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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血与泪

小说:

丧尸漫山遍野

作者:

笔灾

分类:

穿越架空

拖拖拉拉的脚步声向着木门靠近了,那“嗬嗬嗬”的怪叫也靠近了,危险也靠近了。

土根趴在木门上,眯着眼,透过门缝,隐约看到一片漆黑的屋里头,游荡者两大一小三个人影,正是孬蛋、弟媳妇儿和侄子。

三个人朝着大门走来,姿势僵硬得奇怪,土根理解错了,并不是半天没人应声,很明显,一家三口在用自己的方式回应着土根的呼叫。

最后一次见到孬蛋一家人,是土根刚从柴房溜回家去传福家搅混水之前。

那时他本想让自个一家人和孬蛋一家人别去救火,在这混乱的局面中束手旁观是最好的选择,可是晚了一步就只好让他们去了。

当天晚上,土根家就不太顺利,家中有人被活尸给咬了,家丑不外扬,也没什么事要来找孬蛋的。

一家三口晃悠悠地朝门口走来,腥气更浓了。

这时,借着晦暗不明的光线中,土根突然看清了三个人的脸。

土根被吓了一跳,往身后连连撤了好几步。

又是一转念,鼻头发酸,眼眶有点发热。

土根的心脏像是失去了弹性,一蹦一跳的,石头一样撞击着肺和肋骨。

他这颗不再张弛有度的心,像在死亡面前做着最后的祈祷。

孬蛋的眼睛翻着白,只剩下小半圈黑瞳仁,在眼球正中凝成简练的一个墨点。像土根见过的大多数活尸一样,孬蛋的嘴角淌着涎水,混合着暗红色的血沫。

在对孬蛋那张面孔的回想中,土根握紧了手里的瓦片刀,锋利的边缘嵌进了他的手掌,在大鱼际部位割出一条数厘米长的伤口。

黑暗中,土根看清孬蛋的脸颊上有一道深可见骨的伤疤,伤口周围的皮肤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青黑色,皮肉内外翻倒,像一块蒸熟的腊肠,露出当中一道森白的骨头。

弟媳妇珠玉的样子差点叫人认不出来,半边脸像是被什么东西啃过,鼻头没了,暴露在外呼吸孔也被血污给堵住了,只剩下两个黑洞洞的窟窿。

能才是个讨人喜欢的小机灵,又四个调皮捣蛋讨人烦的小家伙,土根对孬蛋的儿子向来是爱恨交织,对小侄子又爱又恨的各种缘由是很复杂的。

一来淑芬没给他生下一个大胖小子,三个孩子都是女儿,孬蛋至今只有一个孩子,数量上敌不过他,但好歹他生了个带把儿的,这样一来膝下孩子数量多的优势全无。

当自家人或别人有意无意指出这一点时,他心里的恨意有时简直溢于言表,只好把媳妇儿淑芬当出气筒。

二来土根和孬蛋加起来有四个孩子,其中只有一个男孩,日后淑芬和珠玉这对妯娌能不能再生个乖儿子出来还说不准。

女儿不能传宗接代,为了把香火延续下去,家里的长辈是要格外呵护能才的,淑芬尽管常有怨言,但理智上也觉得这么做无可厚非。

有好事,土根这个当伯伯的自然也会惦记着能才,就好比中秋节到集市上买月饼,要是舍得买三个给女儿,就会再掏一个月饼的钱,给能才那小子买上一份。

土根并非没有头脑,非要拿一张热脸去贴人家的冷屁股,做这些事都是在未雨绸缪,将来步入晚年说不定还有事情要倚仗这小子,从小就对他好,就没有很明显的讨好人家的意思了。

倘若现在小侄子能才成年了,是个混不吝的混混儿,又或者是个无恶不作的恶棍,在和平乡上臭名昭著,土根肯定会即刻撤回对他的好,立刻和孬蛋一家撇清关系

靠船船会翻,靠山山会倒。

土根做这么多为侄子能才好的事情,自然是认为能才又希望长成一个根正苗红的好青年,而不是一个在前辈的庇荫下被宠坏的二世祖,走歪了,没希望成为一个知恩图报的人物了,他可要认栽,并且放手了。

眼前的小侄子多么可怕,跟他二堂姐个一样。溪花原本梳着两条小辫子,头发乌黑发亮的,现在头发散乱,像个在桥下靠捡拾垃圾为生数数月的叫花子。这小子头发都粘在额头上的,被污血粘成一团。

能才的一只眼睛掉了出来,连着神经挂在脸颊上,另一只眼睛里是灰白色的,氤氲着茫茫的雾气。

看到这,土根就知道自己过去是白忙活了,侄子能才没有希望长大成人了,这一脉香火算是中断了,这种憋屈就好像在别人家寄养了一条狗,这狗长大了不认人,见到他就吠叫,逮着机会还得过来咬他一口。

一家三口猛地朝着土根扑了过来,牙齿咬得“咯吱”响,喉咙深处发出“嗬嗬”的怪响,要不是中间横着一道门,土根早就不成活了。

三具活尸在屋里头,朝土根伸出双手,指甲缝里还挂着暗红色的肉丝,门板被拍得哐啷响。

活尸一家三口被挡住了,情绪却很亢奋,用手指甲抓着门板,指甲在干燥的木头上剐蹭,发出刺耳的声音,木板门上出现一道道抓痕。

不消说,心中的恐惧被无限放大,土根吓得魂飞魄散,转身就跑。

土根甚至能感觉到要是没有这门,三人一共三十根指甲擦过他的后背,在他后背留下三十道血印子,会带来怎样一阵刺痛。

血腥味和尸臭味混杂在一起,在身后穷追不舍的,让他胃里翻江倒海,让他心里七上八下,土根几乎是连滚带爬地逃走了。

西北偏北方向,有一个黑影,心脏都不敢跳动了,土根屏住呼吸,拐了个弯往家里狂奔。

土根手握着瓦片刀,不敢回头,拼了命地往家跑。

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剩下孬蛋一家人诡异的模样和那令人作呕的腥气。

耳边一阵风声呼啸,土根不敢细想,孬蛋一家到底发生了什么?

恰巧经过,愣头媳妇苦糖出现在土根身后,看着那个一溜烟消失在眼前的人影,惊奇地眨了眨眼,这是把人给吓着了吗?

如今的苦糖是个孤家寡人了,在这世上无牵无挂,是最无所谓生无所谓死的那一类人。

人活着是需要寄托和盼头的,对于乡野俗人,这种东西一般存放在血缘至亲身上,一旦对方死了,这心就空落落的。

那种感觉就好像胸腔被这天灾人祸轰了个大洞,这心脏被轰出去了,这三魂七魄也消散了,人没心没肺的,人没着没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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