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透过窗棂,射在芙洛丝的眼皮上,她才醒了过来。
她眨眨眼睛,安德留斯立马凑到了面前:“你感觉怎么样?”
“我好像听到了唱给死者们的歌。”她朝自己的身下看去,影子缩小了很多,只比一个正常人的影子大上一倍而已,“前所未有的轻松。发生了什么?”
“【商人】的能力改变了已定的历史。”安德留斯道。
他也听见了不该出现在费尔奇尔德王国的海妖的歌声。
千年前的神话中,人类的君主驱逐了各方妖精、魔物,才建立了坚不可摧的王国。塞莱斯汀二世是海妖一族的征服者,生活在她铁一样的掌控下海妖们,大多都痛苦地自尽了。
它们一族早该消失在历史的尘埃中,却出现在费尔奇尔德王国、帮芙洛丝祛除了诅咒,真是不可思议。
“不敢想象……他们就这样跟着海妖的歌声走了,”芙洛丝看着藏在自己影子里几个迷惘但固执的亡魂,道,“只剩下几个顽固分子。”
就这几个家伙,成不了气候,过不了多久它们也会自然消散。”
安德留斯也注意到了,“海妖的歌声把它们变成了傻瓜,它们的心智和三四岁的孩子差不多,所以才放下了一切,还好,没把我们也变成傻瓜。真是神奇的种族。”
“为什么这些神奇的种族都灭绝了呢?”芙洛丝喃喃。
细说起来,征服世界的人类君主的神奇力量也没流传下来,整个世界,驱逐了超自然的力量与种族,退化成了普通的样子。
这种现象,会与他们一直在追寻的那个声音有关吗?
“我出生的年代,这些神奇的种族就只存在于传说中了。我们这次要去的拉撒乌,是现今世界上历史最为悠久的城邦之一,也有传说。”安德留斯道。
“我知道。”芙洛丝说,她还是上过历史课的,“拥有‘神之血’的一族,据说,那里的人们至今还称自己为神的后裔。”
相传,世界南土的边缘居住着聪敏的巨人一族,他们建造金辇,追赶太阳,企图捕捉世界之外的真相。它们驾着金辇,向西而行,横跨茫茫无际的海面,穿越高山与悬崖,沉入冥界,一度迷失,最终被月光指引,找到了极东之地,第一缕曦光绽放的地方。
它们在那里停驾,研究太阳与其他星象,还曾一度捕获太阳,让它按照自己的心意升起、落下。那个地方的气候被调理得舒舒服服,周围却成了一片沙漠,巨人们建立城邦,取名拉撒乌城,纪念他们统治了太阳。
现在在拉撒乌城的人们,就是当年巨人的后代,他们自视甚高,并不和别国来往,而由于他们居住在沙漠中心的绿洲,交通不便,也没办法和别国来往。
所以,如果艾伦他们发现这个名字出现在拉撒乌,只可能是出现在拉撒乌的传说中。
“真聪明。”安德留斯笑着摸了摸她的头。
芙洛丝发出一声不耐烦的声音,他便赶紧将手抬了起来。芙洛丝深呼吸了一下,带着思索的神情道:“那个声音,在千年之前去过普赫罗尔王国的特里特村,又去过拉撒乌城。”
“嗯,”安德留斯道,“只有到了那边,我们才知道祂究竟做过什么。”
他们会在拉撒乌城见到祂吗?亦或是探寻到千年传说的一角?
如果一切能在拉撒乌城结束……即使不在那里,所有的一切也有结束的一天。芙洛丝无比确信这一点。他们每走一步,就是向终点迈近一步,她和安德留斯的同盟,也就瓦解一分。
芙洛丝坐了起来。她一早就注意到了,自己并没有在马车的车厢中,而是在一家旅馆里,“我们现在在哪儿?”
“尘港。”
“尘港?”
“我们穿越沙漠之前,最后的歇脚地。幸好你在这儿醒了,别担心,我每天都有给你补充能量。”
芙洛丝扶着脑袋,没想到自己一睡就是这么久。海妖的歌声仿佛还在耳边。在这样的歌声里,她睡得格外酣沉。睡眠是宝贵的。难怪【商人】摆脱诅咒后便陷入梦乡,一梦不醒,最终在梦中失去了生命。
“这一路上有遇到其他【身份者】吗?”她问。
如果走大路,从费尔奇尔德王国的王都到达拉撒乌沙漠边陲的尘港,起码也得一个多月,如果安德留斯选择人迹更少的小路,也许就需要一个半月或者两月了。
安德留斯丢给她一个盛着金色液体的小瓶,“【诗人】。”
他的气息还没有完全恢复,但在这种状态下,他杀死了一位同类。
尘港,大河南岸最大的人类城市。大河迤逦向下,慢慢拐入群山,最后彻底消失在金色云层的掩映中。
大河北岸,灰绿色的平原渐渐转为灰褐色,怪石林立,房屋稀少,植被也稀疏了,在视线可以达到的最远处,大地最终转为转为贫瘠的浅黄色。再后面便是一排矮小的黑色丘陵。跨过那些丘陵,便是包围着拉撒乌城的大沙漠了。
没有带路的向导,那片沙漠就成了吃人不吐骨头的死亡禁区。
芙洛丝和安德留斯离开旅店,收回远眺的目光。
“向导,干粮,清水,骆驼,这就是我们要准备的,对吧?”芙洛丝扯了扯斗篷,罩着斗篷,她的影子看起来就没那么引人注意,她还注意到一点——
“你给我换了衣服?”
安德留斯闻言,回头看了她一眼,“亲爱的,可以说点我不知道的。”
芙洛丝扯了扯坠着流苏的窄小袖口,这一套纯异域风情的打扮,倒不是说不好,安德留斯的审美还是不错的,只是——
“你干嘛给我换衣服?”她皱起眉头,“这一路上,不会我们每走过一个国家,你就给我换一套衣服吧?”
安德留斯走过来,看着镜子里的她。他伸出手,将她戴的项链摆正了,“你不喜欢?”
“这不是喜不喜欢的问题,你脱我衣服干什么?”
安德留斯凑到她耳边,说了轻轻的两个字,芙洛丝听了果然勃然大怒。
看她攥起拳头,安德留斯才笑着摆手,“哈哈,亲爱的,开个玩笑。我要在这里准备穿越沙漠用到的一切,才借宿在这家旅店,也才空闲下来,有了时间打扮你。而且,这里气候炎热,你必须得换一套行头了。”
晚了。芙洛丝已经给了他结结实实的一拳,“滚!”
两人一前一后走下楼梯,来到街道上。
此时正是清早,阳光还没到最热烈的时候,即使如此,泥土路已开始散发出惊人的热气。来来往往的人大多戴着头巾,黄色皮肤,是当地人。此外,也有很多穿着打扮迥然的外地人,肤色、发色、五官特征五花八门。
【身份者】消除饥饿,有芙洛丝保管的两个小瓶就够了,但她还和从前一样,吃一日三餐。
即使做不回正常人,芙洛丝也想在生活习惯上尽量向正常人靠拢。
“那我们要准备的东西就很多了。”安德留斯道。
芙洛丝道:“我自己拿。我只关心我们要花几天才能穿过那片沙漠。”
“哟,”一个瘦猴一样的男孩搓着手走了过来,满脸堆笑,“两位客人好哇,是想去那片沙漠吧?怎么,是想去拉撒乌?”
没想到在这么远的地方还能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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