劈柴,池歆再熟悉不过了,圣教地处西北的山中,一年有半年都需要生火取暖,药庐更是常年煎药,柴草用的最多。药奴自小能拎的动斧子的时候就要帮着劈柴,他对此自有充足的经验。
他跟着风重去了那个杂院,看到了堆积如山的木头,以及木桩和斧头,院子里没有旁人,地方大又清静,看起来工作环境相当好。这是正经给他派的第一个活计。之前那些天是躺着休息吃闲饭,哪里是当仆人。现在这样使唤他,他的心才真正踏实了几分。
风重将他领到地方,也没有多说就走了。
周遭看不到监工,池歆却也不敢懈怠。他试着拎了拎斧头,以前在圣教他力气不足,双手拎着斧头劈柴才行。现在这个身体别看清瘦,因着有内力在,右手拎斧头就没问题,左手还能扶着木柴免得劈歪了。
斧头有点钝,但是附近没有磨刀石,池歆也不敢乱走乱晃,只能先将就用着,想着总会有人来,到时候再问问哪里能磨斧头。
右手劈了一阵子,他又异想天开的换成了左手。结果发现左手竟然也趁手,劈柴准头和右手差不多。大约是这个身体也练过刀法剑法之类的,才能有这样的臂力与精准度,劈柴更是小菜一碟。
左右手轮流,一只手累了换另一只手,一斧头劈下来就搞定,不用二次找补,劈柴效率比池歆想象中高太多了。
可是再怎么轮流休息着左右手,他随着胳膊动作,脊背上的伤自然也会牵扯到。没多久,那些本来就没有结痂的伤口就再度撕裂开来,鲜红色染湿了后背衣物。
池歆却已经对背后的伤有点麻木了,实际上随着劈柴的动作,体内流转的真气循环流畅,已经缓解了疼痛疲劳。以前在圣教他一口气肯定劈不了这么多,中间定然要停下休息几次。现在左右手轮流倒换,就是伤口痛而已,并不累。简单的劳动又不费脑子,静下心沉住气,慢慢越做越顺手。
太阳挪到了头顶,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正午时分。
池歆今天做了事,想着理直气壮去饭堂领午饭应该可以。于是他放下手中斧头,慢慢直起腰。
头有点晕,眼前一阵阵发黑,这是失血过多的迹象,按照经验吃点东西就会好。他甚至想着伤口若总是裂开,要不要偷偷用一点那个瓷瓶里的上等金创药。
不行!那么好的药是别人的,他不能不告而取。脊背上的这点鞭伤又不是什么伤筋断骨的事,根本不用浪费那种好药。
此时他背上早已痛的没了知觉,但是脑子还清醒。看了看院子里还有一多半的柴没劈,决定先去吃饭。吃了饭力气更足,才能继续精神饱满的工作。
现在他体力不济,道路不熟,出了杂院,走的很慢。不过正是仆人们领饭的时辰,不当值的三三两两都向着饭堂所在的院子去,他跟在别人身后,也就不怕走错了。
风家的仆人们大多数都会惊讶地多看池歆一眼,小声的议论两句。仆人们的指指点点,池歆听得一清二楚。
“那不是池家的公子么?怎么肯来当奴仆。”
“才来第一天就受了家法,三十鞭啊,怎么不知道求饶?”
“就是啊,伤还没好吧?赶紧回家去吧。”
“他不会是傻的吧?回去池家,顶多是被他爹骂一顿,何必在这里苦熬。”
“听说他在池家也不受宠,那天挨家法前,我看到他背上就有疤痕,定是在家中也时常要挨打的。”
“真是命苦啊。”
……
池歆觉得根本不是他们说的那样,他不能随便评论池家如何,但是在风家过得至少比在圣教好多了,有吃有喝有单独的屋子住,挨打受罚后还容许他养伤,躺了那么久天天吃闲饭,都没有人再找茬罚他。今天派给他的任务如此简单,他都会做。
明明他受到了照顾,一切都很顺利啊。
可他一向不会与人辩解什么,此时也没有多余力气浪费口舌,只能假装没听到,表情淡定的走到了饭堂。
这时饭堂的屋子里已经坐满了人。屋子门口有人发碗筷,池歆排在别人后面,顺利领到了一个干净的白瓷大碗和一双筷子,再跟着去灶台上盛饭。
他知道自己只是末等小厮,便由着那些体面仆人插队在他前面,等轮到他时,几乎就是最后一个了。
灶上大锅里是白菜炖肉丁,这会儿只能见到零星的肉丁,连白菜也没剩多少。池歆夹了一些白菜在碗里,还剩了一些在锅里,他怕会有人来得更晚,不能将菜都盛走了。
还好米饭很富裕,他装了满满一碗。下面是菜,上面是冒尖的白米饭,沉甸甸的,让他更加满足。别的仆人也这么盛饭,他如此做了无人阻止,想来是可以的。
虽然以前从没有一顿吃过这么多,可他也想试试这样吃是不是就能吃饱了,就不会总是饿。再者,今天的活计多半到酉时也完不成,他那时未必再有机会来领晚饭了。那么简单的劈柴的活如果他没能按时完成,说不定又要挨罚的。
所以,趁着中午将这几天的饭都吃出来才划算。
这时他瞥见一旁的小锅里煲了汤水,好像是鸡汤的味道。他不免有些羡慕。
在原主的记忆中,每天有很多课业要做,常常错过饭点。也不是每次都有饭食送去他院子里,他想吃热乎的就去厨房那边看看还剩下什么。池家厨房的管事不忍见堂堂公子总是拿残羹剩饭果腹,等池歆过去,一般都是再用小锅做一两个热菜。这叫吃小灶。
在圣教得宠的仆人也能单独吃小灶。池歆想着若是几年后自己混得好一些,不再是末等的小厮,说不得也有机会尝尝小灶里这样的鸡汤味道如何?
饭堂的屋子里有桌椅板凳,其实跟别人挤一挤还是坐得开的,不过池歆怕自己衣衫上有血渍污浊被人嫌弃,又想着风家人大约会讨厌姓池的。与其被人轰走,他索性端着碗主动去了屋外,找了块干净的石台坐下飞速吃完。
肉丁炖的白菜有油腥味,吃起来很香。风家仆人的大锅饭都能沾荤腥,照这样吃下去,每天能吃一大碗,他肯定能再长的壮实一些。长得壮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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