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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烧火棍

小说:

首富重生在八零年代

作者:

青山春雨

分类:

衍生同人

“林叔,林姨……”赵有归一进院就看到这番夫妻打闹的场面,一时不知道该不该进。

眼神落在房门口消失的碎花衬衫,应该是林语晨回了房间。

这个瞬间,赵有归的心里生了丝期盼。期盼什么?他心里很明白。

从小到大,赵有归家就没有完整过。赵父当兵回来,伤得比林大宝还重,没过两年,赵父就送赵有归入伍。

等赵有归在部队有出息,赵父又劳累过重过世。赵家有亲情,却又好似不多。

林家得这份热闹,赵有归自家是从来没真切感受过,难能可贵得家人齐全的两年也是在母亲的抽泣声里渡过。

当遗憾成了习惯,缺失得那些东西也已经习以为常。时间久了,人就变得麻木。

然而,赵有归的内心深处深切地明白:这样不对。

林兰香瞪眼林爸,客气地招呼:“有归啊,从市里回来啦,你妈咋样呢?”

“她挺好。赵医生帮忙照顾她,让我先送赵晓琳回家。我来看看……林叔,谢谢他。”赵有归听说林语晨中午一个人回村,特意过来确认下她到家没,人在家就好。

林兰香戳了林父一下,让他招呼赵有归:“我去做饭。你别冷待了人家有归。”

威胁丈夫的眼神明晃晃地说着:林大宝,别嘴上不把门,什么话都乱说,损了你女儿的名声!

林父意会了下,眯眼笑着点头。

待林兰香走开,他一脸轻松得朝赵有归说:“这女人啊,家里没有,冷情;有了吧,让人又乐又觉得多事。我家还两个,一大一小都要管着我。

你来了好啊。今晚,咱们叔侄喝一个,有你在,她们不管我喝多少。”

赵有归体会不到他的快乐,羡慕他的乐和事多,陪着笑:“好,叔。”

“爽快。我就喜欢你家这性子。”林爸乐呵,没提赵有归的父亲赵军红,怕勾起他的伤心事。

林语晨睡不住,穿了衣衫出来帮林妈做饭。

院子里的两男人坐一块聊着天,说着部队里的生活和训练。

林爸听后感叹:“你们现在当兵比我们那会条件好太多。我们那会上南面战场,扛得还是56的半自动步/枪,56式的冲锋/枪可不多。你小子现在摸得都是我们那时候的稀罕货,有些还根本没听过。

唉,可惜,你转职了。我想劝你回队,你妈这情况也不好说。

以你现在的能耐,你爹留下的根基,若是继续在队里好好干,一定有机会出人头地,为你爹争脸。”

赵有归沉默地笑着,一时应不上这话。

林爸知道他的心,当过兵的人永远忘不了那份战友情,持枪而立为守护信念而战,那份从心底而生的热血、自豪和激情。

只是,赵有归家的情况,容不得他多犹豫。

“这大后方嘛,当警察,也是为人民服务。”

林兰香忍不住了,拿铲子站在灶房门口喊:“有归,别听你叔瞎叨叨。他在家犁地犁傻了。你姨没读过书,也知道保家卫国不止在前线,大后方也一样为国家做贡献。要我说,你回来得好。你妈就你一个孩子,你爸已经……”

“妈,铲子啊,菜糊了。”林语晨打断林妈的话。

林兰香哎了声,朝外面两男说最后一句:“当过兵,不后悔。回了家,照顾亲妈,一样不后悔。”

林爸看妻子转回去做饭,朝赵有归使眼色:“别听你姨瞎说,有机会还是回队里好。我听说南面近来不安分,说不定要开战,这不就是你立功的大好机会吗?”

赵有归默默地点头,不久后是一场战争。在那场战争里,他将晋升成营长。之后一干多年,再后来……目光落在端菜上桌的林语晨身上,不由垂头笑了。

他靠近了些林大宝,轻声却诚挚有力地说:“林叔,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其实,林叔打电话来前我就在琢磨转职的事,接了你的电话后更让我下决心。”又大声说,“按林姨的说法,为人民服务,哪行哪业都可以。”

林兰香倒掉刷锅水,应了句:“没错。别听你林叔,他就馋了以前在部队的大锅饭。”

“去去去……谁馋了,部队的红烧肉不好吃吗?”林爸直接给赵有归一肘拳。

赵有归虚挡了下,立马应话:“好吃。”忍不住咧了嘴,露出比脸还白的大牙。

这刻,他感觉自己融入这个温馨的家。

“是吧,哈哈哈……”林爸大笑,起身说,“走,菜上桌,咱们叔侄喝一个。”

林语晨布置好碗筷,见两人进来,拿了玻璃瓶装的烧酒:“少喝点。倒春寒,别把你的老寒腿喝出来。”

“瞧瞧,我还没喝,她就管上了。女儿啊,你这就不懂了,喝酒暖身,老寒腿才不会发作。”林爸反驳着,拉着赵有归坐下。

赵有归拿了烧酒瓶,在林语晨的注视下给林爸倒半浅碗酒。他刚扫见的眼睛比星星还亮,黑漆漆里点着灯,让他不敢多倒酒。

林爸不乐意:“少了少了,再倒点。这才一两半酒。”

赵有归又添几滴,见林语晨出去才给他倒足三两酒:“林叔,够了。晚上,我还得回镇上。我在市里请了两天假,拿来陪我妈。”

林爸想着也是,即使赵有归退伍转业,工作还得做,妈还得照顾好。

“唉,听你说这个,我就觉得可惜。行吧,改日你妈出院,来叔家,咱们再喝过。干。”

赵有归与他碰杯,喝聊上了。

厨房里,林兰香把菜盘子递给林语晨:“快点端去。”

林语晨噘着嘴不太乐意:“为什么男人不等我们做完饭一起吃,非得自己先吃喝?恶习!”

“你这孩子怎么跟这种事较上劲。有归是客人,待客之道。”

“恶习!”林语晨一个人搬不赢这恶习,拉张脸送菜进客厅。

林爸确实是好父亲,但是,他也是很传统的男人。后来,他这股子恶习也教会楚邵,气人得很。

赵有归看着桌上红红绿绿的四盘菜,见林语晨放下盘后出去,赶紧说:“语晨,让林姨别烧菜了,已经够吃了。你和林姨快来吃饭吧。”

林语晨的脸色好看几分,不管林父“随她们去”的话,直接对外喊:“妈,爸说菜够了,快来吃饭!”

林爸瞪眼:“让你妈再炒一个下酒菜,炒花生米。你妈炒的花生米贼香,贼下酒。”

“贼可不下酒。”林语晨驳回去,暗哼了声。

林兰香的声音从灶间传来:“好。姨炒个花生米就来。”

林语晨对上林爸得意的脸,也笑回去:“我妈是给有归哥面子,她可不是宠你。”

“你妈宠我,我也宠她。咱们不宠你啊?”林爸见女儿走了,忍不住笑出声,朝笑而不语的赵有归说,“这孩子……别管她,被我和她妈宠坏了。现在年纪到了,不知道会便宜谁家的小子。

今天,她还说不嫁人,要复读高考,吓得我直接跳起来。”

赵有归的脑海里滑过楚邵,心里一紧,闻言微微一愣又一松,紧跟说:“现在开放高考,对于语晨来说是个机会。”

“我看她就是不想结婚,趁机找个理由搪塞。若我去村委打申请,她一定打退堂鼓。”林爸拿起杯子,“来,干。”

赵有归随他喝了个。

晚饭的后程,林语晨刚吃好,院外传来布谷鸟的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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