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后,M国,布勒机场。
姜曌站在排队队伍后,看着前面的队伍愈来愈短,她的心跳愈来愈快。想到再有一小时她就能坐上回九清市的飞机,并在十三个小时后到达九清市,她的心跳已经兴奋的不可控。
三个月了。
本以为来M国学习也不耽误她回国看望姜秀英的姜曌只和奶奶姜秀英视频通话12次,每一次都很短暂。父母姜平山和戚凤莲说为了不影响她的学习进度,不能过多和姜秀英联系。
她知道他们是在变相的威胁她,如果不按他们说的做如果自己不够优秀,那么奶奶的后续治疗和养护都不会得到保障。
因此,她必须听话。
可时间越久,没有亲眼在奶奶面前确认她的情况,她无法安心。
于是,姜曌偷偷买了一张机票,谁也没告诉,决定一个人回国一趟,一来一回不过两三天,耽误不了什么。
可命运总是喜欢捉弄人。
还差两人就该到她安检进站时,一位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走到她面前,对她说了一句话:“小姐,夫人说在她允许之前您不能回国。”
“……”
姜曌没说话,而安检又前进一位时,男人并未着急,而是轻飘飘吐出第二句话:“夫人说您若是执意回去,她将断了姜秀英的后续治疗资金。”
距离她买机票不过短短半天,而距离她到机场不过短短半小时,就能让人找到她——她的母亲可真是贴心。
姜曌被送回戚凤莲购置的公寓后,当天晚上就受到戚凤莲隔着半个地球传达过来的责备。
“姜曌,你翅膀硬了是不是?”
“觉得自己是唯一的继承人?以为不管你做什么我们都不会真的对你怎样是吧?”
“我告诉你,你不过是帮你哥姜昱守住公司的……人。”说到最后她突然顿了一下,这个停顿很短,只有一瞬,但一直把手机耳边的姜曌注意到。
她一开始想说的,不是“人”吧……
是什么?
狗?
傀儡?
不论是什么,从此刻开始,她不能再违背父母,至少不该是现在。
-
今天是个晴天。
湖畔边的几只白天鹅悠闲地在湖中飘动,一只白天鹅优雅的挥动翅膀,阳光照在它雪白的羽毛上,连它的毛发都散发着干净的光芒。
街角处有一家花店,姜曌过去好几次经过这里就注意到了这家花店,但她每次都不曾停下也不曾进去一次。
鬼使神差的,她停下将要走过街的脚步,驻足在花店橱窗外,这家花店布置的甚是繁茂,店名几乎快被二楼的爬藤蔷薇遮住,室内各式各样的品种竞相盛放,一眼望去,恍惚间还以为看见了一座茂盛的森林一角。
“你好,有什么需要的吗?”
熟悉的话语,不一样的语言。
“女士?”
头一次作为消费者进入花店的姜曌晃了眼,在店员疑惑的表情下她回过神来。
她随意往身边的花束看去,一眼就在五颜六色的花朵间看见一抹白色——是剑兰,也是何燊送过她的花。
那位在两人还算陌生时就给过她善意的人。
看到那几支白色剑兰,刻意不去回想的记忆快速掠过脑海,她指了指那簇剑兰,说:“麻烦帮我包一束剑兰。”
抱着剑兰从店里走出来时,姜曌的嘴角挂着笑,她伸手用指尖轻轻碰了碰盛开的剑兰花,微凉柔软的花瓣触感让人心情甚好。
正巧到了绿灯,经过一条马路,拐过一道弯走在湖边的步道上,傍晚的微风拂过脸颊,传来一丝从湖面带来的凉意,忽然,一句带着不确定的疑问让捧着剑兰花的姜曌停下脚步。
“姜曌?”
是中文。
姜曌抬眼看去,一个许久未见的人出现在她面前。
沈昔如。
她在炸鸡店兼职时认识的,也是一起被炒鱿鱼的倒霉蛋之一。
-
公寓内,姜曌泡了一杯咖啡放在沈昔如面前,她正坐在沙发上,好奇的看着公寓客厅。
“谢谢,”沈昔如接过咖啡,轻抿一口,看着还放在桌上没有处理的剑兰花,提醒姜曌:“你这花不快点放水里养护,可能就活不久了。”
闻言,姜曌看向那束花,拿起茶几上做摆设的花瓶,盛水插花。
在姜曌摆弄花的时候,沈昔如站起来到她身边看着她弄,好奇问:“我给你发消息你一直没回我,我之前还去你说过的工作的花店找你,但老板说你早就辞职了,我也不知道你的地址,还以为你出意外了没想到竟然在这里遇到你。”
她说到最后竟笑了出来,没有丝毫埋怨。
姜曌有些意外,她问:“你……没看新闻吗?”
沈昔如疑惑的看她一眼,手撑在桌上,问:“什么新闻?”
“我这段时间一直忙着写作,哪有时间看新闻……”说到这里她话音一转,看着姜曌,说:“呀,忘记告诉你了,其实我的本职工作是写小说,也就是写网文,之前去炸鸡店兼职主要是想调整一下我的作息,顺便找找灵感。”
她说着说着眼角微微弯起,注意到姜曌让她看的手机,于是低头看去,下一瞬,眼睛登时瞪大:“我去,看不出来你身世这么狗血?!”
“走失多年的豪门千金被认回后又被定为继承人……天呐,说真的,你愿意把你的这段经历给我来写小说吗?”
听到这里,姜曌颇感无语,嘴角一撇就这么看着沈昔如,注意到她难言的眼神,沈昔如灿灿一笑:“好吧,不愿意也没关系。”
本以为失去联系方式又不再见面的熟人忽然出现。
再次加上联系方式的两人对异国遇故友这件事颇为惊奇,两人短暂相处几天,直到沈昔如要再次前往下个地方旅行并寻找灵感而暂别。
-
沈昔如离开两周后,姜曌突然被人追求了。
第一次注意到那人,是在一个午后,那天正好是她固定去买剑兰花的日子,她正走在去往花店的路上。
忽然,一声口哨从身旁传来。
余光还有个白色车子在自己身旁缓慢行驶,想让人不注意都难。
姜曌一眼看去,就看见白色跑车驾驶座上的带着墨镜的男人,衬衫领口随意敞开,墨镜被他单手抬到脑袋上架着,他歪头看她,完全露出的面容是个英俊却陌生的东方脸庞。
他咧嘴一笑,嘴角的弧度因为他的话语都染上几丝玩世不恭的意味:“美女,鲜花配美人,在我看来这玫瑰就挺好看的,你今天不如买玫瑰?”
说的中文。
姜曌这才注意到他刚从副驾上举起的那束红玫瑰。
红的似火。
和他这个人倒挺衬的,一样的张扬。
姜曌没有理会他,径直走过,被拒绝的男人也不气馁,而是继续开着跑车以堪称龟速的速度跟在姜曌身边。
直到——姜曌转身走进一条小道,他才没再跟着。
看着走远的人,男人抬手把刚刚支在脑袋上的墨镜弄下来,两缕头发被牵下来挂在额头上,他驱动跑车以完全不同于刚才的龟速离开。
嘴角仍挂着张扬的笑。
-
派对上。
姜曌看着眼前高兴的跳舞的男男女女,颇感无聊,她走到一旁拿了杯度数不高的酒有一搭没一搭的轻抿,免得不跳舞的自己显得太过突兀。
“姜曌。”
听到自己名字,姜曌下意识看去,只见一个在这段时间眼熟的不能再眼熟的人出现在她面前。
贺宥明,一位有钱公子哥,家里做服装设计的,在行业内名列前茅。
是可以结识的人脉。
姜曌看了眼他手里端着的一杯鸡尾酒,再看了看他空着的另一只手,松了口气,嘴角也渐渐勾起。
很好,这人今天没有准备玫瑰。
下一刻,她只觉得自己这口气松早了。
“我看你不喜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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