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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普尘

小说:

黄金时代:众生相

作者:

万青朴

分类:

现代言情

龙二回来了,他带着一群黑布衫的信徒,从远方古老而神秘的河雅文明之地赶来。

龙二自小便是一个喜欢思考哲学命题的孩子,他在两岁刚能流利说短句时,曾多次追问我,人为何而活。我敷衍他,为努力工作建设祖国,但他无法信服。直到他大些时候,我意识到自己必须对他坦诚,我不应该将他当成小孩子,而应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与他平等对谈。

「二崽儿,并非爷爷不告诉你答案,爷爷我啊,自认为比旁人多了些天资和阅历,于这浑浊世间也勉强算是清醒,但我仍不知道答案。不止我不知道,哲学史上群星闪耀,探究的脚步从未停止,却至今没有人能给出一个答案。或许,这个答案正等你来揭晓。」

此后,龙二果然没再追问我。这次他心服口服。

龙二从哲学走上宗教,我心里是有预期的,哲学人的归宿大多如此。说来,哲学与宗教是有极大共同特征的,两者都是虚无缥缈、脱离实际的东西。我时常羡慕那些拥有信仰的人类,他们不自知的愚昧是我生生世世都难以企及的高度。抱歉,我此处指的是一切信仰,没有优劣正邪、唯物唯心之分。绝对清醒,既是我痛苦的根源,也是我苟延残喘的稻草。

但总喜欢盯着天上星星看的人,是极容易饿死的。因为星星不是馒头。

当他带领信众出现在安化厂街头时,西方的红色气球已经开始露出干瘪的迹象,我怀抱着保温饭桶,从家中前往医院,去给古秀梅喂饭。为着饭菜能冷得慢一些,我佝偻着身体,低头抱得紧紧的。

龙二则昂首挺胸,如同凯旋归来的国王,从我身旁擦肩而过。

亲切又陌生的身影,令我忍不住停步,转头去追望他。

他却不曾看我一眼。

那一刻,我感到宗教是如此的冰冷,它将血缘的关系撕碎,而与陌生人情同手足。我并不认同这是正确的,但此刻懒得反驳。或许年轻时的我尚有力气可以与之辩论,还记得本书最开始时,那时我只有二十几岁,因为激烈的言辞和先进的政治思想而被下放,由此遇到古秀梅。

忽然发现,古秀梅还没有讲完她是如何爱我的。上一次她只讲到了拒绝我的求婚,而后便又投身到了坚定的理想当中去了。

如果你正读到这里,我非常建议你此刻去重新翻到开篇,去代替我短暂重温一遍,我那厚颜无耻、没心没肺的青年时光。那样充满戏谑的、荒诞的、幽默的文字,以后怕是见不到了。

当我还年轻时,总是对有关性的描写乐此不疲,可以说是写得得心应手。除此之外,我还热衷于阐述自己的思想,我愤世嫉俗,讽刺那些卑鄙的,歌颂那些善良的,揭示那些虚伪的。而现在,我再一次抵达了自己的七十岁,也是我在本次人类文明的最后一次七十岁,我开始质疑善良,为天真的理想而感到痛苦,我心中充满了对人性和真理的困惑,却无处求索。从前的我,习惯对人类冷眼旁观,他们的生死悲欢,我都不共情,而如今,我却不愿承认自己正感同身受。

黑布衫里的龙二,他用半张面具将自己虚掩起来。信众们在同心湖旁围成一圈,将他包围在中心,他安静地盘坐在那里,像一个精神图腾,怀里抱着雪白的瓷瓶,嘴里从早到晚念着听不清的咒语。

信众们分批次离开又回来,四处散播他们思想的好处:治病、改命、得道、圆满。灾后精神崩溃的人们,纷纷拜入其门下。很快,同心湖旁便人满为患。他们奉行修纯粹的苦道,每日不参与工作、以水为食,不吃任何有形的食物。随着时间推移,人们看到不工作、不吃饭并不会饿死,信众于是越来越多。他们身披黑布衫,整齐划一,从空中俯瞰时,就像是一群蚂蚁,密密麻麻地盘踞在同心湖旁,远远看去,仿佛是正在进行某种诡异的献祭仪式。这让我想起几十年前雷雷去世的那个晚上,也是如出一辙的诡异。

而如今时过境迁,沸汤煮人的道观已经因为政府激进的宗教政策而被夷为平地,德高望重的普尘道长也因为拒不接受还俗,而被流放到监狱。

恶人当道的监狱里,普尘道长的日子并不好过。从前在道观里,作为尊长的他几乎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存在。凡所需所想只需要使唤底下弟子去做便可,他每天只需晨起做功课至中午,午饭后休息片刻,再做功课至傍晚,如此日复一日,周而复始。道观中的一切吃穿用度,皆有政府补贴和信众供奉,也自不必他来操心。如此说来,监狱当中确乎是有一点与在道观相同的,那就是都不必担心吃穿。只是这当中稍有不同的是,在道观中普尘的吃穿都是最好一等,而在监狱中,他没得选也不能提要求。这对于金银细软了大半辈子的普尘道长来说,着实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来适应。

而吃穿的不适应仅仅是一方面。权威的丧失对于普尘道长来说是最难以接受的。从前在道观里众弟子无一不听从于他。在监狱里,首先他要听从于狱警,其次他作为初来乍到的新人,也要听从于那些凶神恶煞的地头蛇老大。因为不堪被辱骂,年迈的普尘道长夜夜向自己信奉的天尊三圣请愿,祈祷他们现身带他升仙,脱离这苦海。

每每听见普尘道长犹如梦语般的祷告,旁人都只当他是个被洗脑的疯子。

普尘道长原名,蒲旧园,祖上曾出过有名的数学家,他出生时,家境早已衰落见底,他的亲友皆去世,是道观的师傅收留抚养了他,自懂事起,他就从没远离过道观,一日三餐,一年四季,他除了在天尊三圣面前研习修仙之道,再没有旁事。他是真心虔诚地供奉着自己的信仰,也是真心虔诚地相信着,只要机缘一到,自己就可以得道升仙。

半年后,他在监狱的冷床板上坐化而去。传闻讲,次日狱警发现他时,他的白发一夜复黑,面庞也容光焕发,如同青年。

从不相信仙神之说的庄立春将管红军喊到近旁。

「如今正是严打时期,如果让这群黑布衫行头长期逗留此处,你我这职位怕是很快就会保不住。既然他们不吃饭,那就去找几个可靠的人,往水里加点东西。」

「明白。」

隔天,龙二的信众们纷纷闹起了肚子,但这小小的磨难并没有打消人们对信仰的坚定。。

「需要换一剂猛药了。」

「明白。」

此后接连半月,广场上每天都有信众死亡,而庄立春并没急于处理这些尸体,而是将其如同小山般堆积在最显眼的位置。见效果然是极快的,在尸体的恶臭逐渐盖过红气球里泄露的气味时,安化厂的信众几乎都四散干净了,只剩下寥寥无几的几个。

而面对信众的死亡和流失,龙二全程没有睁开眼睛,他淡定得近乎冷漠。那虚掩的面具下,没有人知道,他究竟在想些什么,更没人知道,他信仰的神究竟是谁,他除了那些模糊不清的咒语,再没多讲过任何话。久而久之,退出宗教的人们开始议论,他最初的信众从何而来,又是缘何对他死心塌地追随,这些人们都无从得知。关于他究竟是善是恶,是真是假,也无从得知。

又过半个月后,广场的尸体被清理干净,他睁眼起身,露出琥珀色的眼眸,如同宝石般清澈耀眼。他一言不发,身披黑布衫,带领虔诚的信众继续向东方离去。

如愿赶走龙二的教众之后,庄立春着手继续推进重建的工程。上级的拨款一批又一批地到账,房子也慢悠悠地一层接一层地高起来。五年后,安化新厂的竣工仪式在崭新的同心湖广场举行。古秀梅依然没有醒来,而我已然再次满头白发。

退休后在乡野与世无争的陈传富,也难得出来露脸。他丝毫看不出是已经八十岁的老人,体魄依然健硕,精神明朗。他那个叛逆的女儿陈天娇多年前和一个绿人结婚,并在生下一个混血的孩子后惨遭抛弃,后又嫁给了一个巧克力肤色的流浪汉,至今没回过安化厂。这在安化厂一直是个不能明面说的秘密。过得不幸的人们时常用这件事情彼此安慰:「唉,要我说,如今的生活也该知足了,瞧瞧那陈局长,倒是做大官贪得盆满钵满,有什么用呢,老婆死了情人跑了,唯一的女儿又那个样子,唉,纵使有那么多钱财和权力又有什么用呢。」也有传闻说陈天娇最终饿死在异国寒冷的垃圾桶旁,但是并没有任何人佐证。

而陈传富和众人一直不知道的是,陈天娇早就知道可能是父亲杀了母亲。母亲长袖衣衫下的伤痕她都知道,这也是她宁死都不愿意再回安化厂的原因。自从无意在地下室虚掩的门缝里,亲眼看见父亲将母亲的指甲拔去,并强迫她吞下,父亲还将铁黑的电棍捅进母亲的两腿间,母亲仿佛一头砧板上的牲畜,持续发出阵阵悲惨的尖叫,如同从地狱而来的厉鬼。那年的陈天娇刚满六岁,此后,她的一生都在痛苦的撕扯中度过。无辜的她深爱着自己的父亲和母亲,所以导致她既不能恨得彻底,也无法爱得坚定,只能通过不断地折磨自己,来强行覆盖心中的痛苦。

陈天娇的手腕有一处不小心烫伤的疤,中学时,她觉得那道疤的形状不好看,于是便用燃气灶将勺子烧红,然后给自己烫了一道椭圆形的新疤。新的烫疤虽然更丑,但这是她主动选择的,她并不觉得疼。

讲到陈天娇,就不得不讲我那个远走他乡的舅舅,曾经在异国,他二人也是有过诸多交集的。而我的舅舅后来也用一生诠释了一句话:搞行为艺术的穷鬼都没有好下场。

绿人男友跑了,陈天娇抱着孩子被房东赶了出来。陈传富给了她非常多的钱和信用卡,但她都交给了男友。好心的舅舅收留了她,在自己蜗居的桥洞底下,分给她半块破纸箱。这是陈天娇第二次搬进舅舅的居所,这里四处漏风,却有些别处没有的安宁。

舅舅总是把最干净的食物分给陈天娇,他时常提起我:

「你如果是我那大外甥,敢把日子混成这样,我一定把你腿打断。」

舅舅是毫无血缘关系的家人里最挂念我的,这点我很是感激他。所以后来,我常偷偷给他寄钱,有时候几十块,有时候几百块,毕竟我这人是极其抠门的,而且我在安化厂的工作总是偷奸耍滑,工资接连被扣,每月拿到手也所剩不多。

在还没来得及把我的腿打断时,舅舅的腿就被一群橙色皮肤的人打断了。起因是他又在街头,临时表演起偷钱包的行为艺术,而那群橙色皮肤的人,最是痛恨艺术和偷盗,所以舅舅越是解释,那些人打得越很,又因其经常表演此类行为艺术,惹得街上邻居早有不满,众人纷纷选择冷眼旁观,竟无一人报警。数十分钟后,天空飘飘摇摇地落下许多鹅毛,是舅舅唯一的一件冬袄被撕碎了,橙皮肤们筋疲力尽、骂骂咧咧而去。层层叠叠的鹅毛,重新聚集在舅舅的周围,他只剩微弱的一丝呼吸。没出几分钟,雪白的鹅毛被他浑身渗出的血所染红,他却突然大声狂笑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

笑着笑着,他被胃中翻涌而出的血呛到,开始咳嗽,渐渐整个人蜷缩成圆圆一团,像一枚草莓味汤圆。

「舅舅,什么是行为艺术?」

「我的小阿生啊,行为艺术就是用合法的方式做法律之外的事情。」

「为什么非要做法律之外的事情呢?」

「因为如果是一个开放、包容的好社会,那就不存在行为艺术。因为合理的不被允许,所以才需要反抗,才有了行为艺术。」

「可是,偷东西本就是不对的呀。」

「如果仅仅是为了一己私欲而去偷东西,自然是不对的,但倘若这个社会的资源分配不均呢?倘若有人光明正大抢走了你的东西呢?这时候的偷,就不再是你以为的偷了。小阿生,改变这个社会的方式,不止从政当官一条道路。每个人有自己擅长的部分,也有很多像舅舅这样的人,我们没有读书的天分、没有缜密的语言逻辑和八面玲珑的社交技巧,但我们有勇气、不怕被千夫所指。你读过历史,应该知道许多伟大的思想家,其观点和行为往往是远远领先于他所生活的时代的,这也是他们时常被误解的原因所在。」

「那你做行为艺术家,是想表达什么呢?」

「你写这本书是想表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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