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色朦胧,像一层薄纱笼罩着长安城。
李钦穿着一身不起眼的宫女衣裙,头发简单地挽了个髻,脸上还刻意抹了点灰,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寻常的洒扫宫女。她在裴沉夜安排的暗卫护送下,悄然来到鸿胪寺的后巷。
这里是接待外邦使节的驿馆,白日里人来人往,各国使臣、翻译、随从、商贾进进出出,热闹得很。但入夜后,却寂静无声,只有偶尔传来的更夫敲梆声。
李钦站在巷口,抬头看了一眼鸿胪寺的高墙。
墙内灯火零星,大部分房间已经黑了。只有西跨院的方向,还透着一丝昏黄的光。
“殿下,阿史那云住在西跨院。”裴沉夜的声音从阴影中传来,人却隐在暗处看不清,“他屏退了随从,独自一人在等您。周围我都清过场了,没人盯着,但您只有一炷香的时间。”
李钦点点头,没有多问,推开角门,步入院中。
这是一处不大的院落,青砖铺地,角落里种着几株石榴树,枝头挂着几个半青半红的果子。月光透过枝叶洒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随着夜风轻轻晃动。
一个年轻男子站在树下,背对着她。
身姿挺拔如松,肩膀宽阔,腰背却收得紧致——那是常年骑马射箭才能练出来的身形。他穿着唐人的圆领袍衫,但腰间系着一条镶满宝石的蹀躞带,那是草原人的习惯,宝石在月光下闪着幽幽的光。
他听见脚步声,转过身来。月光下,那张脸俊朗得近乎凌厉。
浓眉深目,鼻梁高挺,轮廓像刀削斧凿一般分明。唇角微微上扬,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但那笑意没到眼底——他的眼睛是深褐色的,在月光下看起来近乎黑色,像一潭深不见底的水。
阿史那云。
突厥可汗默啜第三子,生母是奴隶,在草原上被人叫做“贱种”,在长安被人叫做“质子”。
可此刻站在月光下的这个人,浑身上下没有半点“贱种”的卑微,也没有半点“质子”的怯懦。他就那么站着,背脊挺直,目光平静,像一个平等的对手,在打量另一个对手。
“公主殿下。”他微微欠身,汉语说得字正腔圆,比许多长安本地人还要标准,“没想到您真的会来。”
李钦走近几步,在他三尺之外站定。这个距离,进可攻,退可守。既不会显得太亲近,也不会显得太疏远。
“你打听我,我自然要来。”她说。
阿史那云笑了,笑容里带着一丝玩味。
“殿下不怕?”他歪了歪头,目光在她脸上逡巡,“我一个突厥质子,在这长安城里,人人都避之不及。您倒好,主动送上门来。这深更半夜的,孤男寡女,要是被人知道了……”
他故意拖长声音,等着看她的反应。
李钦面无表情。
“你若是蠢人,我当然怕。”她淡淡道,“但你若是聪明人,我何必怕?”
阿史那云眼神一闪。
“殿下何以见得我是聪明人?”
“聪明人会在入住第一天就打听一个冷宫公主?”李钦直视他的眼睛,目光比月光还冷,“你必是知道了些什么,才会对我感兴趣。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蠢人,不会做这种事。”
阿史那云沉默片刻。月光下,他脸上的玩味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认真的审视。
然后他笑了,这次笑得更深,眼底也终于有了笑意。
“殿下果然名不虚传。”
他抬手示意:“请坐。”
院中有石桌石凳,上面已经摆好了茶具。阿史那云亲自为她倒了一杯茶——不是唐人常喝的清茶,而是草原的奶茶,咸香浓郁,上面还浮着一层奶皮。
李钦端起茶杯,没有喝,只是看着杯中浮动的奶皮。
“说吧,你为何打听我?”
阿史那云坐在她对面的石凳上,月光将他的半边脸照得明亮,另半边隐在阴影中,看起来有些诡异。
“殿下可知道,您在突厥,已经有些名声了?”
李钦眉头微挑。
“定昆池之事,陆安石上书之事,北疆援军之事……”阿史那云缓缓道,语气像在数家常,“别人看不出来,但我看得出。定昆池那件事,表面上是裴沉夜出的头,但裴沉夜那种人,从不做没好处的事。他帮安乐公主,一定是有人让他帮。”
他顿了顿,继续道:
“陆安石上书,更是有意思。一个小小的秘书省正字,从九品下的官,敢在朝会上指着世家的鼻子骂——他凭什么?凭他寒门出身无依无靠?凭他活腻了想找死?不,他背后一定有人。”
“还有北疆援军的事。”阿史那云的目光变得锐利,“世家拖着援军不发,想借突厥的手除掉薛怀刃。结果呢?陆安石一封奏疏,陛下震怒,援军当天就出发了。这奏疏的时机,这奏疏的分量,掐得刚刚好。”
他盯着李钦,一字一句道:
“这些事背后,都有一只手在操控。而那只手的主人,是一个十四岁的公主——一个昏迷三日后醒来,性情大变的公主。”
李钦的手指微微收紧,他知道得太多了。不是一点点多,是太多了。多到让她怀疑,他在长安到底安插了多少眼线,收买了多少人。
“一个能让裴沉夜效忠、让陆安石卖命、让薛怀刃欠恩的公主。”阿史那云的声音在月光下回荡,“这样的人,我怎能不打听?”
李钦沉默片刻。
“你的情报网,比我想象的广。”
阿史那云微微一笑,那笑容里有几分自嘲:
“草原上的狼,要想活命,必须有一双好眼睛和一对好耳朵。我在突厥的时候,那些哥哥们个个想弄死我。我母亲是奴隶,没有部族护着我,没有贵族支持我。我能活到今天,靠的就是比别人多看一步,多听一句。”
他顿了顿,压低声音:
“我来长安,是当质子的。说得好听叫使臣,说得难听叫人质。突厥和大唐,随时可能翻脸。一旦翻脸,第一个死的就是我。”
李钦看着他,没有说话。
阿史那云继续道:
“但我来长安,也不只是等死的。我父汗年迈,我那些哥哥们个个想当可汗。他们恨不得我死在大唐,好少一个竞争对手。可我偏不想死。”
他忽然前倾身子,凑近了一些,目光灼灼:
“殿下,我在这里,是为了活下去,也是为了——”
他顿了顿,眼中闪过一丝锋芒:
“有一天,回到草原,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月光下,那双眼睛里的野心毫不掩饰。
那是狼的眼神,是草原上最危险的动物,在盯着猎物时的眼神。
李钦心中明白了。他不是来找靠山的,也不是来求她庇护的。他是来找盟友的。
在突厥,他是奴隶之子,地位低下,连那些部落首领的儿子都敢欺负他。在大唐,他是质子,随时可能被杀,没人会在意一个突厥质子的死活。
他唯一的资本,是他自己。
他的隐忍,他的智谋,他的野心,还有他那双比别人多看一步的眼睛。
“你想要什么?”李钦问。
阿史那云看着她,一字一句道:
“我想要殿下的友谊。不是那种虚伪的、随时可以背叛的友谊。而是真正的——盟约。”
阿史那云继续道:
“殿下在这长安城里,需要有人在外面替您看着。您的手再长,也伸不到草原。但我的可以。”
“您需要知道突厥的动向——哪支部落在集结,哪个贵族在和世家勾结,哪个王子想借着大唐的刀杀自己的兄弟。这些,我都能告诉您。”
“您需要有人在关键时刻,在草原上替您办事。比如,让某个不安分的部落首领突然消失;比如,让某支想南下的骑兵半路断粮。这些,我也能替您做。”
他顿了顿,目光直视李钦:
“殿下,我能给您的,是草原上的眼睛和耳朵。必要的时候,我还可以让草原上的骑兵,成为您手中的刀。”
李钦沉默片刻,忽而笑了。
“你倒是敢开口。”她淡淡道,“一个质子,拿什么保证?你今天说得好听,明天回了草原,翻脸不认人,我找谁去?”
阿史那云没有辩解。
他只是从怀中取出一枚小小的骨符,放在石桌上。
那骨符不大,掌心可握,颜色泛黄,表面光滑,显然是被人常年抚摸过的。上面刻着一些弯弯曲曲的符号,李钦不认识,但能猜到那是草原的文字。
“这是我母亲的遗物。”阿史那云的声音忽然变得低沉,眼底的锋芒敛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复杂的神色,“草原上的人信长生天,以骨符起誓,若有违背,死后灵魂不得安息,要永远在荒原上游荡,找不到归处。”
他抬起头,直视李钦的眼睛:
“殿下,我可以对着长生天起誓——只要您助我回草原,我阿史那云,此生绝不与您为敌。若有违背,让我死无葬身之地,灵魂永世不得超生。”
月光下,他的眼神无比认真。
李钦看着那枚骨符,又看看他的眼睛。
那双眼睛里,有野心,有隐忍,有算计,但也有一种她看得懂的东西——
那是绝望过的人,才会有的珍惜。
一个从泥泞里爬出来的人,比那些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更懂得什么叫“恩情”。
她知道,这种人最危险,也最有用。他们一旦认定了盟友,会比任何人都忠诚——因为背叛的代价太大,大到他们承受不起。
李钦缓缓伸出手,拿起那枚骨符。骨符入手微凉,表面光滑得像被抚摸了千百遍。
她看着上面那些陌生的符号,忽然问:
“你母亲,是个什么样的人?”
阿史那云一怔。月光下,他的眼神有一瞬间的恍惚。
“她……”他顿了顿,声音变得更低,“她是被突厥骑兵从西域掳来的奴隶。我父汗喝醉了酒,临幸了她,然后就把她忘了。她在部落里是最低等的人,连帐篷都没有,只能睡在马棚里。”
“我小时候,经常挨打。那些贵族的孩子打我,部落里的武士打我,连奴隶都敢打我,因为我母亲是奴隶,我也是奴隶。每次被打得爬不起来,她就抱着我,用我听不懂的话唱歌。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她家乡的歌。”
他忽然笑了,笑容里有苦涩,也有骄傲:
“她教我说话,教我认字,教我草原上的规矩。她说,云儿,你是草原上的狼,不是任人宰割的羊。你要活下去,活得比所有人都好,让他们看看,奴隶的儿子也能当可汗。”
阿史那云抬起头,看着她:
“她死的那天,把这个骨符塞给我。她说,这是她家乡的东西,能保佑我。然后她就闭上了眼睛,再也没有睁开。”
“我没有哭。”他的声音变得平静,平静得像在说别人的故事,“从那天起,我就发誓——我要活下去,我要回到草原,我要拿回属于我的一切。让那些曾经欺负我们的人,跪在我面前求饶。”
月光下,他的眼睛亮亮的。
李钦看着那枚骨符,沉默了很久。然后她将骨符放回他手心。
“我不需要你起誓。”她说。
阿史那云一愣。
李钦站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你对着长生天起誓,有什么用?长生天能帮你报仇吗?能帮你回草原吗?能帮你当可汗吗?”
阿史那云没有说话。
李钦继续道:
“我不信那些虚的。我只信一件事——在这长安城里,我让你活,你就能活。我让你死,你活不过明天。”
月光下,她的眼神平静如水,却让阿史那云感到一种彻骨的寒意。他相信那不是威胁,而是事实。
他意识到,眼前这个十四岁的少女,手里握着的,是比他想象中大得多的力量。
阿史那云沉默片刻,站起身。他单膝跪地,以手抚胸,低下头去:
“阿史那云,愿为殿下效犬马之劳。”
这是草原上最重的礼节,是臣子对可汗的礼节。
李钦低头看着他。月光洒在两人之间,像一道无形的界限。
“起来吧。”她淡淡道,“我不需要你跪我。我需要你替我办事。”
阿史那云站起身,垂手而立。
李钦看着他,忽然问:
“你要我助你回草原。说吧,你想要什么?”
阿史那云深吸一口气:
“殿下,我需要三样东西。第一,情报——关于突厥的、关于大唐的、关于那些想杀我的人的。第二,人脉——朝中愿意替我说话的人,边境愿意放我一马的人。第三,时机——等我那些哥哥们斗得你死我活的时候,我需要有人帮我一把,让我能趁乱回到草原。”
李钦点点头。这三样东西,她都能给。
情报,有裴沉夜。
人脉,有陆安石,有张若虚贺知章,将来也许还会有薛怀刃和更多人。
时机,有【史书回响】——她知道未来几年会发生什么,知道什么时候突厥会内乱,知道什么时候是最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ggd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