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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金堂

小说:

我在古代做金牌夫子

作者:

藏三年

分类:

穿越架空

都是一条村的,抬头不见低头见,有什么料彼此之间还能藏得住?乡亲们早就跟吴氏打探过了,石头念书,束脩乃肥鸡一只也。

外头教书先生收的束脩多贵不提,就说二十年前来过他们村里的那位,少说都要十斤鲜猪肉,外加十条腊肉干。

他们想让家里小孩念书也不是盼着他们考科举,不过为着能识得几个字,毕竟谁想一辈子做文盲呢?老实巴交的庄稼人也曾因目不识丁而受过伤滴。

如此说来,跟着夏姐儿这丫头念书识字,半点毛病都没有。

这便是村里人愿意把孩子送来这里念书识字的另一个原因——便宜。

诸人纷纷掏出了自己带来的物什:木瓜、黄瓜、莴苣、笋、糟黄芽,腌好的辣藕片,拌好的蕨菜,几袋子米粮,还有一箩筐鸡蛋。

稍稍宽裕的家庭自然是效仿程家,送上了鸡、鸭、鹅,此刻正被捆在地上,挣着翅膀乱叫,绒毛四飞。

林氏刚抱着小女儿出来,就被这番热闹景象给惊得目瞪口呆。

来不及反应,就有几个妇人拉她过去说话儿。

夏姐儿这一年多以来的变化,妇人们或多或少都有看在眼里。从前这丫头痴痴傻傻的连话儿都说不利索,那回因祸得福后,不傻了就不傻了罢,偏还乖巧又懂事,直把村里一票还在光着屁股玩泥沙的小孩儿给比了下去,说不是因着她爹教了她读书识字的功劳谁信呢?

这家里有个读书人就是不一样,虽然读书人犯了事儿,那也还是读书人嘛。这些个妇人倒不是那等没眼力见的,都避开了这家的男人不提,只一个劲儿地夸宋初夏聪敏伶俐。

“哪有说得这般好,这孩子是懂事了不少,但平日里还是毛躁得很,再夸她尾巴可要翘上天去喽。”

自家孩子优秀,做娘的哪有不得意的?只是别人能夸得,自个儿绝不能跟着往天上夸了去,这是成人之间交际的艺术。

小小的雨姐儿坐在桌上,藕节般的小短手正抱着一个木瓜舔巴舔巴,口水全蹭到了上面。

宋初夏把木瓜从小妹跟前挪走,雨姐儿呆呆地看着她二姐抢了她的瓜儿,也不哭闹,把爪子伸进嘴里就美美地嘬了起来。

忒能自娱自乐的小娃娃。

这一桌一地的东西,省着点吃,吃到过年估计也不是问题。

宋初夏抿嘴轻笑,村里人给的束脩虽不贵重,说丰厚都算勉强,但她心里头却油然而生了一份实实在在的成就感。

这辈子要是重操旧业,做个教书育人的女夫子来谋生,似乎也不错。

得了她的点头,村长神情激动,觉得自己又为乡亲们办成了一件好事儿,当然也为他那小孙子谋了个好处。他急急忙忙地就去张罗起大伙儿,选个日子好带孩子过来拜师入学。

*

村长的威严和效率毋庸置疑,很快这些孩子便被送来了宋初夏家里。

大清早的,有的张着大嘴打哈欠,有的刚从被窝里起来,不适应深秋的凉意,鼻子下还挂着鼻涕串儿。

但没有一个是不情愿的,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农家娃儿极少不知事。

宋初夏数了数人头,除却原先就收了的江澈和石头外,共新来了十三个小孩儿,都是五至十二岁不等,其中还有她大姐。

都教别人家的孩子念书了,哪有不教自己家里人的道理,她便劝了大姐一起加入。

林氏在一旁见姊妹俩你一言我一语,亲密又温馨,只觉手下纺的线都欢快了起来,随着踏杆一上一下而飞快舞动着。

她把丈夫用来放书的屋子给清理了一番,又把各家凑来的桌凳给摆放好,如此一间小学堂便有了模样。

宋忆柳站在孩子堆里,身子依旧单薄,背却挺得老直,随其他孩子一齐给宋初夏行拜师礼。

“学生见过先生。”

农家人在抢收完秋稻后,没隔几天又把冬小麦给种下了,在此期间育苗和脱粒需要兼顾着。直到忙完了这三件事儿,整个秋忙才算正式收官。

故此秋末正是闲时,这群孩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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