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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第 104 章

小说:

魏末梁初

作者:

白夜遇鬼

分类:

古典言情

相思子之父为卑贱面首不假,可她也是自己十月怀胎诞下的掌上明珠。

高晗怔怔地看着阔别多年的兄长,好似和她记忆中不太一样,周身萦绕着一层薄雾,隔开他与万丈红尘。

她的阿兄好像不会为她做主了。

天启帝笑问:“阿晗怎么这般瞧阿兄?”

高晗垂首藏住异样情绪,柔声道:“说起面首,我想起驸马寻了五十美人献与阿兄,那些美人眼下已入掖庭。”

天启帝不置可否:“驸马可有异动?”

“阿兄是知道的,驸马防我至深。”高晗思索片刻,温声回答,“离开成德前,隐约听到驸马开私库,拿出二十五万贯赠与范阳节度使。”

高晗抬眸直视天启帝,犹豫半天,最终还是开了口:“大魏立国至今,河北大地始终人心浮动。”

“百余年前那胡贼作乱后,河朔三镇节度使之位传袭子侄,或由部下拥立,俨然裂土割据的封国。”

天启帝止了笑,声音冷了些:“阿晗不妨有话直说。”

高晗吞了吞唾液,继续道:“然这封国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封国,内部盘根错节,牙兵骄悍,州郡守将虎视眈眈,一镇节度使若无朝廷认可,不过是骄兵悍将口中之肉。”

“驸马为人轻狂,心中亦知攀附朝廷方为上策,每逢防秋守关中从未缺席,断不敢生出犯上作乱之心。”

天启帝忍不住轻笑一声,说道:“所以阿晗这是在为他表忠心?”

高晗攥住天启帝手腕,凛然道:“陛下,翎儿年幼,还需历练,镇不住成德那群眼冒绿光的豺狼虎豹。”

不妨多留王先礼几年,待王存让顺利接过成德权柄,再慢慢收拾王先礼。

这是高晗的未尽之意。

天启帝听出她的言外之意,莞尔道:“朝堂政事自有文武臣工,你我兄妹久别重逢,阿晗难道就没有别的话对我说?”

高晗了然地扯起嘴角,扬起灿烂笑容讲述这些年她在成德的所见所闻,与驸马王先礼分居后的快乐时光,对长安和兄姊的思念。

天启帝单手撑着头,眉眼带笑凝视絮絮叨叨的高晗,仿佛透过眼前风情万千的女郎,瞧见当年那个被双亲兄姊娇宠,光艳动天下的淮阳公主。

只可惜,她如今是护国淮阳长公主,成德节度使王先礼长子王存让之母。

而他,是大魏天子。

河朔三镇听调不听宣,本就是对皇权、对他的亵渎,与是否臣服、是否忠心无关。

谢绝天启帝提议的留宿她曾经居住过的殿阁,高晗拜见完贵妃郑韫,带着赏赐驾临亲子王存让位于大宁坊的私邸。

彼时,临川长公主府。

临川长公主高昀揽着温文尔雅的少年,得意地冲懒洋洋歪在榻上的女儿挑眉:“愿赌服输,不许耍赖,明日就把念奴儿送来。”

李宝珠抚摸圆滚滚的肚子,轻啧道:“姨母与皇帝舅舅多年未见,怎么就不留在宫里住一夜,叙叙兄妹之情?”

高昀轻斥道:“别乱摸肚子,万一生产时胎位不正,有你吃苦的时候。”

李宝珠被唬住,不敢再摸,缓缓起身,在侍女搀扶下步履蹒跚走到矮几前,温润少年识趣让位。

她吃力地坐下,脑袋一歪倚入母亲怀中,赶走屋内所有伺候的人。

李宝珠轻声道:“赢儿想杀了念奴儿,其实我是故意输给阿娘的。”

高昀温柔地撩起散落的乌黑鬓发别在女儿耳后,轻拍她肩膀以作安抚:“赢儿到底是男子,动了杀心也在情理之中。”

李宝珠眷恋地拱了拱,说道:“我好像有点明白阿娘当初为何择赢儿为婿。”

父亲为官拜户部侍郎的英国公,母亲乃四服内的宗室女,长兄贺胜为皇帝舅舅伴读,打小的情分,现任禁军大统领。

唯独赢儿文不成武不就,空有一张俊脸,切切实实的风流纨绔,胆小如鼠,平日里最怕喊打喊杀。

饶是这样的性情,他还是动了杀心。

可见若换成其他男子,她哪能恣意快活这些年?

“阿娘唯你一子,与其汲汲营营将你送入天家,或寻一胸有邱壑的郎君,又或是眼睁睁看你被赐了高姓做劳什子公主和亲,倒不如叫你游戏人间,快活一世。”

高昀看得明白,身为公主的她富贵已极,再往上走不是锦上添花,而是烈火烹油。

她的宝珠只需在她的羽翼下享受荣华,何必和高家的男人搅和,没得失了很多乐趣。

至于孙辈、重孙辈乃至后世子孙的荣华富贵,那就要看他们自己和高魏的造化了。

世上没有不灭的王朝,高家的魏朝亦不会成为那个例外。

回京后第三天,淮阳长公主亲临狱中,送胞兄齐王最后一程,身穿囚衣的齐王鼻涕眼泪横飞,抱住妹妹小腿求她救命。

高晗不为所动,齐王破口大骂,秉着反正难逃一死到处攀咬。

天启帝、太子、宁王、楚王、华阴公主、临川长公主乃至胞妹淮阳长公主及其驸马,都没能逃过他的詈骂。

他似乎恨极胞妹见死不救,索性污蔑留在长安为质的亲外甥实乃成德探子,宣称胞妹和驸马与宁王勾结,有谋夺大位之心,他要戴罪立功。

还嚷嚷出元嘉三十七年他撞破的那件丑事,疯疯癫癫毫无天潢贵胄体面。

想起当年不得已下嫁成德因果,淮阳长公主高晗怒不可遏,命人用麻核堵住胞兄的嘴,甩袖离去。

崇仁坊明镜使元谦宅邸,温又青和泠泠藏在圆柱后,一人怀中抱了个礼花。

脚步声逐渐靠近,两人同时闪身而出,挡住来人去路,手忙脚乱拉开礼花,平地炸开两道惊雷,五颜六色纸屑纷纷扬扬落下。

温又青眉开眼笑道:“热水都备好了,快去把晦气都洗走!”

处死齐王的鸩酒、白绫、匕首,由元谦捧着托盘亲自送去,说句晦气倒也恰当。

见了一大一小两人,眉眼处的阴郁之气稍稍淡去,元谦勾唇轻笑,仍是刻薄道:“洗了这层晦气,还有更晦气的,洗不干净的,白费力气。”

腾腾热气在狭小盥洗室中弥漫开来,视线被朦胧白雾遮挡,元谦默然垂首。

鞭痕交错的躯体隐在洒满花瓣的水下,两腿之间缺了重要器官的部位若隐若现。

那年他只有八岁,被同乡卖给人牙子,人牙子带他辗转至京城长安,把他卖给第一任明镜使。

那畜生玩弄他不过三月便腻了,命手下人去了他的势,扔进明镜监做条看守私狱的小阉狗。

那是元嘉二十九年,他成了一个阉人。

彼时,又又还没出生。

那段时间着实煎熬,总想着这也许是梦,只要他咬咬牙撞死,说不定就在家里醒来。

他又怕死了就真死了,不敢撞墙,浑浑噩噩度过一天又一天。

元嘉三十四年,掖庭宫来了一位被夫家牵连沦为宫婢的年轻妇人。

那妇人身怀六甲,眉目温柔,说起话来春风化雨,坐窗边纺纱如画一般。

可惜她死了,生下一个女婴没多久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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