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上,私家侦探达博伊恩斯正在狂奔。
燕尾服的下摆被扯掉了大半截,礼帽正在蓑蛾夫人的嘴里咀嚼着。
蓑蛾夫人觉得礼帽的味道不是太好,嚼了几口,丢在了路边。
她吐出一口虫丝,绑住了达博伊恩斯的脚,凑到近前说道:“做我的男人吧,我会好好疼你。”
“女士,我可能不是你中意的类型。”达博伊恩斯身躯迅速膨胀,变成了一只硕大的蜘蛛。
他挣脱了虫丝,吐出一口蛛丝,把自己挂在了树上。
蓑蛾夫人很是喜悦:“我就喜欢你这样的男人,我喜欢你会吐丝的样子。”
达博伊恩斯用八只眼睛凝望着蓑蛾夫人:“虽然不知道你经历了什么,女士,我有我自己的妻子。”
蓑蛾夫人笑了:“你的妻子比我俊么?比我会疼人么?”
达博伊恩斯还想逃走,蓑蛾夫人做好了追击的准备。
能逃么?
能!
无论对李伴峰,还是对达博伊恩斯,蓑蛾夫人都没有下狠手。
她不是想杀人,她只是想玩。
打又打不过她。
甩又甩不掉她。
要就让她玩?
可这能忍么?
想到这里,达博伊恩斯突然笑了笑,笑容之中,带着勇者的无畏和洒脱。
想我能走到今天这一步,经历过多少痛苦和磨难?
眼前这一点屈辱又算得了什么?
八只眼睛闪烁片刻,达博伊恩斯行了个礼:“夫人,咱们能不能先谈一谈?”
“还谈什么,快点圆房吧。”巨大的青虫,压住了蜘蛛。
这在达博伊恩斯的意料之中。
巨大的蓑蛾,身躯剧烈的颤抖。
达博伊恩斯闭上了八只眼睛,八只脚紧紧的钩着蛛丝。
……
李伴峰从木屋的屋顶上滑了下来,余男不知道他怎么进的余家寨,李伴峰也没有做出任何解释。
他饿了,而且很疲惫。
吃了一些东西,洗了个澡,换上一身衣服,李伴峰多少恢复了一些气力,余男说起了刚才那位侦探,李伴峰陷入了沉思。
“达博伊恩斯侦探,他是个好人。”
余男问道:“你和他到底有什么过节?他为什么要对你出手?”
李伴峰摇摇头道:“我不知道,我不认识他。”
余男更加无法理解李伴峰的想法:“既然不认识他,为什么说他是个好人?”
李伴峰也无法理解余男的想法:“你刚才不都看到了么?要不是他救我,我怎么能甩掉那条虫子。”
“他,救你……”余男无法认同这一说法。
李伴峰很认同:“无论他出发点是什么,终究做了一件好事,改日我要找他登门道谢。”
“你还要登门道谢?”余男连连摇头道,“七爷,那个私家侦探要杀你,你千万别去找他,我担心他和耿家可能有关联,”
说到这,余男问起了她最关心的事情:“耿家药行起火了,耿志威死了,这事您知道么?”
李伴峰点点头道:“知道,是我杀了耿志威,你可以回里沟继续开布行了。”
余男半天回不过神来,他没想到李伴峰回答的如此直接:“不,不是,我没听明白,七爷,你一个人单枪匹马烧了耿家药行,还弄死了耿志威?”
李伴峰摇头道:“也不能算是我一个人,有人帮我。”
到底是谁帮了他?
余男很好奇,又不敢多问。
李伴峰道:“明天我给你拿六十万现金,你帮我交给姚老前辈,五十万是还账,剩下十万买东西。”
“买什么东西?”余男一头云雾。
李伴峰道:“两张纸,我和姚老先生说好的价钱。”
余男错愕半响。
余男她爹临死前给了她一块牌位,牌位上面只有一个“姚”字,是用来供奉姚老先生的。
按照她爹的说法,姚老先生是世外高人,在世外高人面前,一句不该说的话都别说,这是规矩。
姚老先生刚和李伴峰见过一面,为什么会如此相熟?
“七爷,你是不是办了不合规矩的事情?”
李伴峰懒得解释。
就因为你规矩多,姚老先生才和你这么生分。
余男的思绪陷入混乱,只能先把姚老先生的事情放在一边:“七爷,你下一步是什么打算?”
李伴峰烧了耿家药行,杀了耿志威,耿家不会放过他,江相帮也不可能放过他,李伴峰在药王沟待不下了,整个普罗州可能都待不下了。
李伴峰早就做好了打算:“余掌柜,帮我打探一下,哪能弄得到去外州的路引。”
去外州,看来这是唯一的出路。
“七爷,我没骗你,这事我真没办过,实在没有把握,而且其中的花费不小,我还得筹措一段时间。”
“需要多少钱?”在钱这方面,李伴峰很有自信。
“我听说有人办成过,按桓国钞来算,大概需要两千万。”
“两千万?”李伴峰的眼珠子差点没掉出来。
“七爷,你不用担心,你对我们有恩情,这笔钱,我去想办法。”余男说的是真心话,李伴峰肯为她报仇,不管去外州的路引有多难拿,余男都会竭尽全力。
李伴峰眨眨眼睛,很是费解的看着余男:“我对你有什么恩情?”
要杀耿志威,这是李伴峰自己的事情,他不觉得这件事和余男有什么关系。
而路引这件事,这是生意,不是情谊,李伴峰自然要给钱的。
只是两千万这个数字有点荒唐,李伴峰得找个人验证一下。
余男心下慨叹,施恩不图报,李七是个真英雄:“七爷,你吩咐的事情,我肯定尽心竭力去办,但事成之前,你要留在新地,哪也不能去,
江相帮随时会派人来找你,我怀疑那个私家侦探就是江相帮雇来的。”
江相帮雇来的?
这句话倒是提醒了李伴峰。
江相帮做事需要雇私家侦探么?
就算他们雇了,我刚烧了耿家药行,江相帮这么快就查到我身上?而且还掌握了我的行踪?
这不太可能。
如果真是江相帮派私家侦探来找我,是为了耿家的事情,还是为了铜莲花?
要是为了铜莲花,情况可就没这么简单了。
江相帮很可能包围余家寨!
李伴峰喃喃低语:“看来不能留在这里了,弄不好还会有很多人来找我。”
“他们不敢,”余男对此很有自信,“这是余家寨,这是我余男用血换来的地界,在这块地界上,只要我流血,就没有人敢硬闯。”
余男把开荒的规矩告诉给了李伴峰。
这是余男与神灵定下盟约,开出来的新地,只要余男在这块地界上洒下血液,有人敢擅闯,就会受到神灵的严惩。
这一契约是终身制的,也就是说,这块土地终身属于余男,除非余男死了,又或是余男定下契约,把余家寨转让给别人。
余男的说法和老朱完全一致。
这让李伴峰也萌生了一个想法。
我是不是也在这里开一块地盘?
回想起之前的遭遇,这个想法很快被打消了。
我在这里开什么地盘?
我迟早要回越州,这凶险之地也不适合我。
李伴峰拿出了耿志威的手枪:“这把枪,你认得么?”
余男看了片刻:“格洛克17,奥翠丽国产的,这种枪在普罗州不多见,这是耿志威的枪。”
看到这把枪,余男再也没有半点怀疑,确实是李伴峰杀了耿志威。
“这把枪怎么用?”李伴峰上不去子弹,也扣不动扳机。
余男扳了一下保险,教会了李伴峰手枪的用法。
“七爷,这把枪好看,打的也准,但在普罗州不太中用。”
“什么意思?打得准为什么不中用?”
余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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