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道侣◎
翌日一早,余晓雨刚要敲门,就见门正好打开。
屋子里,沈雾非和临渊已经穿戴整齐,正准备出门。
和昨天一身古装不同,今日临渊换上一身极具现代感的黑色休闲服,长发并没有剪,结成一个长辫子垂落在胸前,露出那张华美精致的脸。
或许人长得好看,不管穿什么都是好看的。
就算是一身杂牌休闲服,硬是让他穿出大明星的气场,光芒万丈,让人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到他身上。
余晓雨发现,黑色真的很适合这位。
他身上有一种矜贵、神秘的气质,气场极其强大,无形中吸引世人的注意,又慑于他的气势,不由自主地忽略他过于完美的脸。
沈雾非的穿着很简单,许是天气热,今日穿的是无袖衬衫和裙子,脚上一双休闲板鞋。
这副简单的装扮却难掩她的美丽。
不过比起美丽的容貌,更吸引人的还是她身上那种清冷从容的气质,和临渊站在一起,居然没有被他的容貌和气场压住。
余晓雨暗忖,果然大佬都是独一无二的。
这两位站在一起,没有谁能压得住谁,都是独一无二,让人的眼睛都看不过来。
余晓雨不敢多看,恭敬地问道:“沈天师,临渊先生,你们要出去?”
沈雾非嗯一声,“我带他出去吃早餐,顺便让他熟悉一下。”
熟悉什么?
当然是熟悉这个现代社会。
余晓雨想到这位的身份,说不定陨落前还是个“古人”,以后要在现代社会生活,确实应该熟悉一下。
离开宾馆,沈雾非向余晓雨资询盘龙镇有什么好吃的早餐。
这个余晓雨倒是知道,她是个习惯做计划的人,每到一个地方,就会先查清楚当地的环境、风俗和饮食习惯。
人生大事,吃喝玩乐,吃肯定要放在第一。
“盘龙镇的老街有一家生煎包很好吃,还有豆花面,隔壁街有一家锅盔也不错,还有……”
余晓雨一口气说了将近十种当地的特色美食。
盘龙镇虽然只是个小镇,这里的美食文化确实兴盛,听得沈雾非颇为心动。
她对临渊说:“走,我带你去吃早餐!”
说着就拉着人朝老街走去。
余晓雨跟在两人身后,尽职地给他们当跑腿。
不过很快,她就发现今日这两人
有些不同。
哎哟喂,他们好像一直牵着手,就像街上那些年轻的小情侣,别说看起来还挺登对的……
接下来,余晓雨看着两人和很多当地人一样,一点也不介意地坐在路边的矮桌前吃早餐,然后彼此一起分享食物。
这是不是太亲密了点?
正当她觉得是不是自己脑子黄色废料太多,看谁都觉得有情况时,就见临渊拿一张纸巾给沈雾非擦拭嘴角沾到的酱。
沈雾非抬脸让他擦,然后笑盈盈地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临渊垂眸笑起来,有些羞涩的模样。
余晓雨:“……
余晓雨:“!!!!!
余晓雨就像个游魂般跟在两人身后,看着这对小情侣手牵着手、肩并着肩走在路上,一边分享食物。
吃过早餐,他们并不急着离开,在盘龙镇中继续走走逛逛,悠闲自在。
很快,余晓雨就明白,沈雾非是在给“古人介绍盘龙镇。
临渊全程都很安静,看到不认识的东西,就会指着问是什么,在她介绍后,会露出笑容,整个人沐浴在夏日灿烂的阳光下,从容闲适。
那身气度,宛若旧时代的世家公子。
余晓雨渐渐地安心。
这位实在不像祸乱人间的凶煞,他不惧夏日最酷烈的阳光,也没有邪祟凶煞的冲天戾气和嗜杀,如果不是知道他的底细,谁又能想到,这个优雅矜贵的男人,其实并不是人类呢?
或许这也是因为有沈雾非在吧。
余晓雨明显能感觉到,沈雾非在临渊眼里是极为特殊的存在。
或许在龙墓里,当黑龙渡完雷劫,朝沈雾非靠近,却没有攻击她时,就已经能看出黑龙的态度。
后来的事也证明这点。
都化成人了,人家几句话他就晕乎乎地答应跟着她走,连龙墓都不要了,只想让她养。
余晓雨觉得这位邪祟是不是太过恋爱脑?
如果他不是恋爱脑,那就是沈大佬实力太强,连黑龙都只能屈从于她,跟着她走。
不过,她觉得应该是恋爱脑多一些吧。
直到午时,他们终于坐车离开盘龙镇,前往附近有飞机场的市区。
他们要从市区坐飞机回S市。
到了市区时,沈雾非让余晓雨订后天的飞机。
余晓雨问:“不订明天的?
“明天我和临渊去市里逛逛。沈雾非
说道,“听说市里有个历史悠久的博物馆,带他去看看。”
余晓雨了然,沈大佬这是不遗余力地带“古人”熟悉现代社会呢。
她再次纠结起来。
所以,他们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真的不是在谈恋爱吗?
第二天,余晓雨尽职地给他们当向导。
她觉得这两人好像一对小情侣来旅行的,暗搓搓地给他们规划好几个网红打卡地,有很多情侣去的那种。
果然,这两人去那种地方不仅没有格格不入,反而轻易地融入其中,倒是自己这个单身狗,和他们格格不入,到处吃狗粮。
这一天玩得十分尽兴,晚上三人一起去吃火锅。
火锅是鸳鸯锅,一边是牛骨清汤锅,一边是牛油麻辣锅,红彤彤的,色泽诱人,香辣扑鼻,一看就让人很有食欲。
余晓雨无辣不欢,吃得满头大汗。
出乎意料的是,临渊居然不能吃辣,不小心吃到一口辣的时,他的表情有片刻的空白,直愣愣地坐在那里。
沈雾非和余晓雨双双看着他。
很快,沈雾非就明白过来,赶紧端来一杯冰奶茶放到他面前,让他解解辣。
沈雾非和余晓雨都能吃辣,看到他辣得嘴唇红彤彤的,畏辣如虎的模样,都忍不住偷偷地笑。
余晓雨突然觉得这个邪祟挺可爱的,一点也不吓人。
当她这么想时,就对上那双浓郁的紫瞳,赶紧低下头:我的妈,还是挺吓人的!
只有在沈大佬面前,他才不吓人。
吃过火锅,沈雾非发现临渊的心情不太好,可能是刚才被辣到,便去给他买了一支抹茶冰淇淋。
天气炎热,吃点冰的正好,抹茶味冰淇淋并不太甜。
吃到冰淇淋时,临渊的神色看起来轻松许多,一边说:“这个好吃。”然后又添一句,“人类真厉害。”
人类弱小如蝼蚁,随便一个天灾降临就能夺去他们的生命。
偏偏人类却能发明出这么多不可思议的东西,那种叫科技的产物真的很厉害。
路过的人听到这句话,转头看他一眼,然后被惊艳住。
不过这帅哥长得好看是好看,但这话听着怪怪的,难道他不是人类?
沈雾非点头,一脸赞成:“我也觉得人类很厉害。”
人类是众多生灵中,最不可思议的智慧种族,虽然人类有劣根性,但更多的是人类的光辉,瑕不掩瑜。
走在后头的
余晓雨听到这两位大佬的对话,不知怎么的,突然间为自己生而为人感到一种自豪。
时间差不多,三人准备回酒店休息。
余晓雨站在路边,正要招手叫车,突然肩膀被一只手按住。
她回头看向按住她的沈雾非,就见她的目光看向不远处的一条巷子。
那是一条昏暗的巷子,路灯似乎坏了,外头的灯光无法渗进去,看不清楚巷子的情况,隐约好像能听到异样的声音。
像是呼呼的喘息声,又像是风声。
没等余晓雨询问,就见沈雾非大步朝巷子走过去。
临渊不紧不慢地跟在她身后。
见两人都走了,余晓雨哪里还顾得了其他,赶紧跟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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