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殷道:“我并不是一开始就是沈宅的沈小姐,我小的时候,是在花楼里长大的。”
沈殷的母亲是个歌姬,但是她开始记事的时候,母亲已经不怎么唱歌了。
她是楼里年龄大的歌女,嗓音不比从前空灵,容颜也老去了,虽然脸上涂了厚厚的脂粉,但有些皱纹总是盖不住。
却还是爱打扮,穿着艳丽衣服在花楼里招摇过市,纤长的手指挟了根长烟杆递到唇边吸一口,然后吐出一口烟圈来。
双唇鲜红,指甲上染的蔻丹也是鲜红色的,端的是一个光鲜亮丽。
沈殷却完全与之相反。
她得在花楼里干活,脏活累活什么活都干,一天到晚都是蓬头垢面的,甚至可以说是邋里邋遢。有时候深冬,还要替她娘洗衣服,一双手泡在冰水里,冻得通红。
有人路过,瞧见她生满冻疮的一双手,叹一句:“可怜哦。”
她娘长眉一拧:“可怜什么?她长了张嘴要吃饭,我辛辛苦苦卖唱赚钱,她不干活,难道给她白吃饭?”
沈殷抿了抿唇,也不说话,默默地用力搓着衣服。
花楼里长起来的小孩是没有爹的,又过了几年,沈殷连娘也没有了。
她娘病死在自己的房间里,死的时候,形销骨立,松垮垮一件华服套在身上,锁骨凸出得吓人。
沈殷无处可去。
她一个没什么见识的小姑娘,什么也不会,就还是留在花楼里当丫鬟,动辄被人打骂。
有时还听旁人议论她母亲,说她年轻的时候极美,偏偏脑子不清醒,要生下这么个拖油瓶,从此性格变得奇差,人气也随之一落千丈。若非如此,凭她年轻时候的姿色,轻易就能被人买回家去,住在富丽堂皇的大宅子里,什么也不消做,只做一只精致的金丝雀。
沈殷干着活,懵懵懂懂地想,她母亲喜爱穿艳丽的衣衫,有时也穿大金色,发间缀着些翎羽做装饰,确实很像美丽的鸟雀。
但沈殷没想到,她母亲没做成的金丝雀,她倒做成了。
变故发生在她十二岁的那年,有人给她置办了大宅子,说要收她做义女。
那个男人隔着屏风见她,说话的语气也是小心翼翼的,他说:“我有一个早夭的女儿,同你长得特别像。我……可以供你吃供你住,你就住在这里,好么?就像她还在一样。”
沈殷觉得莫名其妙。
可是她在花楼时,虽然是个打杂的,也是同人家签了卖身契的。那么既然现在这个有钱老爷买下了她,当然是老爷让做什么就做什么了。
就稀里糊涂的在大宅子里住下了。
她名叫沈殷,那大宅子大门上挂了牌匾,就叫沈宅。
住下以后,老爷却是不常来,只是经常托人来看看,看她府上是不是什么东西都有,有没有哪里缺了什么,有没有什么不方便。
有时得了些稀奇的玩具或珍宝,也差人送过来。
沈殷从小清贫惯了,对那些东西并不十分感兴趣,只是有时候瞧见好看的,忍不住多看两眼,就叫人拿去冬暖阁存放着。
平日里大多数时候,沈殷总是在想,这个老爷,真的很有问题——
他说是想女儿,可是把她养起来之后,看也不来看,好像只想养着她似的。
再说了,义女,为什么要用另外一座宅子藏起来,大大方方地直接接进府里不好吗?
沈殷自小生在花楼,也算见识广博。
她思虑良久,某一天脑子里突然闪过花楼里的歌女所说的“金丝雀”,突然顿悟了——
这位老爷,大约是想收她做二房,无奈家有悍妻,所以只好将她养在外头,藏起来。
什么义女,不过是个幌子罢了。
想通了这一点,沈殷咬牙切齿地捏紧拳头:“这个禽兽!我才十二岁!”
但是她也没什么办法,她是封建环境里长大的女孩子,被人买走了做二房,难道还能反抗吗?就吃住都在这里。
沈殷又想起自己在花楼打杂时的所见所闻,觉得自古有多少家庭,就是被这种养在外头的外室给破坏的。
现如今,她成了破坏人家家庭的人了,就算是迫不得已,到底是一种罪过。
于是她开始每月初一上佛堂念经,每月十五去乞儿街施粥。
四下无人的时候,沈殷跪在佛像前的蒲团上,双手合十,虔诚地为自己赎罪:“佛祖呀,我不是诚心做坏人。行这些微不足道的善事,就当为自己积点阴德,也想消一消今生的业障,您老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要将我打入十八层地狱,好么?”
沈殷说到这里时,整个人已经放松了许多。
她用两手托着下巴,手肘抵在井沿上,幽幽地叹了一口气:“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有钱老爷就是我们临川城的城主,听说他是个顶顶好的人。养外室这种事,毕竟于名声有损,难怪要将我藏起来。”
她后来想,佛祖应该是没有听到她的祈愿的。
又可能,佛祖其实听到了。
可是看看她这个人,被人藏在沈宅里,吃穿用度,都是旁人供着;施粥行善,也是慷他人之慨;唯有求佛时有那么一点微不足道的诚心,可所求所想,都是自己。
她的善良都是假善良,是充满私心的。
因此佛祖并不应承她。
所以那一天,她出城求医,过北城桥的时候,佛祖要让她的马车撞上个小女孩,连人带车一起跌进河里去。
她始终是有罪的。
这罪孽还在不断的加深,甚至从桥上跌下去的时候,还要拖累一个无辜小女孩。
叶岑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她呆愣半晌,愣愣道:“那个小女孩——”
那个小女孩可真不无辜。
但叶岑将话起了个头,却不知该怎么说下去。她觉得沈殷才是真真切切一朵小白莲,托着病体从桥上那样跌下去,想的却是自己害死了旁人。
她想了想,道:“你也不该那样想。钱是范城主的钱,若非有你,那些钱就被用到了别处,也不会成了穷苦人家的口中食了。再说了,谁会来管你做好事的动机是什么呢?你帮助了人,这是实实在在的呀。君子论迹不论心嘛。”
“君子?可是、可……”沈殷瞪大了眼,惊诧的看着叶岑,不知何时垂落到身侧的手局促地搓了搓衣角,“可我只是个小女子呀。”
叶岑想也不想:“那又怎么了?那些好事,就是你一个小女子做的呀。”
话是这样说,叶岑却总觉得,还是有哪里不太对劲。
但沈殷的逻辑是如此自洽,她突然地张了张嘴,又不知该从何问起。
于是便沉默下来。
良久,沈殷却忽然开口问道:“从桥上跌下去的时候,我其实就已经摔死了,对么?”
叶岑一愣。
沈殷道:“我坠河我失去意识之后,好像做了很长的一场梦,梦中偶尔有人来看我,还会给我喂些什么东西‘吃’。兴许是范老爷救了我,他是个神通广大的城主,总有些法子能救我,但是他喂给我吃的那些东西……”
她顿了顿,脸色有些发白,眼眶又红了一圈,但这回忍着没有哭:“他救活我,害了许多无辜人吗?”
她不是个见识很多的人,但那毕竟是她自己的身体,在没人比她更能清晰地感受她自己的生命。
梦境的最开始,她是破碎的、枯槁的、全然没有生息的,可随着那人一次一次来看她,她觉得自己像一株重新汲取到水分的枯草,不能自已地一点一点将那养料吸纳进身体里,于是她重新活过来,有了新的生命力。
沈殷自问不是个高尚的人,可她像许多普通人一样,有着最朴素的善恶观。
她知道她“吃”下去的是什么东西,也知道那样是不对的。
可她不能自控,她的身体疯狂地渴求着生机,于是她贪婪地、急迫地,一点一点吃下了那些东西。
她生时赎不清自己的罪孽,死了之后,还犯下了更多的罪。
沈殷面色泛白,说话时声音都有些发抖:“我会……下地狱,对么?”
她说这话的时候,人已经站起来。
叶岑见她整个人瘦瘦的,又顶着这样苍白的一张脸,脆弱得好像风一吹就能倒。
这样的时候,什么样的宽慰说出口,好像都没什么意义。
她不知该说些什么,宋显却在这时忽然开口道:“不会。”
叶岑与沈殷都有些诧异地看向他。
宋显道:“佛门有个至宝叫做琉璃尊,经它超度的魂灵,便是消尽了生前业障,直接送入幽冥去往往生。有琉璃尊护法,地狱里的鬼差不敢来拘。可以借来一用。”
沈殷的一双眸子顿时亮了几分,但很快又熄下去:“但既然是至宝,哪里能说借就借?”
叶岑想得则是:“超度?那是佛家特长,咱也不会啊。我反正不会。”
她看着宋显:“你会吗?”
宋显梗了一下:“不会。”
沈殷垂头丧气:“还是不要给你们添麻烦了。”
宋显面无表情道:“也不算麻烦。大自在殿离明州也不算远,你想死的时候,我可以帮你连法器带人一起……”
叶岑:“?”
叶岑一把捂住了他那张不会说人话的嘴,向着沈殷道:“先不想这些,反正还有的是时间,沈姑娘,你有什么很想做的事情吗?我们将它们都做一遍!”
“可以吗?”
叶岑重重点头。
沈殷迟疑了一下,轻而缓地说:“我许久没吃零嘴了,我……我想尝一尝,酸乌梅的味道。”
片刻之后,叶岑与宋显一起走在长街上。
这时已经到了后半夜,道路两旁是闭了门的各色店铺,头顶是满天星,整条长街寂寂一片。
除了宋显的说话声。
宋显说:“你走这么快做什么?”
宋显打量一下天色:“这个时间点,你走得再快,城里也不会有卖酸乌梅的店开着。”
又是宋显:“你在生气?白涟漪,做人要讲点道理,你方才不打一声招呼就那样捏住我的嘴,我也没有生气。”
叶岑:“……”
她停下脚步,责怪地看着宋显:“你怎么能同沈殷说那样的话呢?”
宋显:“我说什么了?”
“你说……”叶岑气得一梗,“总之你那样说,她会很伤心的。”
“那怎么了?”宋显一脸莫名其妙,“我说话只管自己开心就好了,为什么还要管别人开心不开心?”
叶岑:“……算了。”
她愁眉苦脸地揪自己头发:“我还是想一想,这种时候,我们该上哪里去找酸乌梅啊?”
宋显看她一眼:“谁叫你瞎热心呢。”
叶岑:“……”
叶岑不服气道:“你不是也答应了帮她去借佛门至宝吗?热心的可不止我一个。”
宋显“哦”了一声:“我那也就是随口一说,不会真的去借。”
叶岑:“……?”
宋显解释道:“琉璃尊可以护法是真的。归一门如果能想到范飞白的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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