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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第三十二回

小说:

我有一个废品站

作者:

李明渊

分类:

穿越架空

山林深处,河水蜿蜒,鸟鸣啾啾。

一群美丽的麋鹿正悠闲的在河边喝水。

比它们高些的坡地上,小林哥和另外一位拿弓箭的同伴同时举起手,拉弓上弦,瞄准,放箭。

嗖!嗖!两声破空声先后响起。

头鹿迅速直起身子,耳尖鼻头微微抖动,瞪大眼睛警觉的看向周围。

两位弓箭手准头不错,射出去的两支箭先后射中同一只雄鹿。

尖锐的箭矢一支扎进它的臀部,另一支直直插进心脏的位置。

雄鹿挣扎着摔在地上,抽搐两下便不动了。鲜红的鹿血大量涌出,迅速染红周围的地面。

几乎在同时,头鹿尖锐的叫声响起,鹿群开始迅速后撤。

“兄弟姐妹们,冲啊!”瘦猴兴奋的嚎叫一声,拉住树藤,当先从坡上荡了下去。

瘦猴跑的极快,手中长棍抽中一只体型颇大的雄鹿,那鹿被猛地抽中后腿,逃跑的步子乱了一下。

只这一个停顿的空挡,它很快被后面冲过来的队员包围,便再也走不了。

这只麋鹿生有非常漂亮的鹿角,枝丫蔓延,粗壮有力。

它发现自己无法走脱,当即低下头颅,猛地向前冲去,妄图用自己引以为傲的鹿角挣出一条生路。

早有准备的队员们避开它的攻击,两人一组拉着绳索,生生把这头麋鹿围困在方寸之间。

棍棒齐上,倒霉的麋鹿很快便被打的晕头转向,再也无法组织起有效的攻击。

其他人依法炮制,也追到了一头跑的慢些的小鹿。

小鹿攻击力不强,在钱娘子的提醒下,队员们没对小鹿下死手,费些力气将它活捉起来。

钱娘子笑道:“城里的老爷们都喜活物,有些贵人还爱养着这些东西当宠物。这小鹿送去临安,定能卖上个好价钱。”

闻言,众人俱都笑容满面。

下一秒,又满是干劲的向其他麋鹿扑去。

另一边,于欢正在独自战斗。

自从身体素质提高,于欢的跑步速度重回巅峰,甚至还精进不少。

若能回到现代,她有信心,就是去参加奥运会,自己也能搏个名次回来。

适才,于欢冲进鹿群,挥起狼牙棒,一棒一个小朋友。

生生留下了三头健壮高大的雄鹿。

在这期间,远方的弓箭手尽可能多射几只麋鹿。

凡中箭受伤,或行动受限的麋鹿,最终都遭到了队员们围捕。

见到于欢,头鹿带着鹿群头也不回的逃命。留下一地麋鹿的尸体。

秋冬乃是麋鹿繁殖的季节。

于欢下来之前特意叮嘱过,叫大家可着雄鹿和小鹿捉,别碰揣崽的母兽。

队员们都很注意。

这还是于欢带着狩猎队第一次遭遇到鹿群。

一番畅快淋漓的战斗后,大家清点战利品,共捉到了七只雄鹿、五只小鹿。

其中有两小一大都是活捉的。

此时被队员们好好用绳子捆了,绑在一边。

那只成年的雄鹿尤不服气,梗着脖子,总想要伸出鹿角顶人。

初夏和另一位队员一人一边拽紧栓着鹿角的绳子,严阵以待。

两只小鹿不知是被打的疼了,还是预料到自己接下来的命运,不停呦呦哀叫着。

地上麋鹿的尸体因各种原因,大多被攻击了许多下,皮毛被打的乱糟糟。

尤其是于欢抓的那几只,一身皮子被狼牙棒扎的满是窟窿眼儿。

队员们整理战利品时,负责“财务”的瘦猴怪叫道:“老大,以后你这力道可得收收了。这鹿的皮子都让你扎烂了,根本用不了,怕是连一件最小的皮衣都做不得了。”

闻言,于欢心虚的摸摸鼻尖:“我下回一定注意。”

无论如何,此行收获颇丰。

现场一片欢欣喜庆的氛围,大家的笑容收也收不住。

队员们熟练的砍伐树木,打算原地制作抬鹿的杆子。

于欢看了会儿,上前教他们如何捆好麋鹿尸体、怎么绑绳结更加结实。

初夏一脸佩服的说:“老大,你懂的可真多。这山里的事儿,就没有你不知道的。”

于欢一愣,不好意思道:“也没有,我只是从前在书上看过……”

旁边有队员接话道:“老大,你还识字?你看过书?是在城中的书肆里看的吗?”

“唔……”

“真好呀,竟能认字……”一名队员羡慕的说。

于欢听了,原本一直笑着的嘴角不知为什么,突然便落了下去。

…………

下山的路上,队员们叽叽喳喳说着话。

于欢一直沉默着。

于欢本就不是话多的人,大家倒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反倒是走在于欢旁边的小林哥看了她几眼。

狩猎队今日回来的早。

回到村子里时,才刚到晌午。

大伙儿商量了下,把几只活鹿留在于欢家的院子里。

打算明日一早派几个人去临安城卖了它们。

剩下的鹿尸,照例热热闹闹的分发下去。

这一次,因为时间早,不少队员的家属都在现场。

因她们上次和红姑学了如何炮制野猪肉。

这次得了鹿肉,大伙儿一窝蜂又把红姑围了起来,想要问一问鹿肉的做法。

这可是好东西,万不能糟践了。

一时间,红姑成了众人焦点。

她也不怵,大大方方的跟人一口气说了好几种鹿肉的做法。

口齿清晰,声音响亮。

大伙儿听的认真,很快便带着新学的法子回家实验去了。

好几个还约了红姑明天一起跟她灌腊肠。

其中便有初夏的老爹。

他觉得自己一个男子跟着娘子们一起做活儿不合适,家去便劝自家婆娘明日跟着来学,回家再教给自己。

为了好吃的,李婶子一口答应了。

李爹高兴的给自家婆娘端茶倒水,一时又去灶房忙活晚食,好不殷勤。

当晚,初夏吃到了好吃的炙鹿肉,美的睡觉都咧着嘴笑。

…………

第二天一早,狩猎队的队员们例行训练结束。

于欢让小林哥带队上山,她自己则带着瘦猴、钱娘子、初夏、红姑等人一同去临安城卖麋鹿。

小林哥虽然只有二十一岁,但为人成熟,行事十分可靠。

把狩猎队交给他,于欢放心。

一共就三头鹿,拴在一起牵着就走了,原本用不了这么些人。

主要他们还想卖些这些日子上山采的山货,许多人还有不少想买的东西。

大伙儿一商量,就分了四个人出来。

于欢作为队长,一方面,她跟城中酒肆的王掌柜熟悉,可以帮着讲价。

另一方面,则是她确有要紧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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