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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拾豹

小说:

墟上春

作者:

塔塔123

分类:

现代言情

在看到那颗狰狞的豹子头的一瞬间,陈清明的思绪便被拉回了八年前的那个村子。

*

这天晚上,陈清明躺在自家的窝棚里,被一碗肉汤撑了个水饱的肚子坠得睡不着。

她控制不住地想念起来上上个月二狗掰给自己的那一小块白面馒头。

那个馒头是赵五娘跟着村里的人去隔壁镇上讨生活换回来的。

说是讨生活,其实就是去要饭。村子里偶尔会有卖货郎经过,听说翻过村子边上这座山,再走个半天,能遇到一个不小的镇子。那里的人如果心善,就会施舍给你一个这样的白面馒头。

*

带着两个半大的娃,其中一个还是个什么事也干不了的痴儿,赵五娘家里的吃食实在是短缺得厉害,于是她便跟着村里的几个同样缺粮少饭的大娘大叔一起,踏上了通往隔壁镇子的路。

去了多少人,回了多少人,陈清明都已记不得了。一群人去了四五天,赵贵已经在家饿得呜呜直哭,赵五娘才披头散发、失魂落魄地进了家门。

只见她半边衣裙都已经被染成了暗红色,一见到赵贵,就发狠似的搂住了他,直勒得这个宝贝儿子在她怀里不舒服地扭动起来,赵五娘才松开手,哆嗦着从怀里掏出了一个白面馒头。

大概是因为回村的路上耽搁了些日子,说是白面馒头,其实上面已经捂出了几个霉点,还沾了不少泥巴,但这已经是陈清明出生以来难得一见的美味。

赵贵一见馒头,便顾不得擦去眼泪鼻涕,一把上去夺过就要吃。还是赵五娘轻轻拍了一下她的傻儿子,劝了句:“今天清明,你给清明也吃一口。”这才虎口夺食,在眼巴巴的赵贵手里硬掰下了一小块递给清明。

真香啊,竟然还有些甜滋滋的。馒头放进嘴里的时候,陈清明心想。

虽然这并不是她第一次吃馒头,而且这个馒头还有些发霉了,但毕竟好东西难得,喝了好几天野草煮汤,竟然能在生辰这一天吃上一口馒头,显得这个日子也没有那么不详了。

赵五娘皱巴巴的脸上看起来有些想笑,又有点想哭地难看,她看着细嚼慢咽品尝这一小口馒头的陈清明,嘴巴动了动,像是犹豫、又像是庆幸般的拍了拍她的肩膀说:“清明啊,吃吧,吃饱了,来年给我们家阿贵生个大胖小子。”

听了这话,陈清明当时就差点把嘴里的那口馒头呛出来。但好东西不能浪费,于是她又挣扎着往嗓子眼里咽。一来二去,差点被这一小块馒头噎死当场。

旁边原本已经抱着馒头狼吞虎咽的二狗看着陈清明的蠢样,忍不住哈哈大笑,笑得嘴里的馒头渣都喷了一些出来。又被赵五娘连声骂着“小兔崽子别浪费”,生生逼得他闭上了嘴。

于是在这个农家的小破院子里,一时间因为一个发霉的馒头而变得鸡飞狗跳起来。

当天晚上,陈清明借口天气转暖,家里睡不开身,自己卷了一卷铺盖,睡到了紧挨着赵五娘家的、自家的老破房子的院墙根。

其实这些年,陈清明只是偶尔来这边,有时候是帮赵五娘晒粮,有时候是来堆放一些杂物。年久失修的老房子渐渐变得破败,屋顶都垮塌的差不多,只剩几根房梁还支楞着。只有院墙根下还支着一个能遮风挡雨的窝棚,是赵五娘冬天用来堆放柴火的。

如今清明已过,柴火烧得差不多,窝棚里剩了一些松松软软的干草。陈清明睡在这里,倒是正好。

最重要的是,陈清明心里清楚地知道,赵五娘的话已经越来越当不得玩笑。而她还没想好要如何面对这无法逃脱的命运。只得一边尽量离远些,再一边想想对策。

要做赵五娘家的童养媳,要懂得知恩图报——这件事,在她更懂事一些的时候赵五娘就已经天天在她耳边念叨。

更懂事一些,指的是比三岁还要再大一些的年纪。具体多大,陈清明已经记不清了。总之她知道,她想在赵五娘家讨生活,是要给赵五娘的儿子赵贵当媳妇的。

赵五娘并不跟陈清明避讳这些。陈清明是自己找上她家讨活路的,想要有片瓦挡雨、有粒米下锅、有个人依靠,她就不得不跟自己低头。

只不过,陈清明虽然年纪小,但看到赵贵流着涎水的痴呆样子,再一想到自己要一辈子伺候赵贵的吃喝拉撒,她就有种想要跟她娘一起跳河的冲动。

但既然她娘让她活,那她就试着努力活下去,伺候人也总比死了的好。而且,赵五娘家确实对自己有恩,所以就算自己不愿意做童养媳,也实在是没有拒绝的脸皮。

就这样,陈清明一边忍受着赵贵天天跟在自己屁股后面痴笑,一边帮着赵五娘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活计,终于磕磕绊绊地长到了十二岁。

对于陈清明来说,那十来年的人生实在是少有高兴的事,于是她也很少觉得痛快,性子总是冷冷淡淡的,不太爱笑,旁人一看,都觉得她不好招惹。

不过赵五娘倒是对陈清明那张一看就让人不痛快的冷脸感到十分满意——别看陈清明只是个长相并不算出彩的村丫头,但毕竟年纪是水灵的,等到长成了,说不定也有点姿色。

这样的女娃,如果出生在好人家,大概也能有个好归宿。可惜,她早早就没了爹妈,幸好自己当初心软收留了她,不然她怎么可能愿意来伺候自己的傻儿子呢?

就算陈清明始终对赵贵不冷不热,那也不要紧,总归不用担心她背着傻儿子出去找别的男人。赵五娘想得很开,横竖这丫头无处可去,家里的活计也每天都老老实实地干,只要日子能过,谁还在乎家里的女人有没有笑模样?总比绝了后要好得多。

*

两个多月前那一小块发霉馒头的味道在陈清明的脑海里不断反刍,直到咂摸得一点儿滋味儿都没有了,她才回过神来。

手边上一阵濡湿,一个小活物正趴在身边舔她的手指,也不知道是不是又饿了。

陈清明懒得动弹,一只手把它揽在胸前,饿得几里哇啦的肚子正独自抗议:你舔我也没用,我都还没吃饱呢。

这只通体黢黑的小东西,是陈清明白天上山的时候捡到的。

时下已是夏天,弄吃的总比冬天容易。

当然,野果子之类的正经吃食是很难弄到的,好在他们这里山多,天气转暖后,林子里的草就蹿得飞快,所以陈清明每天都会去割点没毒的野草,回来煮到米汤里,也算是有菜有米的一餐饭。

这天一清早,陈清明便拿着镰刀上了山。

常年半饥半饱的生活让她长成了一根平平直直、唯见细溜的竹竿子,但因为每天都要帮着赵五娘干活、割草,这种锻炼又让她不至于瘦弱。再加上小孩子独有的精神头,小小年纪的陈清明长成了一个手脚十分利索、上山下河都不在话下的山猴子。

一般低矮的枝桠上刚刚结个青果,就被其他村民一抢而空了。但要是这个果子长得又高又险,那陈清明往往能先别人一步,轻轻松松就够着那些位置千奇百怪的枝桠。

不过,她倒也不贪心,往往一次只摘够她和赵五娘母子吃一顿的量。如果这时有村里人站在树下馋得直瞪眼,她还能当个好心人,顺便帮他们摘几个扔下来。

当然,再多就不给摘了。一下子都摘完,以后是要大家一起饿肚子的。

才刚过晌午,陈清明就利索地割好了一捆嫩草。不过她并不急着下山,太早回家,只会遭赵五娘白眼。她更愿意在山上多晃悠一会儿,说不定多拐几圈,就能发现一处别人还没见过的野果丛。

陈清明拿着镰刀左砍右砍了好一阵子,周围除了被割得七零八落的草茬儿,就是夏风从树和树之间穿过的唰唰声。陈清明不得不承认,今天运气不佳,这里除了草什么都没有,回家大概又得挨一顿赵五娘的呲儿。

这样想着,陈清明就有些灰心,心说还是下山算了。主要是今天在林子里也走得有点深了,再不往回赶,怕是连晚饭都不会给自己留的。

夏天的林子树多草多,有时甚至会把原本熟悉的路遮住。虽然不至于让陈清明迷了眼,但遇到一些不太常走的小路的拐弯,她也得停下来辨认一番。

就是在这样一个需要停下来的拐角,陈清明正仔细辨认着自己踩过的草叶,一阵风带着一股怪味儿飘了过来。

是一股子铁锈的味道,还夹着一点腥气。

是血的味道,陈清明一下子就认了出来。

平日村子里偶有杀鸡的人家,但这乱七八糟的年头里,能有一只长期下蛋的母鸡实属不易,是以陈清明并没怎么见过太血腥的场面。能闻出这股风里的血腥气,还多亏她帮赵五娘洗了那件被染成暗红色的裙子。

距离染上血迹已经过去数日,她蹲在河边,费了很多力气,最终也没彻底洗干净。

等赵五娘平静下来,陈清明才从她嘴里得知了血迹的来源。听赵五娘说,她们原本已经在那个传闻中的大镇上讨了一些吃食,结果还没在手上捂热,就有一位威风凛凛的大人物骑着马飞奔而过。

凡马虽是血肉之躯,但成为大人物的坐骑后,便也披上了铁甲,轻而易举就把他们这群破破烂烂的乞丐踢翻在侧。

村里同去的王老六运气着实不好,被马一脚踢中了脑袋,当场便歪在赵五娘身上,呕血不止,没一会儿就丢了性命。

镇上旁的人见了,只觉晦气,离赵五娘这群人远远的。等他们回过神来后,那位策马奔腾的大人物早已不知去向,也无处喊冤去了。

当然,他们这样的人,就算是死了,也是不值得大人物停留的。

几个村民像在哭自己的来日一般坐在王老六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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