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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收获

小说:

[足球]与魔笛共舞

作者:

柳七签

分类:

衍生同人

推开院门时,浓稠的夜色已经浸满了整个山谷,风卷着松针的冷香灌进来,混着一丝淡淡的血腥气。

老莫德里奇走在最前面,肩膀扛着鹿的前半身,猎枪斜挎在背后,脚步稳得像扎了根;埃利亚斯和卢卡一左一右搭着鹿的后半身,小男孩憋得小脸通红,额角渗着细汗,却咬着牙不肯松手。

屋里的煤油灯透过糊着麻纸的窗棂漏出暖黄的光,什季佩正蹲在门廊下修一把松动的锄头,拉多伊卡叠着刚晒干的粗布衣裳,两人听见动静抬头,瞥见扛进来的壮硕成年马鹿,都惊得停下了手里的活。

“天啊,这么大的马鹿!”拉多伊卡赶紧把衣裳往筐里一扔,上前几步搭了把手,指尖碰到鹿皮时还带着山林夜里的凉气,鹿毛浓密油亮,分量沉得惊人。

她眼里的惊喜藏都藏不住,语气里又带着点过日子的盘算:

“这阵子局势乱得很,物价一天一个样,钱贬得厉害,镇上肉铺的肉涨得没边,前儿我排了半天队,到跟前只剩点发柴的肥肉,还贵得吓人。这一头鹿收拾出来,够咱们家省好些日子的心了。”

几人合力把鹿搁在院角的青石板案板上,鹿身还带着余温,枝桠舒展的鹿角沉甸甸的,在夜色里泛着温润的骨质光泽。

老莫德里奇擦了把额角的汗,粗糙的手掌顺着鹿角摸了一圈,搓着手笑:“走了半辈子山,也算赶上回好运气。连夜收拾出来,最嫩的里脊先给俩娃炖上,补补身子;剩下的多撒点盐,腌成腊肉挂房梁上,风干了能吃一冬天。”

他又敲了敲鹿角,声响沉实:“这整架鹿角成色好,枝桠周正,没半点磕碰,拿到镇上杂货铺能换不少钱;鹿鞭和鹿皮也都是紧俏货,要么换点粮食和粗布,要么托人卖给城里的药铺,都划算,也算不白瞎这头鹿。”

等把鹿安置妥当,几人才洗了手进屋。晚饭早就摆上了桌,稠乎乎的麦粥冒着白汽,两碟腌圆白菜和红辣椒摆得整齐,只是此刻没人再盯着咸菜看,话题全绕着院外那头鹿转。

老莫德里奇端着锡制酒盅抿了一口果子酒,砸了砸嘴,正念叨着明天天不亮就起来收拾,鹿血腥气重,直接泼到菜地里当肥料算了,省得招山蝇虫子。

埃利亚斯握着木勺的手顿了顿。

他看着老人说得理所当然的样子,心里微微一动。

这些日子白吃白住,他总想着能为这个家做点什么,偏生他年纪小,重活干不了多少,打猎也不如老人熟门熟路。

此刻听着要把鹿血、骨头都白白扔掉,终究还是没忍住,轻声开口:“爷爷,其实鹿身上好多东西都不用扔,都是有用的。处理好了,比单卖肉和角划算多了。”

话音一落,一桌子人都看向他,眼里带着点诧异。

埃利亚斯有点不自在地抿了抿唇,指尖轻轻蹭了蹭粗瓷碗沿,垂下眼慢慢解释:“我依稀记着...以前身子不好的时候,家里找过不少老医生,天天念叨这些食补的法子,听得多了,零碎就记了点。”

他顺着思路往下说,条理格外清晰,连细节都讲得明明白白:“先说鹿血,可别泼了。找个干净的白瓷盘接了,不能晒太阳,就放阴凉通风的地方阴干,干透了磨成细粉,装在陶罐里封严实,能存好几年。平时兑在热酒里喝,或者熬粥、炖肉的时候撒一小勺,最是补气血、暖身子。”

他抬眼扫过桌上的三人,语气很实在:“叔叔阿姨天天在纺织厂维修织布,熬时间长,总说心慌睡不好,阴雨天还头晕;爷爷进山打猎落下的腰腿疼,一到变天就犯,喝这个都管用。以前你们觉得腥气扔了,其实阴干磨粉后一点腥味都没有,比去镇上买补药划算太多了,也不伤身子。”

拉多伊卡愣了愣,下意识抬手按了按心口。她近来确实总觉得发闷,夜里躺平了就心慌气短,只当是天天站着织布累的,从没想着靠这些食补。

她忍不住接话:“还有这说法?我们村里人世世代代打猎,猎到鹿都直接把血放了浇地,从来没当回事,敢情平白糟蹋了这么多好东西。”

“鹿肉吃着也有讲究。”埃利亚斯接着说,目光扫过墙边挂着的干野果,“炖的时候别光放盐煮,去山上采点野山萸、干山楂放进去,再丢两片干松针,既能压掉腥膻气,还能中和鹿肉的热性,吃了不容易上火。

“卢卡正在长身体,每周吃个一两次正好,不能多吃,补过了阳气太盛,反而容易流鼻血、夜里睡不安稳。叔叔天天在厂里修机器耗力气,爷爷进山打猎也费身子,都适合吃,慢慢补,不伤人。”

他顿了顿,又补充了最容易被忽略的鹿骨:“还有鹿骨头也千万别扔。把肉剔干净,大骨头用斧子敲碎,骨髓都敲出来,冷水下锅,撇掉浮沫,慢火熬上四五个钟头,熬成奶白色的汤,放点野萝卜或者山野菜进去,鲜得很。

”这个最是强筋健骨,卢卡长个子喝最好,天天跑跳踢球也不容易伤着膝盖。咱们一家人都能喝,骨头晒干了存起来,想喝的时候拿一块熬就行,放一冬天都坏不了。熬汤结的那层油撇出来,炒菜也香。”

最后说到最值钱的部分,他抬眼看向老莫德里奇和什季佩,语气很实在:“还有鹿角和鹿头,爷爷您别光把角锯下来卖杂货铺。杂货铺收了也是倒手卖,压价压得狠,卖不上价钱。整只鹿头处理干净,皮毛捋顺了,连角带头一起做成标本卖更值钱。”

“镇上好多爱打猎的人家,还有城里的酒馆、旅舍,都爱挂这个当装饰,讲究的人还专门收完整的鹿头标本,品相好的能卖不少钱。”

他想了想,又补了句处理的窍门:“处理的时候要把皮肉剔干净,用粗盐和明矾腌一遍,阴干了才不会生虫掉毛。皮毛要顺着捋,不能倒着搓,不然毛掉秃了,就不值钱了。

“叔叔您明天去厂里,可以问问同事有没有认识收藏这个的,找对了买主,价格能比单卖两只角高出一倍都不止。”

他一口气说完,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一桌子人都安静地看着他,眼里全是惊讶。

埃利亚斯脸微微一红,低下头扒了口粥,耳朵尖有点发烫,小声补了句:“我就是……以前养病的时候听人说得多了,零碎记着点。要是不对的话,就当我没说。”

“对!怎么不对!”老莫德里奇一巴掌拍在大腿上,震得桌上的酒盅都晃了晃,花白的胡子都跟着翘了起来,嗓门亮得震得屋梁都发颤。。

“我们这帮山里粗人,就知道鹿肉能吃、鹿角能卖钱,哪懂这些弯弯绕绕!以前猎到的小鹿,血啊骨头啊全扔了喂狼,现在想想真是白瞎了多少好东西!”

什季佩也点了点头,兴致勃勃接话:“明天我去厂里问问,机修班有几个老伙计爱打猎,常跟城里的收藏家打交道,说不定真有路子。我们工头家里墙上就挂了俩鹿头,回头我问问他收不收,找直接买主,确实比卖给杂货铺划算。”

拉多伊卡看着埃利亚斯低垂着眉眼、腼腆又贴心的样子,心里软得一塌糊涂。

这孩子来家里半个月,懂事、省心,话不多却处处想着家里人,干活也麻利,比好多半大的小子都靠谱。

她越看越心疼,想着他以前得遭多少罪,才能记下这么多食补的门道。

她忍不住探过身,伸手轻轻捧着埃利亚斯的脸,掌心带着皂角和麦粥的暖意,在他额头上结结实实亲了一大口,声音温柔得能化出水:

“我们埃利亚斯怎么这么能干,真是个好孩子。以前受了那么多苦,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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