃儿的身上,那么一副瘦骨嶙峋的身躯却力大无穷,像一个可以力拔山兮的巨人,来自于天地日月的力量都一同汇聚在他身上。
传福还有点儿发愣,他以为凭借刚才那一套手起刀落的动作,可以干脆利索地解决活尸,没想到还会有这样的变故,这活尸不怕疼,也不会死。
“这活尸死不了,”山娃儿和活尸扭打在一块,好不容易翻过身来把活尸骑在身下,极度的恐惧之下已没办法正常说话,他慌乱地对着传福吼,“我们该怎么办?”
“别急,肯定会有办法的。”传福虽然这么安慰着山娃儿,自己心里却没有底。
忽然,传福想起一件事,一路走来,见到不少尸体,有些是饿死者的尸体,这些尸体大都保存得较为完整,尸体是风干的或腐烂的,是干瘪的或潮湿的,有些是活尸的遗体,残破不全,稀烂得像一坨屎,倒下前俨然遭到过誓死抵抗者的不少攻击。
这些活尸大都死状惨烈,躺在碎了一地的肢体中,死因很不明确,这个断了一节手臂,那个缺了半条腿,又或者肚腹处被豁了个大洞。
有个别活尸的脑袋被整个削了下来,暴露出碗口大的切口,这种很少在和平年代见到的场面,在如今或许就像一棵梨树上掉下一个梨子一样稀松平常,遗体和尸首做着令人发指的分裂。
不论活尸的尸体是完整的还是残缺的,他们的脑袋都遭受了重击,有的被砸碎了,有的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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