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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往事

小说:

我哥是超越者怎么办

作者:

月亮沉沦

分类:

现代言情

弗里德里希刚从教授办公室里走出来的时候,整个人都是垂头丧气的。

他来找教授,是为了不久后的毕业答辩。

虽然教授——也就是他的导师,并非答辩导师的一员,他还是来找了导师,希望能解答他的一些疑惑。

而他的导师,那个面容冷酷、严谨认真的中年德国男人不出所料地骂了他一顿,问他两天前为什么做实验做着做着就睡着了,差点碰倒了腐蚀性的实验用剂。

弗里德里希不敢承认是因为晚上跟朋友出去玩街机了,而且还玩了个通宵;如果他真这么说,穆勒教授可能会当场取消他的博士生身份。

不管教授说什么,他只闷头点头,看起来很乖巧,教授便也消了气,还为他解答了问题,圈出了好几篇文献让他去看。

弗里德里希目前在读海德堡大学的博士学位,他当年考的是海德堡的历史学硕士,但因为时代背景,人们更推崇工科而不是文科,他就中途改行,转而读了个工科硕士,如今在某个工科教授的门下读博。

他当年考工科硕士的时候没觉得工科有多难,尽管他小时候一度头疼数学,但长大后脑袋也灵光了,只要有时间琢磨,他还能学明白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学科的。

但博士生毕业答辩的难度还是大大超乎了他的预料,他被三位导师轮番提问,每次提问都直戳要害,问得他冷汗直流,最终答辩结果也是以失败告终,三位导师都认为他还得再练。

那是他的第一次答辩,后来他还经历过六次答辩,最后一次答辩是和小师弟一起的,海德堡大学提供两种读博培养模式,而他的是师徒制,也是德国的经典模式,无课程、无学分,主要跟随导师做独立研究,时间高度灵活。

他是穆勒教授的第一个学生,也是迄今为止本专业延毕次数最多的学生。他作为大师兄带过很多师弟师妹,教他们一些基础的实验理论和技巧,而师弟妹们也很争气,都顺利毕业了,最小的小师弟也在他的第六次答辩时顺利过关,而他鼓起勇气进入答辩的教室,遗憾再度延毕。

教授很生气,问他为什么又说不出话。

他:“我太紧张了……”

弗里德里希只有第一次答辩时是有信心的,在那之后,他一直都在怀疑自己,导师一提问,他就大脑一片空白,不知在说些什么,迷迷糊糊的结束了答辩。

现在,是弗里德里希的第七次答辩的前夕,教授对他恨铁不成钢,可偏偏也拿他没办法,干脆眼不见心为净,最近都不怎么来实验室了,偶尔来一次还恰好撞见他打瞌睡的现场,真是万分尴尬。

弗里德里希把教授圈出来的文献都记在了备忘录里,决定答辩之前要仔细看一遍,但还是有些丧气,他已经对答辩产生生理恐惧了。

正沮丧之际,弗里德里希口袋里的按键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一接起来,才发现是小师弟的电话:

“歌德师兄,我刚刚拿到了XX的offer,要来喝一杯吗?”

弗里德里希更沮丧了,他还记得小师弟刚进实验室的青涩模样,如今就连小师弟就拿到大厂offer了,他还在这里蹉跎岁月……

他:“算了,我过几天就要答辩呢。”

弗里德里希虽是这么说着,却没有继续钻研,在电话本里翻了又翻,视线集中在了最上头的置顶电话上。

【妈妈】

弗里德里希给养母打了个电话,开始哭诉:“妈妈,我又要延毕了……”

————

弗里德里希·格奥尔格·冯·歌德,原名不重要,五岁时被拐到了德国,并幸运地被一对中年夫妇救下,从此有了全新的名字,开启了崭新的人生。

其中,养母是法兰克福前任市长的女儿,养父则是法学博士,毕业于莱比锡大学,据说他们曾有个儿子,也曾在莱比锡大学上过学,不过不知道是什么专业的。

目前,这个家庭只有弗里德里希一个孩子,家境也还算富裕,父母还十分开明,允许孩子追寻自己的理想。

在很多年前,他还有哥哥和姐姐。他第一次来到这个家庭的时候,家里只有哥哥约翰一个孩子,他那时还以为养父母就约翰一个孩子,后来他们的女儿回来,他才知道原来他还有个姐姐,姐姐前几年执意要去外地的女子寄宿学校,所以不常住家里。

姐姐叫做科内利娅,性格不像养母那么温和,反倒比较倔强。

按理来说这样的女孩不会太待见弗里德里希这个初来乍到的便宜弟弟,但事实却是他们关系还不错,这也是有原因的。

起因是有一次她和父母吵架了,气冲冲地跑出门,弗里德里希鼓起勇气出去找她,并第一次用不流利的德语喊她姐姐,她就瞪着弗里德里希,仿佛在瞪着让她生气的父母。

弗里德里希当时还是个小豆丁,也不敢多劝,就闷闷地陪她坐在公园里,不知坐了多久,姐姐忽然跟他说起自己跟父母吵架的缘由,说母亲不理解她,父亲对她特别严厉,压得她喘不过气……

在那之后,姐姐就把他当自己人了,每次从住宿学校回来都会用自己的零花钱给他买好吃的大牌糖果,后来她从女子学校毕业,因为遇见了喜欢的人,就没有继续深造,选择嫁到了爱人所在的城市,偶尔回家探望,也会给弗里德里希带伴手礼,所以弗里德里希一直觉得她是一个很好的姐姐。

姐姐结婚后回家次数不多,弗里德里希有些想念她,于是长大后的弗里德里希想去姐姐所在的城市看望她,但还没来得及出发,就收到了一个坏消息:原本主要发生在东德的战争开始蔓延,波及到了法兰克福所在的西德,姐姐远嫁,不在法兰克福,战争导致治安变差,考虑到路途的安全问题,弗里德里希只去了一封信问候,姐姐也表示理解。

而就在同一天,弗里德里希收到了海德堡大学某个教授的邀请信,那是一所距离法兰克福很近的历史悠久的大学,邀请他的是历史学的权威教授。

他在海德堡大学读过了一段不赖的时光,除了偶尔因为容貌遭受骚扰以外,其他时候都还算开心。

母亲还经常叫父亲开车来看他,每次来都会带不少吃的,也不问学习如何,只问他过得好不好,十分关爱他。

这种溺爱让弗里德里希变成了一个相当任性的人,他这辈子也只在偷渡船上担惊受怕过这么一次了,自从被父母收养后,那是一点委屈也没有受过。

在他的印象里,德国家庭应该是那种父亲冷硬、母亲也吝啬关爱的严肃氛围,没想到养父母这么温柔。

而且他还有了一个同样温柔的大哥,尽管大哥只在他的生命里出现了两年,也足以让他对他印象深刻了。

与大哥相处的那两年,他还不懂德语,只知道“弗里德里希”是自己的名字,哥哥跟他说过很多话,他都听不懂,唯一记住的是对方每天都会喊很多很多次他的名字,用不同的语气——

有时是无奈的,在他弄坏家里的闹钟后,兄长就会这样喊他:“……弗里德里希。”

有时是着急的,当他爬上庭院里的树,对方就会张开双臂,站在树下喊:“……弗里德里希!”

在新家人的关爱下,弗里德里希已经忘记了上辈子的事,只当自己是弗里德里希本人了。

岁月如梭,今年的弗里德里希已经二十六岁了。

距离他穿越,已经过了十几年,这时间太过漫长,足以使他蜕变成一个地地道道的德国人,当街头的小混混吹口哨调戏他时,他也能利索地用德语脏话骂回去,对方听出他是本地人,也不敢再造次了,这个年头德国本地人有很多□□,虽然他并不是。

弗里德里希忧郁地走在街上,刚刚跟母亲打了一通电话,让母亲很是心疼,叫他周末回法兰克福看看。

他订了周末的火车,决定先回家一趟,调整好心情再回来应付答辩。

这个时代的火车是最古老的那种,弗里德里希轻车熟路地上了火车,他坐在火车窗边的位置,地板是深色颗粒状的塑胶地板,不容易脚滑,但有些显脏。

他当年去海德堡大学的时候就是坐的火车,从法兰克福的火车总站出发,那时他才十五岁,因为在学术周刊上发表了一遍历史学相关文章被某个教授邀请入学,他娃娃脸显得年幼,十五岁的他看起来只有十一二岁,旁边的脱衣女郎四处招揽客人,也没看他一眼。

火车总站的正式名称是中央火车站。

弗里德里希记得那里有大片大片的红灯区,还有不少脱衣舞俱乐部,在那里游荡的许多人明明五官不一样,面色却是相似的苍白,他们面颊凹陷,眼神空洞,倚在路灯旁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弗里德里希不敢靠近他们,也不知道他们在聊什么。

弗里德里希一开始不清楚这帮面色惨白的是什么人,后来从路边某人的手上接过了一张宣传新型DU品的广告传单,才意识到那可能是一帮瘾君子。

在法兰克福,这种人其实并不少见。

他在海德堡大学最初的四年是历史专业的,那时他还是个颇受教授喜爱的好学生,因此曾跟着有知遇之恩的教授一同去别的城市参加演讲,期间遇到一个漂亮的女孩,那女孩一开始就对他表达出了明确的好感,问他有没有情人。

情人?

这个称呼把他吓了一跳,连连摆手,那女孩看出他不好意思,便问他是哪里人。

“我家住在法兰克福。”

那女孩一听,眼神立刻变了:“你是法兰克福的?”

弗里德里希有点摸不着头脑:“是的。”

那女孩马上就不理他了,弗里德里希倒也不是觉得遗憾,只是不太理解。直到某个要好的朋友告诉他:“你不知道法兰克福人不受欢迎吗?”

“什么?”

“自从慕尼黑报纸上刊登了一则揭露法兰克福暗面的报道之后,法兰克福就多了个称呼,‘病城’。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法兰克福到处都是吸DU者、脱衣女郎,还有嫖.客,嫖.客得病的可多了去了,你懂的。”

“我怎么没听说过?”

“可能因为你们家家风比较好吧?反正我另外一个法兰克福的同学都说:‘承认自己是法兰克福人需要勇气’。”

“……”

这莫非就是德国版的地域歧视?

弗里德里希有些纳闷,不过没有纠结多久。

“到站了!”

弗里德里希听到乘务员呼喊的声音,这才回过神来,他到法兰克福了。

一下火车,映入眼帘的是熟悉的红灯区,女郎早已换了又换,最开始的那批女郎早已得了病,换了全新的、更年轻的女人站街。

弗里德里希已经不再是当年的小男孩,那些女郎便笑着过来揽客,他连忙摆手,快步离开了。

“嘿!这里!”弗里德里希叫停了一辆出租车,不忘在打开车门时告诉司机,“我住在‘老街(Seelgasse)’!”

乘着这个年代的出租车,司机开着车,把他送到了所谓的老街,他只走了一段种着梧桐的路,就来到了家门口。

门口有一个信箱,前不久才新刷了墨绿色的漆,任谁也看不出这是弗里德里希儿时就有的东西。

信箱算是这个年代的德国人家门口的标配,即使是公寓,公寓下面也会有一排排的信箱,上面会写清楚信箱主人的姓氏,方便邮差送信和信主人取信。

弗里德里希很久没给家里写过信了,主要是因为初版笨重的大部头手机刚问世,他就拿自己的私房钱给家里所有人都买了一个,就不再需要写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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