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穿越架空 > 李贫嘴今年不容易 河东燕子

57.第 57 章

小说:

李贫嘴今年不容易

作者:

河东燕子

分类:

穿越架空

她到的时候,厉迩正把签筒交给小二。这家店以食材新鲜出名,他们在店里将食材展示出来,旁边是写着食材名字加做法的竹签,客人转一圈选好,再将签子交给门口的小二就算下单完成。

真狗进这家店都能点菜,假狗更不用说,这饭馆还挺动物友好,李群雨想到这点,不由得笑出声来。

厉迩看到李群雨了,但没有上手帮忙的打算,径直坐到位子上。

李群雨走过去,将书重重放下,边揉着肩膀活动筋骨便道:“点菜这么积极,你请客?”

厉迩掏出荷包,扔在桌上,发出一声闷响,抬起头微微歪着,一副手里有钱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

李群雨拿过来掂了掂,不少,风破还挺疼他的。

“你师兄对你挺好啊。”

厉迩不言,只伸出三根手指,掰着后面两根比出大拇指,又对着第一根恶狠狠地比出小拇指。

李群雨哼笑一声,也伸出三根手指,对着前两根亲了一口,对着最后一根轻轻打了一下。

厉迩哼了一声,扭过头去。

李群雨坐到位子上,边往自己的杯里倒茶水,边笑厉迩:“读过书的人脑袋就是这样,反应很快,你不读书就永远吵不过我。”然后怡然自得地抿茶。

厉迩上下打量李群雨,有心反击证明自己,可他今日只能汪汪叫,叫得再用力,李群雨听不懂都是白费,想了想,他起身走到书摞前,抽出一本书翻找片刻,然后兴冲冲地坐到李群雨边上,将四个字指给李群雨看——“你是妹妹”。

李群雨笑了,此人为了闹她也算是费了大力气。她起身抽出一本书,翻了翻,指给厉迩看——“你倒会放刁”,顺便念了出来。

厉迩翻了很久——大胆!

这两个字不如上一句有杀伤力,李群雨瘪瘪嘴以示不屑,将自己原本找好的内容放下,重新找了一句给厉迩看——偷天的泼贼,然后解释道:“像我们有文化的人,不说胆大是胆大,而说胆大是偷天的泼贼。”

厉迩气得咬牙,李群雨这人买的是什么狗屁书,老不正经!他哼了一声,重新看回自己手中的书,翻了许久——呆子!只有这个词有一战之力,这本书的人说话有些太文明,他实在找不出来,但又不能就此罢手,罢手就是认输。

李群雨摇摇头以示不屑,然后指着自己手里的书:“弟弟你瞧,这三个字怎么读?来跟我一起读。夹!脑!风!形容脑子被夹住,不开窍,还疯疯癫癫,是不是很形象?以后你想说人呆的时候,可以说这人有些夹脑风。没事儿,不用谢,像你们普及生动形象的用词是我们文化人的责任。”

厉迩气得直哼哼,又拼命翻,指给李群雨看——薄情寡义。

李群雨点头微微肯定:“不错,比前两个好,还是个成语呢。你看我这句怎么样——这人是本地有名的赖皮。其实也不是说呆子这种词就俗、就不能用,主要是看有没有拓展,比方说,你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呆子,是不是感觉格调一下就上来了,这个人呆,但不是普通的呆,而是呆得有名有姓。还有那句偷天的泼贼,关键不在泼贼,在偷天。”

厉迩觉得是书的问题,他这本书的作者没有骂人的本事,他又抽出三本书,快速翻找。

李群雨将手中的书递过去:“你用我这本。”

厉迩轻哼了一声,没有理会,继续翻手中的书。

李群雨拿过被厉迩弃置不用的书。

厉迩终于翻到一处——遭瘟的呆子。

李群雨竖起大拇指,笑着鼓励道:“不错,很好,你学习能力很强嘛,我刚说过要注意形容词,你立马就应用起来了。这里的遭瘟二字很好地传递了那种略带嫌弃、数落的情绪,比我说的有名的呆子生动多了。我刚刚又找到一句,你品一品——你这人只有些吃嘴的见识。形容一个人好吃懒做。但这句话和你没关系,是说西门,每天一回来就钻厨房,好像厨房才是他家一样,你就很不一样了,虽然不读书、不练功、不做作业、不爱干活,但……”李群雨停住不说了,然后用用眼睛瞟厉迩,山上三个师弟里,最用功最认真的是风破,其他两个人都是将就着完成任务罢了,

厉迩尤其吊儿郎当,不把学习当回事。

厉迩瞥了李群雨一眼,李群雨就是在嫌他不爱读书,见识浅。

刚巧上了第一个菜,是黄鱼卷,李群雨敲敲厉迩横在面前的书脊:“别用功了,先吃饭。”

厉迩夹起一个黄鱼卷塞进嘴里,手中的书却没有放下,两眼仍旧紧紧盯着,心里想着,谁不爱读书了,这就读给你看。

李群雨拿起手边的书,又翻出一句话,指给厉迩看:“这两三个月,你早做什么来?如今现捏佛现烧香,急水里怎么下得桨?”她顿了顿道,“听得明白吧?这句话是劝你别着急,慢慢来,要把功夫下在平常。”

厉迩扔下书:“哼——”李群雨力气不如他,但耍嘴的本事高出他十万八千里,净在嘴上欺负他。

李群雨戳戳厉迩气鼓鼓的脸:“不是说好了学狗叫嘛,怎么中途转行学猪叫了?”

厉迩一脸幽怨地看向李群雨。

李群雨晃着手中的书,用肩膀撞了厉迩一下道:“你把这本书里的俗语归个类,分析每句话可以应用的情境,也算你完成一篇作业。还是那句老话,你不读书就永远吵不过我,试试吗?”

她想过了,厉迩要完成这篇作业,总得翻来覆去把书看上几遍,这本书比较写实,讲的是荣辱兴衰的事儿,是小说里的上品,读一读不会有坏处。

李群雨为了说服厉迩,同厉迩离得很近,两个人肩膀贴肩膀,厉迩都快被李群雨挤得掉到凳子下去了,虽然他原本就只坐了半边屁股。

“汪。”

李群雨听懂了,厉迩这是答应的意思。

“好了,吃饭吧,别连吃嘴的见识都丢了。”

厉迩夹起一个黄鱼卷塞进李群雨嘴里。

李群雨笑着嚼了嚼,咽下去道:“好吃,外皮酥脆、里肉鲜嫩,上品。因为是上进的乖师弟夹给师姐的,吃起来格外香呢。”

厉迩往里挤了挤,两个人紧贴着坐在一张凳子上。

——

漆黑的房间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火光亮起,桌上的蜡烛被点燃,李群雨从凳子上拿起外衣披到身上,翻开扣下的书,盯着细细读了起来。

这已经是第三回,明明躺下了,却翻来覆去睡不着。李群雨感觉这本书就像是勾人魂魄的男妖精,歪着身子坐在桌子上,不住地对她说:“来呀,看看我呀,是奴家不够美吗?是奴家的嗓子不够甜吗?睡觉有那么重要?你明天一不干活,二不赶路,就这也不打算陪陪奴家?”

陪!不能不陪!李群雨内心像是有两条火龙打架,这条逼着她下床,那条逼着她静下心睡觉。逼她睡觉的那条火龙慢慢累了,因为她从始至终没办法站在它那边。

这次起床,李群雨不打算再勉强自己睡觉,大不了就看个通宵。

她手里这本书可以归为冒险类,李群雨觉得这本书像是妖怪写的,是的,现在多的是妖怪写书。对书里的主角来说,世上没有不可以抛弃的东西,也没有不值得争取的东西,这个世界新奇好玩但并不值得尊重。妖怪对人类大都是这个态度。

人类对人界的态度则复杂得多,爱恨交织,左右摇摆。人类写的书往往会更沉重一点,只看人类写的书或许不会察觉,但是同妖怪写的书一对比,便感觉到人类身上缠着很重的镣铐。同样是书,同样是故事,李群雨觉得妖怪写故事就只是写故事,人类写故事就总是在提问题,隐隐问读者,你觉得世界这么运转合理吗?他从出生之前就开始倒霉了,他死了,倒霉也不会结束,你看他可怜吗?爱情搞得他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你还想要爱情吗?诸如此类的问题。人类太爱人类了,看到人类活得不开心,就忍不住要提问。

这两类书,李群雨都不排斥。不管是哪一类的书,她都可能从中得到力量。她判断一本书好不好,不看那些七七八八的东西,只看她能不能获得力量。

还有一类书,是李群雨最爱读的。她感觉妖怪和人类都写得出这类书——幽默群像。出场人物多又各有特色,每个人物都刻画得活灵活现,聚在一起碰撞出各种故事,而且里面一大半的人嘴巴不饶人,又喜欢嘻嘻哈哈地开玩笑,李群雨看着只觉得热闹又快活。

——

李群雨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紧紧抱着被子,脚勾着被子把被子卷成了圆滚滚的一条,整个人以一种缠绵的姿势压在被子上。

她还记得自己做的梦,梦中有厉迩,他们似乎是在山洞中相遇的,她追上了厉迩,厉迩朝她伸出手拉着她跨上高高的石头,之后两个人的手便一直牵着,她觉得这样不好,先抽回了手。她清楚地记得,她是因着某种自尊特意收手,而不是真不喜欢牵厉迩的手。回忆起来,她伸出手去的那个瞬间尤为清晰,好像那是一个极为重要的仪式,是某种标志。

后来,两个人一同从山坡上滚了下去,她看到天地都在旋转,蓝色、白色、绿色的染料在厉迩身后如奶油般划开,唯一清楚的是厉迩的脸,干净得像被水洗过的象牙,坚定温润,让人移不开眼。

李群雨缓缓松开被子,她这几日的心着实不太稳当,莫名其妙发痒。

因着这个梦,她现在又想起了厉迩,厉迩哐大一张脸就这样再次闯入她的脑海。

李群雨一边整理被子,一边摇头。都是这个破烂惩罚搞的。厉迩想的这个惩罚,简直为情人量身定做。平时她只需要边忙活自己的事儿边听厉迩说话就行,上课的时候盯着泥雕画作听厉迩说话,平时盯着锅碗瓢盆听厉迩说话。这两天可好,有了这个惩罚,她非得盯着厉迩看不行,不看就不能明白厉迩的意思。时时看、刻刻看,有时候看一眼还不够,非得看好几眼。这一整天几乎一直绕着厉迩打转,她的脑子肯定以为她出了大事,这才赶忙连夜幻化出厉迩的图像给她看。

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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