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志回了双水县。
他先是到镇上理了一个发,然后买了好几斤红枣桂圆,带了些干腌的墨鱼等水产,到了双水村。
游志穿着一身崭新的军大衣,带着黑色的面布口罩。
他的头发也烫成了时髦的样式,但为了低调,他带上了帽子,压低帽檐之后,谁也没认出他来。
他知道门前的花盆底下压着钥匙,敲门没人应之后,自己就找出钥匙进了门。
茶壶里一滴水都没有,他又忙着烧水,忙活了老半天,终于听见门口有了动静。
王红霞今天没什么活干,晚上就约了几个小姐妹去散步聊天,要不是眼瞅着要到做饭的时辰了,她还不想回来。
家里也没人,冷冷清清的,王红霞不乐意回去。
没想到今天却不一样。
花盆有挪动的痕迹,门闩也被打开过。
这是怎么回事?
王红霞惊疑不定:家里进贼了?
还没等她四处叫人,就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从房间出来。
“妈!”
游志从房间里出来,把帽子揭下来,把王红霞惊地呆愣在原地。
“啊!!”
这是白日见鬼了?
王红霞吓得差点站不稳,她扶着门栓,就想赶紧跑出去躲躲。
这早不来晚不来,过了头七都没托个梦回来的混账儿子,这是来索命来了?
但一想也不对啊?
她供他吃供他喝,对他好得很,再怎么样也不至于死了之后回来找自己这个老娘的麻烦吧?
王红霞一开始吓得要命,但游志三步并作两步抓住她的手,笑得痞气:
“妈,你傻了?真是我,我活着回来了!”
王红霞定睛一看,游志看起来真是精神奕奕,眼下连个黑眼圈都没有,真是没有半点阴气。
“儿、儿子?你真没死?”
王红霞将信将疑,把他上上下下摸了一遍,看看地上也有影子,终于相信了这个事实:
“我的儿诶!你这些日子是去哪儿啦?你们把娘骗的好苦啊!”
王红霞眼泪是止也止不住,又是哭又是笑,抱住他又锤又打。
随即又觉得不对:“你哥不是说你死了么?死亡证明都有?”
甚至连骨灰坛子都拿回来了,说是火化了。
骨灰,就算是亲儿子的,也不敢亲自去看啊!
现在眼见着一个大活人,王红霞都恍惚了。
“那都是忽悠人的。”游志觉得游策做事情倒是决绝。
说不管,就真不管他了。
刚他回来看见,他小时候的一应物品都没有了,想必是烧了。
就做得这样狠?
他也不想想,自己这一切都是为了游家!
游志冷哼了一声。
他是知道自己这个大哥的办事风格的,说不认他就是不认他。
他脑筋也死板,有钱不愿意赚,因为这个,他错过了很多赚大钱的机会。
游策比他大了八岁,这八年的年龄鸿沟横跨在他们之间,也让他的成长永远笼罩在这个哥哥的阴影之下。
不管是什么方面,他总比自己做得更好,不管走到哪里,他迎来的都是刻薄的评比的目光。
当然,他都是更为失败的那一个。
特别是在家里。
游志看着这因为他回来而喜极而泣的母亲。
在印象中,她仿佛从来没有因他的成就而欣喜到哭泣过,只让他跟着大哥学,现在倒是因为他的存在而流泪了。
游志不由得庆幸自己这辈子回来得早。
是的,他是重生的。
在游聪将那一刀捅到他肋骨之中后,他就被送到了医院抢救。
一切的一切如同走马灯般在他眼前闪过。
他确实赚了很多钱,但越到后面,越觉得钱并不能买来一切。
他运气不错,遇到了乔晚,那个女人身上有很多秘密,运气说不出来地好。
这些秘密让那个普通平凡的女人变得越来越漂亮,也给他们的创业带来了许多便利,让他们能逢凶化吉,被大人物保驾护航。
但乔晚实在是太眼高于顶,不知怎么的,她就是看不上自己,偏偏跟在对女人毫无兴趣的游策后面跑。
游志简直要被她气死,但两人说到底也就是相互利用的关系,两相权衡之下,他还是觉得要跟着乔晚比较有前途。
这辈子的人生轨迹应当也是一样,他们很快就要发迹了。
他很快搭上了唐承嗣,他们成立药业公司之后,从灵泉起家,又将版图拓展到其他药物的生产与发明上。
版图越来越大,事业也越来越忙。
忙到后面,他也有一种空虚之感。
而游策和他走的是一条截然不同的路。
他不站队,不偏帮,独善其身,走得很稳。
游志不屑于求他,但有几次遇到困难,厚着脸皮找上门去,也只得到一张冷脸,一个冷冰冰的公事公办的态度。
可不管他事业做得多大,大家都心照不宣地认为,其中有着游策的帮衬。
虽然他自己知道,他半点都没有靠游策,但是耐不住外面的人就是这样想!
谁叫他们都姓游?
但这辈子却完全不一样了。
重生回来之后,他简直是欣喜若狂。
他作为一个在商海沉浮二十余年的老油条,难道他还干不过初出茅庐的穷小子?
哦,虽然他已经有了一定积淀,但在现在的游志看来,已经不足以放在眼中。
他有了二十年的超前眼光,现在他便能站在高位,和这个哥哥光明正大地battle一回。
能有重生这样的机遇,岂不是说他就是老天爷眷顾的天命之子?
所以这一次,他和游策吵得更加凶,甚至直接将名字都改了。
段兴发。
和以往进行斩断,这一辈子兴旺发达。
他的命运,从此就完完全全掌握在了自己手中。
但他最先想要解决的心结,就是上辈子那转投到游策门下的唯一的孩子——游聪。
之前邬清雅刚找上门的时候,他是很不屑一顾的。
毕竟他对邬清雅的记忆已经不太明晰。
她虽然模样还算是不错,但在生活的磋磨之下一脸苦相,根本和他没有半点般配之处。
当时他也是隐隐约约觉得,游策对她有些许不一样,于是先下手为强,与她结了婚。
果然,新婚那段时光成了他上辈子最畅快的时刻,却不是因为邬清雅,而是因为他看到了游策脸上的挫败。
那灰沉沉的脸,冷厌的神情,成了他最佳的兴奋剂。
但很快,这样的兴奋就沉寂了下来。
似乎他判断错误,游策并没有因此而愤恨他,也没有因此消沉,他甚至爬得更快了,待在村里的自己和京市的他简直根本不再配拿来对比。
他这才知道自己眼光的短浅。
游策所接触到的女人,肯定不是这一个村姑可以比的。
所以他毅然决然来到了京市,重新与他竞争对比。
在他拥有了钱和势力之后,全新的世界在他面前打开。
除了乔晚没有选择他,其实围绕在他身边的莺莺燕燕从来就没有断过。
但谁知道,因为被酒色掏空了身体,他竟然落到了一个没有生育能力的下场!
但再想认回游聪却不可能了,对方不知道什么时候搭上了游策的线,成为了游策名正言顺的继承人。
他恨毒了自己,每次看到他都跟看仇人一样,游志知道,这个儿子算是废了。
但这辈子不一样。
他才刚回到踌躇满志的二十岁,也知道乔晚最后不会选择自己。
儿子虽然混蛋了一点,但在半工半读的情况下,竟然还能考上最有名的京市大学!
或许游策就是看到了游聪的潜力,开始亲自培养他成为自己的接班人。
斗了一辈子,他还是因为这白眼狼儿子而弱了游策一筹。
即使上辈子死在儿子手里,游志也不打算放弃。
他是准备要回儿子亲自教养的,大不了管严一些,总不会落到上辈子的结局。
“游聪在哪里?”
游志皱了皱眉:“他是不是被邬清雅带走了?”
上辈子他也打探过家里的消息,知道邬清雅很快改嫁之后愤恨不已。
他认为邬清雅背叛了他,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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