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快结束的时候,房子修好了。
原本漏雨的屋顶换上了新瓦,颜色是那种沉稳的黛青色。西边塌掉的围墙被重新砌起,用的不是水泥,而是阿满从河滩上背回来的鹅卵石,一颗颗嵌在黄泥里,像是一排整齐的牙齿,咬合得紧紧的。
这是一个傍晚,夕阳像泼翻的金漆,从山口漫延过来,把整座鹿谷都浸泡在一种琥珀色的光泽里。
李默把那只刚刚彻底完工的陶碗摆在长桌正中央。
经过几十道大漆的髹涂、打磨,再扫上最后一道金粉,那几道曾经狰狞的裂纹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几条蜿蜒流淌的金色河流。
它们在灰青色的底釉上闪闪发光,不再像是某种残缺的证据,倒像是一道道从云层里裂开的闪电,或者某种古老地图上的水系。
李默伸出手,指腹轻轻滑过那些金线。
触感是微微凸起的,温润,细腻,甚至比原本光滑的釉面更让人想要停留。
“吃饭了。”
阿满端着菜从厨房走出来。一盘清炒的时蔬,一盘腊肉笋片。
她很自然地把那一碗刚出锅的、热气腾腾的白米饭,盛进了那只金缮过的碗里。
如果是在以前,李默或许会犹豫。他会觉得这只碗已经变成了某种“艺术品”,某种应该被供奉在玻璃柜里的标本,不该沾染凡俗的油脂。
但此刻,他看着那雪白的米粒堆在金色的线条之上,看着热气蒸腾,只觉得无比和谐。
物就是给人用的。被修好,就是为了再次盛满热食,再次被人捧在手心里。这才是给它最大的尊严。
两人对坐着吃饭。
窗外的葡萄架已经搭好了,虽然藤蔓还没爬满,但嫩绿的卷须已经迫不及待地缠上了木条。
“这碗用着顺手吗?”李默问,夹了一筷子笋片。
“顺手。”阿满大口刨着饭,腮帮子鼓鼓的,“而且看着喜庆。感觉这碗比以前更贵重了。”
“是更贵重了。”李默看着她,眼神很静,“因为多了金子,也多了时间。”
阿满停下筷子,咽下口中的饭,突然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李默,我觉得你变了。”
“哪变了?”
“刚来的时候,你整个人像是绷着一根弦,随时都要断。看东西的眼神也是飘的,好像谁都欠你一个解释。”阿满用筷子点了点那只碗,“现在嘛,像这只碗。虽然身上有缝,但是被填实了,稳当了。”
李默愣了一下,随即笑了。
他转过头,看向窗外连绵的群山。
那是真的。
他曾经等待一场必然的崩塌,觉得生命就是不断失去的过程,觉得裂痕就是毁灭的开始。
但在这里,在鹿谷的这张长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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