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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小说:

[天幕]皇帝聊天群

作者:

九月有衣

分类:

穿越架空

【赵匡胤:这简直就是……朕不会再让儒家独大,亦自此废止贞妇之说!】

这未竟之言当然是极为难听,故而赵匡胤没有宣之于口。

但各朝儒生都看得懂这是要骂他们。

依旧是除明朝以外,各朝的儒生都难以理解后世的儒家怎么会压迫女子至此。

改嫁即是失节?

就连宋初的儒生,都理解不了“被异族压着打的宋朝”时期的儒生。

………

刘询这才明白,为何秦念将他“赏赐贞妇”的行为,视作讥讽高祖母失节。

原来后世儒家居然将改嫁女子视作失节!

何等荒谬?

【李世民:本朝亦禁贞妇之说。】

李世民无法理解儒学竟是这般模样。

先是贬阴致使阳衰。

再是“强迫女人守节了,就等于儒生自己守节了”。

怎能可笑到这般地步?

【武曌:朕亦禁此说。各朝儒生,朕是真没想到,你们鄙薄女子的目的,居然是为了更心安理得地向外敌乞降。】

想到宋微子是如何向周武王乞降、周史是如何隐去商朝的女诸侯。

武曌知道儒家的问题不是出在后世,而是源头就有污浊。

【秦念:朱元璋,你朝为了鼓励所谓的“贞妇烈女”,不仅赏赐财帛,家族还能减免赋税徭役。】

【秦念:于是你朝守寡的贞妇超过两万七千人,自尽殉死的烈女近九千人,这还只是朕能查到的数据,真正的数量应远不止于此——而从刘询这个罪魁祸首算到元朝,加起来也不足这个数据的百分之五。】

刘询怔住。

他真的没有想到,鼓励女子守节的后果居然能严重至此。

作为聪明人,他当然知道这些贞妇烈女绝非自愿守节。

换言之,他一道诏令,发展到明朝,竟是迫使近三万女子不得改嫁,更害死近九千名女子!

这还只是秦念能查到的部分,还有多少女子是秦念未曾查到、却同样死于“贞烈”之说?

【秦念:是你朝的道德风尚领先汉唐千百倍吗?】

【朱元璋:……】

【秦念:这是你朝的儒生被异族打断了脊梁,是你朝虐民的程度超过汉唐千百倍!】

秦念骂的是儒生而不是所有明朝百姓。

因为未开民智的百姓只是盲从者,而儒生是引领者。

这是明朝的儒家礼教在**。

………

明朝儒生被骂得几乎抬不起头。

但他们必须抬头,不抬头就看不到后世是怎么揭露他们的虚伪。

被异族打断脊梁,所以压迫女子,逼迫女子守贞。

那些守贞殉节的女子是自愿还是被迫,难道他们不知道?

他们当然知道。

但他们觉得哪怕女子是被迫,如此让更多女子为男子守节,对于他们有利无害,为什么要阻止?

可当秦念将这些阴暗虚伪大白于天下,他们就知道儒家的名声在后世必是臭名昭著。

而看到天幕的今人,对儒家也必然不复此前的尊敬。

【秦念:睁开你的眼睛去看看民间,看看那些被家族逼迫守节的“贞妇”、看看那些被迫投河上吊自刎服毒**刺心而死的“烈女”。你朝那些贞节牌坊,就是你朝虐民的累累罪证。】

【朱元璋:……朕会撤回所有鼓励女子守节的诏令。】

朱元璋不得不更改诏令,因为大明三朝的民心排行都再度下降。

这是大明女子的民怨。

朱元璋的本意是恢复汉家文化,抹除异族对汉人的影响,故而鼓励女子守节。

民间这些事……他知道。

但他认为女子就应该为丈夫守节甚至殉葬,哪怕是被迫。

直到此刻被指出这就是在虐民,而他想要反驳,就只能说女子不是民。

但女子怎会不是民?

——洪武二十七年,明太祖“诏申明孝道,凡割股或至伤生,卧冰或至冻死,自古不称为孝。若为旌表,恐其仿傚。通行禁约,不许旌表”。

——明太祖发现提倡孝道导致很多男子自残,于是下禁令对这类行为不予表彰,但对于烈女的“自尽”却没有补充禁令。

【武曌:儒家致使华夏衰弱,为异族所奴役,但儒家却反过来迫使女子守节,甚至使女子致残致死?】

【秦念:推卸责任,儒家的老本行——永远不会自省改过,永远将责任推给他人,永远将矛头指向同族而不是异族,永远欺软怕硬,这就是儒家。】

【武曌:可耻!】

这下不只是明朝的儒生,各朝儒生都被后世秦皇骂了一遍。

然而在事实面前,他们的辩驳越发无力。

【秦念:还有更可耻的事情,那就是迫使女子缠足。】

关于缠足起于南唐后主李煜的说法,秦念无法确定真伪。

相关史书原文是“

令窅娘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素袜舞云中,回旋有**之态”。

但秦念不打算提这茬,因为这句话看起来很“美”,背后却是无数缠足女子的血泪。

她不想将缠足粉饰为“追求美”。

封建时代的女子追求这种损害身体的美,是弱者的求存,不是自愿的选择。

【武曌:何谓缠足?】

【秦念:宋末时期,有人会在女孩四五岁的时候,将其大拇指外的其余四个脚趾向内弯折,致使脚骨错位扭曲,再用布帛裹束一生,使得脚形瘦小。如此人为致残后,女子走路时就会极为痛苦,儒家将这种残疾视为“贞静”,以这残疾的脚为美。】

《脚气集》记载:“妇人缠脚,不知起于何时,小儿未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得小来不知何用。”

“未四五岁”、“无限之苦”、“缠得小”——这是南宋的车若水对女子缠足的直观判断。

南宋黄昇墓,黄昇身高160厘米,裹脚带长210厘米,出土的六双鞋长13.3-14厘米、宽4.5-5cm,其中一双鞋穿在脚上。

现在身高160厘米的女性,脚长通常为20-26厘米,宽7-9厘米。

黄昇的脚,长宽几乎是正常女性的一半。

哪怕是解释为脚趾上翘,也绝不该是13.3厘米这个长度,宽度就更没法解释。

拿出尺子看看4.5cm、13.3cm是什么概念,就知道这种所谓的“纤直缠”绝对致残。

南宋福州茶园山女尸脚尖上翘,大拇指外的四个脚趾内折,更是致残的明证。

只是和清朝的脚掌向下折断不同,南宋缠足的残疾程度没那么严重。

秦念说儒家以缠足为贞静,是以结果反过来推断成因:

缠足是儒家礼教对女性的摧残。

【武曌:人为致使女子残疾?这是儒家所为?!】

宋初的儒生已然近乎茫然。

他们甚至希望秦念在撒谎,希望是天幕没有识别出谎言。

明朝距离他们足够远,但“宋末”就是本朝。

人为致残,以女子的痛苦为“贞静”——这怎能是儒家所为?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这是《孝经》的第一卷!

【秦念:宋亡之后,跪服于元朝的儒生越发丧尽天良,将这致残的缠足视为汉族的“气节”。在儒生的洗脑下

民间开始以不缠足为耻。】

元朝《南村辍耕录》记载:

“以此知札脚自五代而来方为之如熙宁、元礼以前人犹为者少近年则人人相效以不为者为耻也。”

………

“丧尽天良”。

意指恶毒到了极致。

各朝儒生只觉茫然。

这种词语居然能用于形容儒生?

可想到元朝儒生让民间以不缠足为耻将无数女子人为致残以残疾的脚为美以女子的痛苦为“气节”丧尽天良一词似乎并不为过。

【刘彻:这些儒生都该杀!】

刘彻不怎么爱民但他厌恶儒家分明已经向异族投降却还要装作有气节。

更令他厌恶的是——

汉族的气节应是“血与火中铸就的不屈之魂”怎么可能是致使女子残疾?

【李世民:竟与贞妇之说如此相似。儒家之爱人竟会变成如此虐人儒家之仁何在?!】

李世民怒道。

先是“鼓励贞妇”再将改嫁视作“失节”。

又是先视残疾为“贞静”

儒家怎能对女子如此不仁?

………

明朝三朝的儒生都知道他们将会声名丧尽甚至是已经声名扫地。

汉武帝认为他们该杀。

唐太宗视他们为虐人!

甚至他们自己都非常清楚秦念所斥责的内容无一为虚。

他们就是在以“三寸金莲”为美。

而三寸金莲的本质就是残缺的脚。

曾经他们将这种事情**以为常觉得以此为美是风雅。

如今被公然怒骂明朝儒生才发觉自己是何等“虐人”、何等“不仁”!

【秦念:知道朱明王朝对于如此缠足陋**做了什么吗?】

【李世民:做了什么?】

李世民极为不解。

缠足之事已让人视之极为不忍这明朝皇帝又做了什么?

【秦念:史**载明朝的江浙丐户“男不许读书女不许缠足”也就是明朝将缠足作为“良民”的象征让明女以不缠足为耻于是缠足之风越发严重。】

《万历野获编》成书于万历年间。

算得上是野史但这种关于风俗律法的记载没有作假的必要可信度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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