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现代言情 > 坏种是要当人妻的[快穿] 阳煦山

11. 第 11 章

小说:

坏种是要当人妻的[快穿]

作者:

阳煦山

分类:

现代言情

深夜,程悯蜷缩在陆秉珣怀里,浑身伤痕遍布,一只胳膊牢牢禁锢在腰间,紧紧相贴,无法挣脱开,逃离。

他叹了口气,正要闭上眼时,手臂上隐隐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痛感。

身体一僵,他试探性的,对着身后紧紧抱住自己的陆秉珣,缓缓开口,“箫迟。”

“嗯?”陆秉珣亲了亲他的脖子,声音有些沙哑,“怎么了老婆,我就在你身边。”

原本心中就有了答案,可真从陆秉珣嘴里说出的那一刻,程悯却感觉到了泼天的愤怒,“你就是个混蛋。”

“嗯,我知道。”他伸出一只手,捏了捏程悯的脸蛋,“别闹了,快睡觉吧。”

程悯浑身酸痛,稍微一动就疼,压根睡不着,现在,又发现了一直以来纠缠自己的流氓居然是同一个,他真要疯了。

程悯抓过陆秉珣的那只手,对准,狠狠咬下。

“嘶。”陆秉珣挣脱开,用力掐了掐程悯的腰,“你是属兔子的吗,这么爱急眼。”

“闭嘴。”程悯对着他吼道。

程陆身处人类的领地,躺在陆秉珣的床上,被他紧紧抱在怀里,尽情享//用,选择听话。

程悯重新闭上眼,忽略掉身后的男人,心中思考解决办法。

本来都留在陆秉珣身边了,可如今,他知道了陆秉珣和箫迟是一个人,两人还是灵魂伴侣,如果一直留在这里的话,那契约的事,早晚要被他知道。

契约一旦达成,两人精神和□□上就会无法分开,永远忠诚于彼此,到时候,就要一直在一起。

可现在,程悯还没有做好,和陆秉珣进行契约的准备。

算了,还是先离开一段时间吧,等自己考虑清楚了再回来找陆秉珣。

很快的,他就会回来。

——

睁着眼,一直到天亮,程悯稍微活动了一下身体,并没有遭到斥责,身后的陆秉珣睡得正香。

程悯知道,机会来了。

他把手放到陆秉珣的胳膊上,屏住呼吸,一边挪动,一边时刻注意着男人的神情,只要发现不对劲,就迅速终止。

好在,陆秉珣睡得比猪还死。

顺利拿开陆秉珣放在自己腰间的那只胳膊,程悯慢慢离开他的怀抱,拿起地上的衣服往身上套。

程悯的衣服早就被陆秉珣扔了,美曰其名不适合他,实则,还不是因为他的恶趣味罢了。

喜欢漂亮的精灵,蜷缩在床上,盖着被子。

陆秉珣的衣服太大,程悯就像小孩在偷穿大人的衣服,但现在,他没有选择,把衣服穿好后。

推开窗户,翻窗离开。

营地内,安静到彻底,这个时间段所有人都在睡觉,压根不会注意到一个漂亮的孱弱精灵,跑出来了。

凌晨的气温有些低,程悯拉紧身上的衣服,上面残留男人的气息,让他忍不住皱眉,露出一个嫌弃的表情。

难闻,恶心。

程悯不敢过度停留,随便选好了一个方向后,径直向前,打算找个暂时住处,住一段时间,等心里准备好了,再回去。

这条路很长,越往前,逐渐开阔起来,在还是程家少爷时,程悯出行都有飞船,压根不用他自己动脚走路。

走过最远的路,也就只有在庄园内了。

程悯喘着气,感觉脚很累,已经走不动了,也顾不上脏了,找了块儿路边的大石头坐下。

他擦了额角的汗水,解开扣子,任凭微凉的风灌入衣服里面。

没有终端的缘故,他并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但可以肯定的是,长时间逗留在这里不安全。

短暂休息过后,程悯站起身,咬牙继续往前走。

不知过了多久,前方出现了一个破败的小房子,招牌歪歪斜斜的挂在上面,竟然是旅馆。

程悯心中一喜,加快脚步。

论谁想得到,曾经第一区域的贵族大少爷,现在,竟然沦落到住这种地方。

来到近处,才发现小旅馆远比在远处看到的还要破败,锈迹斑斑的贴门上满是不明液体,门把手半挂在空中。

脚下的木制台阶,一动就“咯吱”作响。

程悯捂住鼻子,深吸一口气,实在无法上手,选择用脚踢门。

门没有关,他轻轻一踢就开了。

屋内,灯光昏暗,桌椅破败不堪,靠近门的位置上,坐着一个男人,手边则是一杯浑浊的液体。

他声音粗犷,正与一个消瘦的女人说笑,两人谁都没有注意到程悯。

直觉告诉程悯有点不对劲,纠结片刻,程悯还是抬腿,走了进去。

“咯吱...咯吱...”

闲谈的两人终止了话题,终于注意到了程悯,扭过头来,两道视线直勾勾落在他身上,不停打量。

程悯看到了,男人眼中一闪而过的亮光。

正想开口说话时,空气中飘过来一股浓郁的香气,程悯晚上没吃多少,又遭了仇家追杀,一闻到香味,顿时饥肠辘辘。

他不自觉的吞咽了下口水。

“你饿了?”男人问他,“店里的玉米粥做的不错,我比较推荐。”

程悯点点头,打算就买男人口中的玉米粥,可一摸口袋却空空如也,陆秉珣居然没有放钱的习惯。

看来,这顿饭吃不成了。

他叹了口气,转身就走。

“别走。”男人的声音在后面响起。

程悯转身,男人看了一眼女人,她顿时心领神会,离开前台,走进了后厨。

不多时,就端着一碗粥走了出来,放到一个桌子上,“过来趁热吃。”

程悯强忍着移开视线,没有动。

“吃吧。”男人说道,“看你可怜,这顿饭我请了。”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可程悯一路“逃亡”,实在太饿了,如果不吃的话,离开这里,走不了多久,就会因为体力不支,倒在地上。

思来想去,程悯还是接受了他的好意。

“谢谢。”大少爷第一次说这种话,有些不习惯。

“趁热吃。”男人说。

来到桌旁,坐下,程悯拿起勺子,满是油渍,让人只觉得恶心,可他现在顾不上这些,舀起一勺玉米粥,送入嘴中。

接着,就一发不可收拾,他像饕餮般,狼吞虎咽吃起来。

这幅模样,把不远处的两人都吓了一跳。

“这得多少天没吃饭了?”女人摇摇头,有些惋惜,“真是可怜。”

一碗清汤寡水的玉米汤很快消失不见,程悯舔了舔嘴角,把碗放到桌上。

“还饿吗?”男人坐到他身边问。

程悯摇摇头,表示不需要了。

“你长得真漂亮,像个一个洋娃娃。”男人的视线落到程悯身上,语气中有些变了调,“是精灵吗?”

因为自身能量全无,程悯外面上发生了一些细微得变化,而能象征精灵的印记消失不见,从外面上来看,他现在就是一个长相漂亮的人类。

自小生活在庄园内,被保护很好的程悯压根不知道人类的精灵的厌恶,且男人散发出的善意,让他并没有什么戒备。

他点点头,回答道,“对,我是精灵。”

“我就说嘛。”男人笑了,“做这行这么多年,怎么会看错。”

程悯心里“咯噔”一下,有了不好的预感。

果然,下一秒就听到男人说,“笑精灵,你吃了我的东西,我能不能请你帮我个笑忙。”

他语气柔和,可程悯却觉得他口中的“小忙”,并不是马上好事,他攥紧拳头,勉强挤出一个笑容,“什么?”

“你说一个猎人。”他慢慢说,“会对一个珍惜的精灵做什么?”

程悯拿起一旁的盘子,快速朝着男人砸去,为自己争取了几秒钟的逃跑时间,他转身,就要跑。

一把冰冷的东西抵在程悯的后颈,他被粗暴的拽了回去,一只手掐住他的脸,抬起来,男人不仅夸赞,“真是上成品,卖到A区绝对能大赚一笔。”

程悯真没想到,自己刚出狼窝,又入虎穴,真是倒霉到家了。

男人拿起一根绳子,把一端套在程悯的手腕上,另外一端则被他拿在手里,“不想死的话,就乖乖跟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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