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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二章 听说孝王心狠手辣

小说:

成为孝王妃后躺赢了

作者:

苑城柳

分类:

衍生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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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红姑姑,你说,孝王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呢?”

晚间,林乐乐躺在矮脚床里面,阿红姑姑躺在床的外侧,两人的披风都添盖在被子上。

小苹花和小剑奴则合睡在另外一个小侧间。

阿红姑姑吹熄了油灯,整个屋子顿时黑漆漆的,比现代的房间要黑多了。

林乐乐临睡觉前倒是在院子里看见了满天繁星,成千上万。她从未见过这么多星星,很冷,也很美。现在屋里只有关闭的纸糊窗户处,微微透出一点灰蓝色的月光。

黑暗中听见阿红姑姑叹了口气。

“孝王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主帅,是咱们大兴国最会打仗的人。你爹爹已经是名将,声震南北,够厉害了,他年纪比你爹爹小很多,名声却比你爹爹还要盛大,他把欺压咱们大兴国的异族人都打怕了,收复了十三城池,还纵横千里,打穿了敌人的王庭。”

“敌人只要看到他的王旗飘展,就会吓得落荒而逃。他是个军功盖世,高大英俊,才华横溢,清冷出尘的年轻人,我知道的,你喜欢他,三天两头的,总需要别人夸一夸他,哼!”

“怎么阿红姑姑不喜欢他吗?”

“说实话,不喜欢。义不掌财,慈不掌兵,孝王外貌俊秀,却心狠手辣,不是良配。”

“我不觉得他心狠呢。”林乐乐打个哈欠,继续套话。

“他要是不心狠,天底下都是大善人了!”阿红姑姑语气尖锐起来,恨铁不成钢。

“别的不提,单说他十三岁从军,因为长得漂亮,叫敌人起了个外号,瓷玉娃娃,站在城墙上拿这个嘲笑辱骂他。孝王破城后就抓住那些人,舌头全部割了,又把活生生的人扔进狼狗群里……”

“那惨烈的情形,谁看了不胆寒,他却在现场摆了青铜案,坐在狼狗圈外,看着惨状自斟自饮,气定神闲,面不改色。打这事儿出了名,从此军队内外再也没人敢轻视他,都知道这个参军的王爷不是个善茬。你十三岁在干什么?你十三岁敢杀人吗?”

林乐乐想象那个情景,头皮有点发麻,不禁朝被子里拱了一拱,盖住半张脸。

“唉,我就知道你不爱听他坏话。以前谁劝你,你就跟谁急!好的时候,抱着我胳膊撒娇叫我阿红姑姑,生气了就叫我坏阿红,臭阿红,不过是一个奴婢,有什么资格管你?打我两下,冷冰冰把我撵到外面去!我的好小姐,阿红又说了刺你耳朵的话了,你还打我撵我吗?”

阿红立着耳朵听,过了一会儿才听到答复。

“打人骂人多费力啊,我连小剑奴都没力气打了。”对方声音不急不慢,有点软软的,让人听着很舒服。

“阿红姑姑,其实我以前年纪小,控制不住坏脾气,我长大了,就不这样了。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阿红姑姑说这些话不怕得罪了我,是真心为我好。”

林乐乐伸手摸索,握住阿红的手,轻轻捏了一下。

“小姐,你今天好像突然长大,懂事了,”阿红声音微微哽咽:

“对小剑奴也好一些了,对我也好一些了。唉,这两三年……你总是有心事,心思越来越重,心情越来越不好,总是爱生闷气,阿红怎么问,你也只觉得烦,从不搭理。有时看见你默默流泪,真叫我着急地不知该如何是好。咱们许久没说这么多话,许久没这么亲近了。”

林乐乐见她动了真感情,倒像是一个赤诚的人,又软语安慰几句。

阿红心里熨帖极了,一直等到外面打更声传来,林乐乐也哈欠不断,这才摸索着帮她掖好被子,亲昵催促:“夜深了,快睡吧。”

静谧深沉的黑夜,只能听见外面风声,树叶摇晃。

第二天林乐乐醒来时,外面已经天光大亮。小苹花用黑陶盆给她端来温热的洗脸水,洗漱后,阿红姑姑找出铜镜叫她照着,自己抓起她一把子长头发给她梳头。

铜镜清晰度还可以,林乐乐这才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子。竟然和现代的自己一模一样。都是细眉大眼,眼角微微下垂,看起来温和秀美,嘴唇丰润,有点嘟嘟的。

“我们小姐头发好,又黑又厚,密密实实的。”阿红姑姑一边说,一边利落替她也挽成男子发髻。

虽然林乐乐不喜欢梳男子发髻,但镜子中自己脑袋圆圆的,发际线也好看,整体看起来很清秀,也就罢了。

林乐乐已经知道这里是哪儿了。这里是越州薛城,孝王临时居住的一所深宅大院。

孝王白天去城外驻扎的军队,晚上回这里。或者在军队连住几天才回来一次。

孝王军广纳天下贤士,不管出身,有本事的都收。除了女侍卫营,还有五行术士营。这些人不住在城外军营,而是分布在孝王的临时宅邸。因为这些特殊人才都是各行精英,是他广撒网的细作,能混进敌人城中搜集消息,叫人防不胜防。

她们一行人凭家传武功混进了女侍卫营,之前参与了三次任务,在老江湖阿红姑姑的全力帮助下,林乐乐表现出色,积功成了副侍卫长,得了这所单独的小宅院居住,其他女侍卫们都是挤在一个大院子里的。

这里没有厨房,都是从大厨房一起拿饭。早晨,饭还没到,药先到了。林乐乐看见黑乎乎一大碗药,闻着那难闻的气味,就苦了脸。

昨晚上她捏着鼻子喝了,现在又得捏鼻子喝,毕竟身体生病是真的。

小剑奴等林乐乐喝完了药,就颤颤巍巍跪在她面前,双手举着棍子,等她的晨昏两顿打。

林乐乐看着她细如枯柴的手腕,灰布袖子滑落下去,小半截手臂青青紫紫,没一块好皮/肉,伤痕摞着伤痕,看起来十分可怖。都是以前打的旧伤痕,也不知道多大的仇怨,下手这么狠。

林乐乐把那棍子接过来。

小剑奴浑身都紧绷起来,闭着眼缩着脖子准备忍受,却没等来咻咻的棍子。只听见啪嗒一声,睁眼一看,林乐乐把棍子放在桌子上了。

“别怕,我不打你了。”

小剑奴睁大眼睛,不敢相信自己这么好运。

“谢谢小姐开恩!”

被打还得朝打她的人谢恩,林乐乐心里不是滋味,随口说:“因为打人也怪累的。对了,你看着年纪不大,十几岁了?”

“婢子今年十五岁了。”——童工啊。

“你还记得怎么跟到我身边的?”

“记得。婢子娘生病了,家里没钱抓药,婢子自己插了草标,上菜市场卖自己,小姐给了婢子五两银子,救了婢子娘的命,婢子就跟小姐过来了。”

“你家在哪儿来?”

“婢子是本地人,家就在城外乡下薛家集里。”

本地人?倒也好。

林乐乐轻声问道:“你想你娘了吗?”

小剑奴闻言抖了一下,满眼悲哀看着她,又低下头,说:“不想。婢子卖到小姐家里,就是小姐府上的人,跟原先的家没关系了,婢子……不想!”

“我要放了你回家呢,你真不想?”

小剑奴猛地抬起头来,不敢置信地看着她,颤声道:“小姐,你……你说真的?”

其余人也惊讶看着林乐乐。

林乐乐揣着手放在膝盖上,说:“是真的。我生病了,总不好,想着做一个善事,或许就快好了。”

这的确是一个好理由。菜市场还有放生鱼池呢,供“善心人”买了鱼摊子的鱼去放生。

小剑奴高兴地眼泪直流,又惴惴不安地说:“可是我家里把身价银子用了,还不起五两银子……”

林乐乐淡淡道:“不用还了。我是大……我家里有钱,做事情不能小气,叫人笑话。阿红姑姑,我们还有多少钱?”

阿红会意,微笑道:“咱们还有五十多两银子。”

林乐乐对这些钱没有概念,说:“你看看给她多少合适?跟我一场,该给她些钱的,宁肯多一些,不要少一些。”

阿红从腰间钱袋里掏出来一块银子,往手上颠了颠:

“这有十多两银子,小剑奴,都给你了。你们这里乡下,一年也花不了四五两银子呢,小姐开恩,不要身价银子放了你,你又白得到这些银子,也算是烧了高香了。”

小剑奴颤巍巍接过这块银子,接着双手合上,神情激动,又要磕头。

林乐乐受不了她给自己磕头,忙伸手止住她。

“免了……择日不如撞日,等吃完早饭,你收拾东西,从此出去吧。对了,阿红姑姑,咱们有淤伤药没有?”

“还有金疮药。”

“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你给她一些药膏吧。”

“好!”

放走小剑奴,她也松口气。

早膳还是菜汤,面饼子,煮腌肉,咸菜。

“奶奶的,这饼子硬的像冬天的石头,咬得我腮帮子发酸。一个地方一个饮食,咱们是真吃不惯。”阿红啃大饼子啃的咬牙切齿。

林乐乐盯着菜叶汤发呆。

难吃就是难吃,还不如想个法子回大将军府去吃山珍海味去。

饭后,小剑奴走了。给她身契的时候,林乐乐才发现上面写的名字是“小贱奴”,原主给写的,也不知她那仇人是谁,恨成这样。

不过,根据常理推断,一定是个她得罪不起的人物,所以只能找个替身殴打出气。

林乐乐随口套阿红话,仇人果然惹不起,竟是当朝永泰公主,据说在某次宴会中嘲笑自己木讷粗鄙,只会武功不通文墨,所以种下仇怨。

那还是幸亏放走了小剑奴,林乐乐心想,否则被人知道了又是一个把柄。对当朝公主,心怀恶意,不知是多大罪名呢?

自己跟公主应该没多少交集的,又不是在一个微信工作群里。既然公主身份高,自己跟她对上会吃亏,那躲开就是。难道她还能跑到大将军府里抓自己吗?

咚咚咚,敲门声打断了林乐乐的思绪。一个圆领袍的男装女子开门走过来,询问林乐乐什么时候病好,可以参加操练。

什么?!还得操练?!

林乐乐本来就有点头晕,现在更想躺在床上不起来了。

怎么还要操练呢?

她更想跑了。真是的,放着大将军府大小姐不做,来这里做小兵。她林乐乐这张脸好歹从小被人夸到大,现在穿越成有钱有势的大将军府小姐,这条件,什么漂亮小男孩找不到,干嘛寿星公上吊非得找孝王啊?跟他的结局可是万箭穿心而死呢。她活的开开心心,干嘛要寻死呢?

孝王,孝王,谁爱给他挡箭,谁就去吧。

她绝对不去抢这个送命功。

只是想到要离开这里,忽然又意识到一个麻烦。

原身会武功吧?好像还很不弱。问题是她不会啊。怎么叫阿红教她,又不显得突兀呢?

林乐乐转了三圈,想出办法,装作体力不支,一下子跌倒,脑袋撞到柱子上,接着软软“晕倒”。

这可把阿红吓坏了,怎么揉捏她都装作不醒,直到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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