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任云初起了个大早,洗漱干净,带着安安就往楼下走。
她要在楼下买包子豆浆,安安却并不想吃。
“我不要,哥哥家有早餐,卢姨会做芋头糕和紫菜春卷,特别好吃。”
“你去哥哥家吃也行,我少买一点。”
“你可以跟我们一起吃啊。”
任云初不为所动,“姐姐赶时间,就不去他家里吃了。”
小孩儿不会明白,她宁愿饿着也不愿意上林湛家吃早餐。
安安的确不明白,她几乎每一周都去哥哥家吃饭,但是姐姐却从来没有坐上哥哥家的饭桌,她猜想,姐姐没吃过卢姨做的饭菜,不知道多好吃,只要她吃上一次,就不可能喜欢吃那些外卖。
“姐姐,你记得提醒哥哥,不要给我找老师。”
“嗯,这两天我不在家,你要按时完成作业和练习题。”
“知道啦。”
站定在林家院子外,时间不过七点半,任云初原以为卢姨没起来,但门铃一响,脚步声很快响起,更没想到,给她开院门的竟然是周至恒。
“早上好,妹妹们!”
“……早上好。”
她怀疑他们是不是昨晚玩太晚了,根本就没有睡觉,要不然怎么能起那么早,但看起来似乎也不是,周至恒脸不红,眼圈也不红了,还收拾得清清爽爽。
她牵着安安的手踏进院子,“你怎么起那么早?”
“当然要早,今天去景安,不能耽误了。”
任云初唇角的笑微敛,“你也要去吗?”
周至恒嘿嘿笑,“去啊,你们都去,我不去不行。”
“……都有谁去?”
“还能有谁,就我,林湛宋一洲,加上你。”
任云初笑不动了,扭头朝大门里望,只见一个黑衣黑裤闲散晃过他家客厅。
她原以为这一趟只有宋一洲,现在多了林湛和周至恒,就多了许多变数,她并不想让那么多人知道那场事故。她和宋一洲并没有熟悉到,让他撇下他的兄弟,陪她去看事故现场的程度。
这个时候,也想不出别的法子,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卢姨才张罗好早餐,看见她,忙招呼她一起坐过来。
任云初离得远远的,“你们吃吧,我吃过了。”
卢姨放下碗筷,朝她走过去,“你每一回都这样,你过来!”
她讪讪笑,往外挪动步子,“我真的吃不下,我去看看你种的菜。”
卢姨知道她的性子,哎呀一声,“我跟你说,女孩家脸皮薄,没什么好!”
任云初没回头,她知道脸皮薄没什么好,可是她改不掉。
安安右手一个炸春卷,又伸长了手臂,把左手伸到林湛跟前的盘子里。
林湛拿筷子作势要敲她的手,“吃完了再拿。”
她拿起一个蛋黄烧麦,“我要拿去给我姐姐吃,吃过了她才知道卢姨做的比外面的好吃!”
“……”
周至恒往外张望,“林湛,任云初第一次上你家里来?”
“不是。”
“来几次了?还这么客套。”
这把林湛问住了,“不记得了。”
不可能是第一次,李念安恨不能每周都来,但他细细想了想,任云初好像极少出现,除了老师家访那一次,他竟想不起来还有哪一回。
他不擅长假客套,来了他不会往外赶,不来他也不会邀约,任云初不想在他家吃早餐不正常么,林湛觉得很正常,他也不喜欢去别人家吃饭。
放下碗筷,他抽了张纸巾,一边擦拭嘴巴,一边往鞋柜边走。
任云初站在门边,黑裤白T,简简单单的,倒是腰间那一个米色帆布挎包,也不知道装了什么玩意儿,鼓囊囊的。
两人对视一眼,各自移开。
林湛单手撑着鞋柜,垂首换掉拖鞋,他一只脚才伸进鞋里,身后响起了周至恒那破嗓门。
“哎!老祖宗没教过你吗,男人誓死不弯腰!”
“……”
林湛转过半身,与他对上视线。
“你自己说的,你今天弯腰就不是男人。”
林湛垂首,看自己的脚,嘴角抽动两下,又看向周至恒。
周至恒一嘴的坏笑,“林湛,你要是敢弯腰,你他妈今天就是个太监。”
任云初只瞥了一眼,目光轻飘飘往院子里去。
只听见林湛喊一嗓子,“李念安,过来!”
安安从餐厅出来了,轻快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干嘛呀,哥哥?”
“哥哥弯不了腰,你帮哥哥穿一下鞋。”
周至恒:“安安,他脚丫子很臭,你不要听他的!”
“不听我的难道听你的?我是她哥哥,你又不是,李念安,你帮我穿好鞋,我给你奖励。”
他说的没错,安安的确更亲近他,二话不说就蹲下身子,帮他穿鞋子,可惜她劲儿小,那小指头难以对付他的大鞋。
“先松鞋带……对了……使劲儿!”
“你的脚太重啦!”
“才吃了那么多,你就这点劲儿?”
任云初听不下去了,抬脚往外走去。
十一月了,天气已经凉了下来,墙角的铁线莲休眠期即将来临,黄叶子耷拉着,那棵香妃茶花却开得正艳,墙角一棵她叫不出名字的绿植,生出红彤彤,像冰糖葫芦一样的果子。
在安安眼里的世界,林湛的脚和鞋不过是哥哥的脚和鞋,但她已经不是,她早就过了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的年纪。
她想,这不是坏事,以安安的性格,到她这个年纪,看到的世界肯定比她看到的明媚。
宋一洲到了,把驾驶位让给了林湛,自己坐到副驾驶。
他打开车载冰箱,矿泉水还有,就是功能饮料没有了。
“路边买点儿吧。”
任云初从她的大挎包里拿出一个磨砂黑暖水壶,“不用了,我煮了提神的茶,景安不远,够你们喝了。”
周至恒惊奇,“真的能提神吗,用什么煮的?”
“五指毛桃和茯苓。”
“这会儿能喝吗,给我也喝一点儿。”
她跟变戏法似的,又掏出了一次性水杯,“能喝,我倒的温茶。”
周至恒捏着纸杯嘿嘿笑,“任云初,你真是,又能干又贴心。”
任云初没说话,给他倒了一杯。
他灌了一口,看着杯子,突然忧伤起来,“不像我前女友,姓马的那个,我喝多了她给我灌白开水,差点儿把我烫熟。”
宋一洲笑,“你跟她谈恋爱,能活到现在也不容易。”
“那不是,我他妈的还上赶着去送死。”
林湛拧着眉往后看,“去,马亦烟多好啊。”
自打周至恒和马亦烟闹分手,他听到“马亦烟”这三个字都快要吐了。
周至恒贱兮兮说:“她人是好的,就是有一些毛病。”
林湛没睡好,脑仁抽痛,“谁没有毛病,你没有毛病?只要身上有毛,就一定有毛病!”
就昨夜,周至恒在他房间打电话给马亦烟,痛哭流涕的,他气得想把他扔下楼,打发这一个贱盖子去配那爆炸锅,他落得清闲。
任云初攥着拳头,抵在鼻下,掩去了嘴角的一点笑意。
周至恒瞥见了,“你笑什么?”
她收了笑,抿一下唇线,“我没有笑啊。”
只要身上有毛,就一定有毛病,这话听起来没有错,但她觉得毛病最大的人并不是周至恒,而是说这话的人,别人有的毛病他有,别人没有的毛病他也有。
按照这个理论,林湛应该是大猩猩。
周至恒:“你看,你说的不对,任云初都笑了,她就没有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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