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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魂兮归来(1)

小说:

劫缘

作者:

四海行止

分类:

现代言情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萧喜内心仓皇失措,她回望身后,朗月抵着暴雨与那团捉摸不透的黑影大战三百回合,龙吟不断,水色婆娑,朗月的每一次发力都以最透支体力的方式对外冲击,以此迂回时间,也神不知鬼不觉地将萧喜与威胁的距离拉开。

封印既破,无论怎么掩饰引魂针的气息都已经无济于事,朗月能做的只有阻挡,不断地阻挡,不可放弃。

萧喜狠狠咬了咬下唇,忍住内心流露出的本能里的哪怕一丝一毫的怯弱,最终将视线锁到了烂入泥沼的废墟之中。

她必须要把封印之剑找出来。

此时此刻,时间紧迫,若单单希冀依靠人力在偌大的废墟之间挖出东西,无异于掘地三尺,大海捞针,最终徒劳无功。

萧喜没有犹豫,直接将手咬破,浓稠的血液被暴雨稀释,如水流一样,湍急地没入她脚下的泥地。她俯身以血作咒,以水为引,以地画符,顷刻之间,混着泥土腥味儿的血水就得了生命,迸流向前,闪烁起耀眼的红光,在茫然的大雨里,似一团突兀的火焰,不羁地燃烧。

“泣之我血,画地为符,与我同心,尔于何处,还不现身?!”萧喜忍着血符吸食灵力时近乎要透支身体的疼痛,放声道。

红光听到召唤,照亮了院子里每一个角落,每一寸泥土,每一粒微尘,和每一滴落雨。

“萧喜你在做什么?!”朗月朝萧喜的方向喊道。

这是萧喜被红光吞噬后,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声音渐渐远去,最终在耳畔散去,没有给萧喜留下任何回答的时间。

红光过于耀眼,竟让她的意识有些恍惚,好不容易镇住心神时,光芒已有微弱之势。她终于能把目光探出去,并惊讶地发现在她不远处的前方,一道剑身定定的立在那高处,看起来居然有几分熟悉……剑身被血光包裹着,叫人看不真切,仅仅可窥见几分轮廓,颇像朗月时常佩戴在身的黑柄剑,也就是芍七的真身。

可是尽管如此,萧喜依旧没有认为这柄剑与黑柄剑有什么其他更深的联系,因为这道剑身给她的感觉很不一样——相较于芍七,这柄剑有着截然不同的剑气,这剑气怨气极重,带着零零碎碎的破碎感,悲戚可悲……

可是……这把剑也不像那柄封印之剑。那……她的血符为何带她寻到的是它?

……

忽地那柄立身虚空之中的剑颤起剑鸣,似在呼唤。

萧喜伸手过去,方才看起来遥不可及的剑影竟然被她轻而易举地握在了手中,剑身带有温度,丝毫没有似外表一样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逼人寒气,很令人意外,这柄明明可悲哀怨的剑,握在手心里却有着赤诚之心般的暖意。

她还没来得及看清手中剑的模样,四周顿时升起燎原烈火,将萧喜活生生的堵在中央,颇似烛窝地带,层层火焰将她当成了擦亮黑夜的烛芯。

烈火所及之处是片瓦不留,寸草不生。

萧喜忽然发现自己的重心开始不稳,地在晃动,她愕然看到四周扩散的火苗迅速绕动起来,像哪吒遗失于火海的风火轮,晃动得她眼睛生痛,神智恍然。

她感受着因视野受限而只可看到方寸的大地不断地震颤,带动她虚浮的脚步。

她真心觉得自己被掩藏在视野之外的巨大生物当成了一支晃动在油盏里头的蜡烛,他端着这只油盏疯狂地奔跑着,跨过百年岁月,朝着前方叫人喘不过气的风火时代不停狂奔。

太叫人窒息,萧喜攥着拳头抵住心口,一遍又一遍问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她,萧喜,一举来到了两百多年前的时代,怀揣着手中之剑的信念——它希望萧喜可以帮它找到它的主人。

……

两百多年前——

那时候还没有沧淩城这个地名,因地处南方,并未与北上的京城有过多的来往,故而此地经济贫瘠,人烟稀少,开耕的地皮更是屈指可数。

这里叫作豫县,遍地村邑,草屋扎根。

基于此的又五百多年前,豫县人妖混杂,往往矛盾激增。

单以力量定胜负的话,凡人不敌妖,早先时候常被妖物欺压,无口申冤,难言苦难。

这儿的妖怪们虽然武力强悍,但心思简单,可以说是妖怪群里最底层的那一批。五百余年前,他们的老祖宗经常欺压村子里面的人,虽然表面上说起来比较难听,但说实话倒也没干出什么坑害人命的荒唐事。

那时地方上穷,连基本上的吃穿问题大家都得绞尽脑汁地去解决,人是如此,妖怪亦是如此。有时候气候不好,找不到吃食,妖怪们就会仗势欺人,抢村子里的粮,喝村子里的酒水,偷村子里的家畜家禽。

村子里的人只能忍饥挨饿,痛恨极了妖怪。

后来豫县这块偏僻之地终于被不少修真门派发现,那些身为凡躯,却参悟灵根的修真之人可比这些乡巴佬的妖怪强不知道多少倍。

他们短时间内便将妖怪老巢一锅端去,人成了长久的主宰者,维持了五百多年。

如今五百年已过,生活用度上的条件也比之前好了不少,人们安居乐业,待在修真门派的阴庇之下好生过着日子。妖怪们也渐渐死了那条心,自个儿安分了起来。

本以为两个种族就会这样一直安守本分,各自生活在自己的领地里,互不干扰。

但妖怪们终归低估了人心,他们不知道凡人这种东西竟然能这般记仇,尽管寿命极短,可在代代相传的历史轨迹中,事情本来面目在凡人的口中扭曲得是一次比一次强。

因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从未故意坑害人命的妖怪就变成了人们耳熟能详的杀人不长眼的地狱修罗,凡人杀心渐起,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们。

五百年的时光,足以濯清无数辈凡人的血脉,足以更换万事万物的面貌,足以更换老早几代修真门派的初心。

人妖共存?

可笑。

这世上,凡人怎么会容忍像妖物这般天生便可拥有无数人梦寐以求却求之不得的灵根?

如果强大的东西不能握在自己手中,那便是对自己最大的威胁,如若这般,不如毁掉好了,威胁也就可以消失了。只有这样,适者生存的游戏法则才会真正作用到人的身上,只有握住了生杀权才算是握住了真正的主权。

自那以后,豫县就不再是从前的模样了,妖成为了人们口诛笔伐的命中点,是梦魇,是他们做梦也想要抹杀干净的祸害。

天大地大,可妖物却不再有容身之地。

不少妖是死的死,被杀的杀,被抓走拿去炼修真门派学徒的法器也是常有的事情。

少五便是这乱世时代下的不幸者,因为他就是人们口中的罪大恶极的妖物中的一只。

在很小的时候,家里父母双全,家中七兄弟,和和睦睦,简简单单的生活着。

可天忽然变了,父母被修真门派抓走,听说被当成了门派弟子练剑的乱靶,早就被搅成了两滩腐肉。

家中七兄弟里,少一少二带着剩下的兄弟们四处避难,白日只能躲在阴嗖嗖、发着烂臭味儿的阴沟子里,晚上才可以活动,活成了老鼠模样。

后来,大哥二哥为了护住弟弟们,不幸落难,被人抛尸在了荒野。弟弟们去寻找的时候,大哥二哥身上被秃鹫叼走了好多块肉,残缺的部分留着暗黑色的血渍,里面爬满了白花花的蛆虫,叫人作呕。

少三从小病弱,但自从大哥二哥走后,他不得已撑起一家人的顶梁柱,逃难时落了风寒,还是走了。

有一次,剩下来的四个兄弟为了躲避追杀,不得已跑进人迹罕至的沙漠,里面黄沙障目,找不到水源,看不到希望。

后来,他们的踪迹还是被凡人发现了,他们回去告密,修真门派竟然设下幻局,于荒漠之中造了一只淬满了毒的湖泊,等着妖物自投罗网。

因为老幺年纪太小,才不过三四岁,仍需要照顾,而少五精力有限,无法再跋涉长途,就留在了弟弟身边帮忙照拂,所以去取水的任务理所应当地交给了少四和少六。

少四和少六实在是太渴了,找到那只毒湖时想都没想就直接饮下,最后中了水毒,爆体而亡,被茫茫风沙盖住了尸身,掖在沙土里等待被风干。

皮肉下一点点流逝的血水渗入了干涩的沙土里,将其染成了一片猩红色的湿土,勾起流沙,随着血水一同灌入了湖泊,湖泊里红稠一片,醒目无比。

从此,浩荡沙海多了一只血眼。

迟迟等不到水源的少五和少七奄奄一息,尚存着几分意志的少五不得已只好用嘴在手腕上撕咬下来一块肉,放出血水,供年幼的弟弟解渴。

饥渴难耐,失血过多,茫茫大漠之中烈阳灼人,迷了人眼,少五还是没能坚持下去,昏昏沉沉地倒在了荒漠之中。

意识混沌之间,有人闯入他的心境,向他伸出援助之手。

少五顿在原地,情绪激动,一瞬间,被欺压数载的悲惨回忆涌上心头,他无法睁着眼在现实的世界寻觅所谓的尊严,便只能躲在迷失的心境之中堕入崩溃。

少五盯着面前向他伸出手的黑影一动不动,眼看着这只黑影离他越来越近,他怒得疯狂甩开这只手,翻出一尺路,与黑影保持距离,少五按耐住心中熊熊燃烧的火气,质问他:“你是什么东西?怎么敢擅自闯入我的心境?!”

“我是能救你的人。”黑影的嗓音混沌,似含着痰在讲话。

“什么?”

黑影冷笑了两声,挥动袍脚,一副画面从浓墨般的背景里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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