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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一言7

小说:

他似我的白月光[重生救赎]

作者:

不二棠

分类:

衍生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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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压迫力的目光下,年青警员不得不承认,自己方才那点用力挤出来的凶横气势简直像小孩偷穿大人衣服,拙劣极了。

片刻被拆穿。

但面前这公子哥年纪也不很大,看上去也就比自己大两三岁,为什么他觉得自己变成被老师教育的小学生啊?

真是奇了怪了!

公子哥轻若无物地伸出另一只手,在年青警员伸出的胳膊上,划了一下。

很轻很轻,简直像点火柴,但冰冷发麻的感觉像冷血爬行动物,沿着神经一直爬到警员大脑。

他心头猛跳,却勉力安慰自己,那肯定是心理作用,做警察的,一定要冷静客观,不能被影响左右……我们站在正义的一方……不跟这些纨绔子弟计较……

“不好意思,感谢协助警方,可否请先生稍微匀出一点时间?”

一名三十五六岁的中年男子不知何时,微笑地立在身后。

他个子挺高大,皮肤晒成棕色,平头,胡子拉碴,穿件军绿色呢大衣,客气地朝着公子哥伸出手。

“先生如果有急事,我们可以等。”

“张队,你也来了?”年轻警员惊喜得暂且忘记了手臂的麻木,看着自己一向敬仰的顶头上司。

他负责重点刑事案件,这点小事……当然了,也不能说小事……应该劳烦不到他吧?

不过张队来了,他就吃了定心丸。

“危害群众安全,应该来的。”

叫张队的男子笑了笑,目光投向公子哥,口气谦和:

“您好,小杨刚毕业,还在实习,经验不足,您别介意。”

可能他说话客气悦耳,周凉隐约感觉公子哥的表情微微松动,带了一丝几乎不可见的柔和。

他犹豫了一会儿,说:“那我先打个电话。”

那小杨抚摸着手臂苦着脸还想说些什么,张队冲他摇了摇头。

公子哥往旁边走了数步,想必去打电话。

张队敞着外套,支着一条腿,笑容可掬地和周凉聊着天:

“姑娘,你胆子挺大哇!”

虽不经意的随和,但她能察觉到张队目光深处的敏锐,那是老刑警的惯用眼神。

“还好,怕也没用。”

她避开了张队的眼神,对于警察,她充满敬意。

人们似乎认定了他们应该为其他人做出牺牲。

可为什么一定是他们做出牺牲。

“挟持你那家伙,之前没见过吧?”张队像是闲聊,他右边嘴角上有一道月牙儿形的伤疤,颜色微白,像是旧伤。

“没有。”周凉想了想,“听他刚才的说法,之前也是在地铁公司上班的。”

“对,他是个临时调度员。”张队目光似有若无地落在打电话的公子哥背上,又移开了,“他也算机灵的,特意找了这个站,刚才将军庙站大多数人都换乘下车了,这一站比较小,执勤人员也少,亏得姑娘你冷静。”

“张队您今天不上班?”周凉问。

张队有点惊讶:“你怎么知道?”

“我随便说的。”周凉当然不会说他的衣领还有些皱褶,平头的鬓角也有一点点翘起来,衣领处一块黏糊糊的饼干屑,像是孩子的杰作。

张队点起一只烟,露出牙齿笑了:“小姑娘眼神挺厉害,对,我就住在将军庙,本来休假想陪儿子看电影,听说这边出事儿了,就赶过来。”

周凉笑了笑,看了看张队被烟熏得发黄的指节,眼神温和:“我以前也住将军庙这边。”

张队笑:“巧了,你是本地人?”

周凉摇头:“不是,我是好多年前过来玩………住在………”

她的目光柔软:“亲戚家。”

“哦。”张队没有再问下去,事实上,他也住在将军庙很久了。

他对这片儿有感情。

很久以前,张明超刚大学毕业,还是个咯嘣脆的毛头小伙,住在局里宿舍,将军庙附近。

五个大老爷们各自巴掌大的房间,共用一个客厅,经常出去小摊儿喝酒撸串儿。

他有点酒精过敏,这说出来都没脸见人,一个警察,身高一米八的爷们,喝多两口就像只虾。

那些老大哥就笑话他,让小张儿多喝点,喝多了就习惯了!

他硬着头皮喝,喝得差点吐了,那几个老大哥哈哈大笑,乐不可支。

警察嘛,大多都性子粗犷,这是他们证明自己的方式。

突然,一个人站起来:“我来替小张。”

“哎哟,江啊,你替他干啥呢?干公安的哪这么怂?丫头养的?”最爱劝酒的刘大缸不高兴了。

刘大缸大名刘刚,东北人,支队老大哥了。性子豪迈,满脸络腮胡,因传说喝白酒能喝一缸。故名刘大缸。

那个人淡淡道:“警察对付敌人,不对付自己人。”

刘大缸鼻孔喷气,额角青筋直跳,但没说什么。

这支队,每个人都服那个人。

他虽年轻,业务能力却极强,心细如发,思维敏锐,身手也极好,是整个支队最有潜力晋升的人。

那个人叫江栩,后来成了张明超的师傅。

刚进队里的时候,张明超总不大服气江栩。

支队里的大老爷们都粗枝大叶,顶着五天没洗的头也毫不在意,但江栩不但模样俊,毕业于985公安大学,还是硕士,学历远远甩出他们不说,还收拾得非常整洁,无论是警服还是便服,一个褶子都没有。他还爱看书,晚上基本都静静坐在床头看书。喝酒撸串叫他十次,他也就去个两三次。刘大缸经常发牢骚,说江啊,你是看不起我们怎么着?

江栩并不理他,刘大缸自觉没趣,走了。

张明超也是重点大学毕业,虽然是本科,他暗地里有点儿和江栩较劲,端啥呢?

却没想到江栩替自己喝了三两白酒,他的脸上就有些挂不住。

那年中秋节,张明超去外头吃杂了,回来吐个稀里哗啦,肚内剧痛,怕是肠胃炎发作了。

那时候也还没有外卖送药,他一步步地挪到公用客厅,单身汉都回家了,有女朋友的陪女朋友去了,没人帮忙。

张明超翻箱倒柜找到几颗药想倒进喉咙里去。

突然大门开了,一个男人大步走入,一把夺过他手里的药,瞅了一眼,直接扔进垃圾桶:“过期了。”

张明超逞强:“大老爷们,过期就过期,又吃不死人!”

江栩脸色平静:“其实你不用总强调你是爷们,没有谁会觉得你是女人。”

“……”张明超竟不知如何接话。

“吃下去你说不定就休克,到时候见不到你喜欢的姑娘了。”

张明超捂着肚子,眼睛瞪得溜圆,看着面前俊朗淡漠容颜,精致得好像应该出现在电视屏幕——据说队里的姑娘们都叫他高岭之花,谁都摘不下。

——你怎么知道我有喜欢的姑娘?

似乎是完全明白他的想法,江栩笑了笑:“你今天吃洋葱和西芹了是吧?”

“……是……”

“你还喝啤酒了是吧?”

“是……”

“这些都是你平时不吃的。应该是和对你很重要的人吃饭,对方点的,这啤酒是水果味的,应该是女孩子。”

“……”张明超已经没力气再说话了。

但打从这一刻起,他完全服气这个男人,再也没变过。

被送到医院,打了点滴后,他好多了。

对江栩也放下戒心,闲聊起来:“江哥,今天过节呢,你不回家啊?”

江栩眉目安静,点起一支烟,很平淡地说:“我没家。”

他有点不好意思:“江哥,你是哪里人啊?”

江栩说了南方一个省份的名字,他说他父亲早逝,母亲也在三年前过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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