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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第八章:女人

小说:

我不是徐霞客

作者:

沈水照清欢

分类:

衍生同人

第八章:女人

旅途中,我见过很多女人。

在浙江的一个村庄,我看见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被母亲按在椅子上缠足。女孩的脚已经变了形,脚趾被硬生生折向脚心,裹在长长的白布里。那白布大概有两丈长,缠了一道又一道,缠得紧紧的。缠完了,母亲又从针线篮里拿出针线,把布头缝死,防止女孩自己拆开。她哭得撕心裂肺,她母亲红着眼眶,手上的动作却一点没停。“忍一忍,”她说,“忍一忍就好了,忍一忍就能嫁个好人家。”

我站在院门外,老陈催我赶路,说天黑前要翻过前面那座山。我没动。女孩抬起头,泪眼婆娑地望了我一眼。那一瞬间,我想冲进去,想喊“这是虐待,这是犯罪,这是不对的”。但我穿着男装。我是一个“老爷”。我没有资格替她说话。我也不能替她说话。

老陈又催了一遍。我转身走了。

走了很远,耳边还是那个女孩的哭声。

明代的缠足,和后世印象中“清朝以后才普及”的说法不同——缠足在明代士绅阶层中已经达到了极高的普及率,是身份的象征。缠足的目的,是让女子从身体到心理上臣服。一个女孩从五六岁开始缠足,脚趾被折断压向脚心,皮肉溃烂,骨头变形,整个过程持续数年,疼痛伴随终生。她的一生将被困在三寸金莲里,走不远,跑不动,被局限在院墙之内。这就是明代女性的命运。

但明代女性并非全然被动。江南商品经济繁荣,女性可从事纺织、经商等活动。徐霞客的母亲王孺人,就是在丈夫纵情山水时以一己之力经营家庭织布工场,所产布匹远销苏州等地,使得徐家家业得以重新振兴。徐母每日亲自监管工场,从纺纱、织布到染色、销售,事事过问。她一个寡妇,撑起了一个家。这样的女人,在明代并不少见——只是她们的姓名没有留下来。

那些女子都在城里,在作坊里。我经过的那些山村里,女人们依然困在土地和男人之间,一生不得出。

在福建的一个村庄,我看见一个少妇被丈夫当街殴打。原因是什么我没听清,只看见那男人揪着她的头发往墙上撞,嘴里骂着不堪入耳的脏话。那墙是土墙,被撞得簌簌掉土。她的头发散了,簪子掉在地上,被人踩了一脚,断了。周围站了一圈人,没人拦。男人们在看热闹,女人们在低头做自己的事。

我走了过去。

那男人看见我穿着读书人的衣裳,停下手,冲我拱了拱手:“先生见笑了,这贱人不懂事——”

“让开。”

我只说了两个字。声音比我自己预想的平静得多。

那男人愣了愣,大概没想到一个过路的读书人会多管闲事,又看了看我身后的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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