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黄的事情之后,乐乐探长事务所正式开业了。
说是事务所,其实就是乐乐狗窝旁边那个小棚子。沈念帮他在棚子下面挂了一块小木牌,木牌是刘叔用边角料做的,上面用油漆写着“乐乐探长事务所”几个字,字写得歪歪扭扭的,因为刘叔的手艺实在不怎么样。乐乐蹲在木牌下面看了看,觉得这个招牌虽然丑了点,但丑得很亲切,就像他自己——不是什么名贵品种,不是什么赛级犬,就是一条普普通通的、耳朵有点大的、吃东西会漏渣的比格犬。
开业第一天,没有客户上门。
乐乐在棚子下面趴了一整天,从早上八点趴到下午五点,期间吃了两顿狗粮、三块三文鱼饼干、一根磨牙棒、刘叔偷偷塞给他的一块红烧肉,还睡了一个长达两小时的午觉。太阳从他的左边移到了右边,花园里的影子从长变短又从短变长,他等得都快长蘑菇了。
“没人来啊。”沈念端着一杯茶从房子里走出来,蹲在乐乐旁边,跟他一起看着大门的方向。
乐乐叹了口气。他把下巴搁在前爪上,耳朵耷拉着,眼神里写满了“我是不是太把自己当回事了”。他只是一条狗,谁会来找一条狗帮忙呢?小杨来找他是因为走投无路了,正常情况下,人类遇到问题应该找警察、找律师、找心理咨询师,而不是找一条蹲在花园里的比格犬。
就在他准备放弃、回狗窝睡第二轮午觉的时候,门铃响了。
乐乐猛地抬起头,耳朵竖得像两根天线,眼睛瞪得溜圆。刘叔去开门,门口站着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头发花白,穿着一件碎花衬衫,手里提着一个塑料袋,塑料袋里装着几个苹果。她站在门口,有些局促地往里张望,看到乐乐的时候,眼睛亮了一下。
“请问,这里是乐乐探长事务所吗?”老太太的声音有点抖,不知道是紧张还是激动。
刘叔点了点头,把她领到了花园里。老太太蹲下来,把塑料袋放在地上,从里面掏出一个苹果,放在乐乐面前。乐乐看了看苹果,又看了看老太太,心想,这是咨询费吗?一个苹果?也行吧,他不挑食。
“乐乐啊,”老太太的声音带着哭腔,“我家的猫丢了。丢了三天了。它叫花花,是一只三花猫,今年八岁了,从小跟我一起睡,没有它我睡不着觉。我找遍了整个小区,贴了寻猫启事,问了所有邻居,都没有找到。我女儿说网上有个很厉害的狗侦探,让我来找你。”
乐乐听到“狗侦探”三个字的时候,尾巴不自觉地摇了一下。虽然他觉得自己配不上“侦探”这个称号,但被人需要的感觉确实很好。他站起来,走到老太太面前,用脑袋蹭了蹭她的手,然后回头看了一眼沈念,那眼神的意思是:走吧,干活了。
老太太住的小区离顾家别墅不远,走路大概十五分钟。乐乐一路上都很认真,低着头,鼻子贴着地面,一边走一边闻。沈念跟在他后面,老太太跟在沈念后面,三个人——不对,两个人加一条狗——排成一列,在街上走着,引得路人纷纷侧目。有人认出了乐乐,掏出手机拍照,乐乐没有理会,他现在的全部注意力都在鼻子上。
老太太说花花是在三天前走丢的。走丢的那天晚上下了一场大雨,乐乐心想,这下麻烦了,雨水会把气味冲掉的。但他没有放弃,他在小区里转了一圈又一圈,鼻子几乎没离开过地面。他闻到了很多味道——汽车尾气的味道,垃圾桶的味道,别人家狗的味道,别人家猫的味道,烧烤摊的味道,但是没有花花的气味。
乐乐蹲在小区花园的中央,陷入了沉思。如果花花是三天前走丢的,雨水冲掉了它的气味,那他靠嗅觉追踪的路就行不通了。他需要换一个思路。他抬起头,环顾四周,观察着小区的地形。这是一个老小区,楼房不高,绿化不错,有很多灌木丛和花坛。小区外面是一条马路,马路对面是一片正在拆迁的废墟。
乐乐的目光落在了那片废墟上。
他跑向小区的后门,从铁门的缝隙里钻了出去,穿过马路,跑进了废墟。沈念和老太太在后面追,沈念边跑边喊“乐乐你慢点”,老太太跑不动,在后面喘得跟拉风箱似的。
废墟里到处是碎砖头、破木板和杂草,空气里弥漫着灰尘和霉味。乐乐放慢了速度,一步一步地往前走,鼻子不停地抽动着。他突然停了下来,耳朵竖了起来——他听到了一个声音。很轻很轻,像是猫的叫声,但很微弱,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
乐乐顺着声音的方向找过去,在一堆倒塌的预制板下面,他发现了一个小洞。洞很深,黑漆漆的,看不到底。他把鼻子塞进洞里,闻到了猫的味道——不是陌生的猫,是那种在家里住了很多年、跟人一起生活、身上带着洗衣液味道的猫。是花花。
乐乐转过头,对着沈念叫了一声。沈念跑过来,趴在地上,往洞里看了看,什么也看不到。她喊了几声“花花”,洞里传来了一声微弱的“喵”,那声音又细又哑,像是嗓子已经叫哑了。
老太太终于跑过来了,听到那声“喵”的时候,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花花!花花你别怕!奶奶来了!”她趴在洞口,伸着手往里面够,但洞太深了,根本够不到。
乐乐蹲在旁边,看着这个局面,大脑飞速运转。他在想,如果是顾衍之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办?大概会打电话叫人来把预制板吊走。但他没有电话,也不会吊预制板。他只是一条狗,他只能用狗的办法。
他跑开了。沈念以为他要走,喊了他一声,他没有回头。他跑进废墟深处,到处翻找,用鼻子拱开碎砖头,用爪子扒拉破木板。找了大概五分钟,他在一块破木板下面找到了他要的东西——一根长长的、弯曲的铁丝,大概是从某个建筑工地上遗落下来的。他叼着铁丝跑回来,把铁丝放在沈念脚边。
沈念低头看着那根铁丝,愣了一下,然后明白了乐乐的意思。她捡起铁丝,弯了一个小钩子,伸进洞里,一边轻轻地探一边喊“花花”。过了一会儿,铁丝上传来了一点阻力,沈念慢慢往回拉,洞口出现了一团毛茸茸的东西。是一只三花猫,瘦得不成样子,浑身湿漉漉的,沾满了泥巴和灰尘,但它的眼睛是亮的,亮得像两颗小星星。
老太太一把把花花抱进怀里,哭得像个孩子。花花缩在老太太怀里,身体还在发抖,但它的头一直在蹭老太太的下巴,嘴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那是猫表示舒服和安心的声音。
乐乐蹲在一旁,看着这一幕,尾巴轻轻地摇着。他的心里有一种很奇妙的满足感,不是吃到三文鱼饼干那种满足,而是一种更深的、更持久的、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大概这就是人类说的“助人为乐”吧。他以前不理解这个词,现在有点理解了。
老太太哭了很久才停下来。她把花花装进塑料袋里——不是那种普通的塑料袋,是她特意带来的一个透气的宠物包——然后转过身,蹲下来,双手捧着乐乐的脸,在他的额头上亲了一口。
“乐乐,谢谢你。你是世界上最棒的狗。”
乐乐被亲得有点不好意思,耳朵不自觉地贴到了头皮上,尾巴却摇得飞快。他想说:不客气,这是我的工作。但他没有说,因为他怕自己一开口就会说出“汪”而不是人话,那就尴尬了。
回到顾家别墅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乐乐趴在自己的小棚子下面,沈念端着一碗温水放在他面前,他喝了几口,然后把下巴搁在前爪上,看着那块歪歪扭扭的“乐乐探长事务所”木牌发呆。
今天接了一个案子,找到了走丢的猫,赚了一个苹果。虽然苹果已经被沈念削皮切块喂给他吃了,但严格来说,那是他的第一笔收入。一个苹果。比他在网上看到的那些“乐乐同款”商品便宜多了,但这一个苹果的含金量,比那些商品加起来都高。
他想,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不是每天被记者围着拍照,不是在社交账号上发精修照片,不是在综艺节目上表演才艺,而是在有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他能帮上忙。哪怕只是找到一只走丢的猫,哪怕只是让一个老太太不再失眠,哪怕只是让一条被虐待的狗重获自由。这些事情很小,小到可能不会上新闻,不会上热搜,不会有几百万人点赞。但它们是真实的,是具体的,是他用鼻子和爪子一点一点做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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