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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第十二章 胭脂

小说:

再婚

作者:

窗外有猫

分类:

现代言情

“我以为您今天特意招小的来,是为了安慰小的受伤的心灵呢,没想到原来是催更的。”我忿忿道。

这个女人惯会压榨人,老资本家了!

“你还好意思说,你知道你多少天没更新了吗,现在读者天天写信来烦我们书局!”宁慈比我更生气,不等我反驳,又补上一刀:“再说,我今天是来看你笑话的,可不是来安慰你的!”

我:“……”

真怀念当年那个假模假样的宁慈,现在这个直接得让人受不了。不过我拿她是毫无办法的,谁让她现在是我东家呢!

宁慈之所以成为我的东家,还得从王氏扔给了我一本《金刚经》和一大堆纸墨笔砚后,将我禁足佛堂反省说起。

我当时自然不肯抄什么《金刚经》,每日闲的无聊,天天摸鱼。

摸鱼非指偷懒,是真的摸鱼。

王氏发了狠地整治我,天天稀粥咸菜,嘴里淡得出鸟。

刚好佛堂前的池子里,有一群锦鲤,是王氏高价从大昭寺求来的。

大概过惯了饭来张口的日子,这群锦鲤憨傻得要命,倒点稀饭就成群结队地扑过来了,一抓一个准。

其实锦鲤味道不太好,但为了油水儿,我还是勉为其难地吃了三个月。

我摸得正欢时,胭脂突然跑来告诉我,教习先生又反映李越青在课堂上偷看话本,带坏学堂风气。

这件事我早有耳闻。

为此,我揍了李越青无数次。

可他跟李素基一个德行,屡教不改。

最后实在没辙了,我琢磨了出了个损招。

我舔着脸跟李越青一块上课,结果第一天便在课堂上睡了个香甜的午觉,从此以后再也没立场说他了。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我还是懂的,但也不能放任李越青不读书吧。

绞尽脑汁一段时间后,决定以毒攻毒!

李越青不是爱看话本么,我决定从此处入手。

在前世我看过一部另类的历史读物,以幽默八卦的表现手法重现了历史文字,趣味性很足,十分地引人入胜。我觉得自己可以借助这种手法,编本历史读物,借此来提高李越青的兴趣。

禁足期间除了摸鱼,无事可干,刚好可以实施我的想法,让胭脂偷偷送来了一套历史书籍,开始了我的创作大业。

没想到李越青出乎意料的喜欢,被我抓住了把柄,并以此要挟他认真读书。

虽然李越青上课不再摸鱼,可他的学业依旧烂得令我心梗,用教习先生的话来说,这孩子在读书方面缺根弦。

李越青的学业我是不指望了,而我却在创作方面,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即使王氏解了我的足禁,我依然大多时候就呆在后院里写东西。

当然我是写不出什么高深东西的,基本是话本。

本来仅是自娱自乐,宁慈无意间看到了我的话本,觉得有些潜力,将其拿到她的私人书局里出版连载。

自宋家严禁我行医后,我干脆全职写话本了。

我的第一个话本叫《双面客》,写得是一名捕快被无缘无故地卷入了多起残忍的凶杀案,他和女主一起苦苦追查凶手,最后才发现原来自己就是真凶的故事。

简单来说,就是一个精神分裂者的故事。

可能这类故事少见,《双面客》一炮而红,最后因情节过于血腥暴力且有多种可实施的犯罪手法,成了禁书。

虽然成了禁书,我还是小赚一笔。

在金钱的激励之下,我又开了另一本传奇。

这次是恐怖灵异传奇。

吸取了上次的教训,省去了血腥的犯罪手法,只是反转众多,结局往往出乎意料。

可能是上天见我实在太倒霉,亦或者是上天给你关了一扇门,必然会给你一扇窗。

总之我的恐怖话本又红了,收入不菲,比行医强多了。

在银子的鼓舞下,我趁热打铁,一鼓作气写了好几部恐怖话本,类型从悬疑、灵异、冒险……还开辟了搞笑、温馨、爱情等品种。

此后读者群更大了,本来我的话本只有老爷们爱看,现在听说很多闺阁女子也爱看……

经过四年的耕耘,我成了恐怖话本的标杆儿人物,宁慈的私人书局也因此赚的盆满钵满。

因我过于疲懒,挡了宁慈的挣钱大业,她化身黄世仁隔三差五跑来催稿,不榨干我最后一丝潜力誓不罢休。

瞄了眼宁慈硬起的拳头,我认命地从床头摸出一摞攒好的稿子递给她。

宁慈眉开眼笑地接过,大模大样地翻着稿子,估计见稿子颇厚,满意点头:“看来最近没有偷懒,这次写的不少嘛!”

我叹了口气:“你省着点印吧,我近来要和宋珩掰扯和离之事,今后不一定有空写……”

话还没说完,一阵敲门声响起,不待我开口,门外之人便道:“娘子,大奶奶吩咐厨房做了些夜宵送来,你们现在吃么?”

难为徐有凰还惦记着我,我正好有些饿了。

开门后,一位年纪约莫二十上下,容色过人的女孩提着食盒走了进来,手脚麻利地将碗碟取出摆好。

宁慈丝毫不把自己当外人,我还没动筷,她已经吃上了,一面吃,一面点评:“宋家祖上不愧是开酒楼的,味道着实不错。你跟宋珩和离后,肯定蹭不上他家的饭菜了……”

好歹相识一场,为了好菜,便要将我卖了!

我一口闷气堵在心口,执起筷子轻敲她的手背,“你可以去快活楼吃!”

宁慈赶忙缩手,嘴里不停,含糊道:“我的银子就是洒到地上,也不给宋家赚。”

我忘了提,孟青平的贵妾名叫林思薇,是林思苑的庶妹。

林家自大雍起便是江南大族,清流世家,文坛魁首,因私通叛军,遭先帝下旨抄家灭族,男丁全部斩首,女子尽数充入教坊司。

林家虽也不复存在,可与宋家乃多代姻亲关系。

恨屋及乌,宁慈来了宋家,时不时上演一出“端碗吃饭,放筷骂娘”的戏码。

懒得与她插科打诨,我转头向一旁布菜的美貌女孩问道:“胭脂,这么晚了,怎么还没休息,饿了没有,坐下一块儿吃。”

胭脂摇头拒绝,“娘子不必管我,我吃过了,现在不饿。”

说完,便恭敬地站在一边。

因着身份的缘故,除了李越青和宋沛,胭脂在任何人面前都对我素来恭敬有加,不肯逾越一步。

我拿她没有办法,只好道:“天色不早了,你早点歇息,不用管我们了。”

胭脂黑白分明的眼睛盯了我须臾,然后点头应是,轻手轻脚地退了出去。

待胭脂的背影消失在门后,宁慈举着筷子,对我道:“胭脂这模样儿、身段儿京城难寻啊。你打算留她到什么时候啊,她今年二十三了吧,本就老大不小了,再拖下去可真嫁不去了。”

提起此事,我也是一阵头疼。

胭脂五岁的时候就被李素基送来我身边,至今已有十八年了。

她固执不嫁,我能拿她怎么办,只能养着呗。何况她挣钱的本事不比我差,有单身的底气!

以前不解为何有父母会花式催女儿结婚,现在我算是体会到大龄剩女父母的辛酸了,若是胭脂肯嫁,我绝不要彩礼,倒贴都行!

说起胭脂,她来到我身边其实是个乌龙事件。

当年我跟李素基奉老娘之命,跑去丽春院,将应酬的老爹给拎回来。

恰巧,遇到正在挨骂的胭脂,我见她缩成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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