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明月推开门提着水晃晃悠悠的进去。
叶云峥原本正在揉面,看到程明月赶紧过来帮忙接,两个人合力把两桶水倒进水缸。
锅里冒着热气,叶云峥看到程明月回来,紧张的用抹布擦了擦手,带着歉意说:“菜已经好了,馒头还得一会,我去管邻居借了点老面,花了点时间,回来醒发又浪费了不少时间,所以现在还没好。”
这是重点吗?
重点是,有馒头唉,她从来没想到还能蒸馒头,暄乎又软和的大馒头!
她都是随便和点水,搞个混合着豆子的面糊糊汤喝,从来没想过还能搞馒头。
程明月问:“你的老面是管胡二娘家借的?你还挺善长交际。”
他不好意思的揉着手:“胡二娘带夫郎过来认门,我就管她借了。”
哦,叶云峥一说程明月想起来了,胡二娘之前说过,有了夫郎回来要在村子里带给大家伙看看。
其实就算不是夫郎,她也该带叶云峥给村里人认认,只是村里的人她都认不全,别说给叶云峥介绍了。
她就只认识吴村正和她家的女儿吴娘子、胡家二娘和她老爹,其他人……别人认识她,她不认识别人。
这样其实很不好,主要是不安全,古代社会的安全是靠宗族乡正所提供的,现在临江县还算安定,可今年山下水稻减产,临江县整体收成都下降。
官府害怕未来临江县自己也受灾,不肯随便开义仓放粮,毕竟灾民不是自己的百姓。
面对汹涌而来的灾民,先是劝他们去别的地方,然后再挤牙膏式的开粥铺赈灾,最后看很多灾民撑不住快死在临江县前头了,宁愿劝县里的人出点粮食买了他们都不愿意正式开仓放粮。
灾民最开始据说签个三年的短契还要三斛粮食,后来便宜到只要几斗粮食就能买一个人五到十年。
可就这样,临江县的普通百姓也买不起,不是这几斗粮食出不起,而是未来这个人一年三百多天的餐食出不起。
这么下去,只怕有些流民会铤而走险,乡间会有匪盗作乱,到时候只靠她和叶云峥两个人,肯定是没有办法抵御的。
过两天还是借着带叶云峥认人的机会和村里人认识下。
得和村里处好关系,互帮互助,如果真的来了强盗劫匪,全村的人提了斧头锄子共同抗敌,才能有些胜算。
很快,锅里的馒头和玉米一起蒸熟了,叶云峥炒了一个南瓜丝,他将馒头玉米、炒南瓜、炖豆子端到桌子上,满满当当的,蒸腾的热气在空气中弥漫着,看着很是喜人。
程明月迫不及待地拿起一个馒头,咬了一口,满足地说道:“真好吃。”比她的厨艺好多了,馒头很香,吃着还能回甘。
她拿起一根玉米递给叶云峥:“尝尝这个。”
叶云峥手捧着玉米,那金黄的玉米粒饱满而诱人。他咬了一口玉米,细细咀嚼着,混合着淡淡的清香和淀粉被蒸熟后的那种甜糯气息在唇齿间蔓延开来。
“好吃吗?”程明月期待的看着他。
怎么可能会不好吃,叶云峥重重的点了点头,或许是热气腾的他眼睛湿润,他快速的用手指按了按眼角。
还记得路上遭遇粮食被抢走一半后,公爹好几天都没给他吃东西,他肚子里就像火烧一样难受,整个人都晕乎乎的。
公爹和小姑背着他吃饼,却一口都不分给他,那时候他就想,哪怕能有一口吃的也好啊,哪怕是半个馊了的馒头。
现在程明月自己吃普通的馒头,却将番麦这样稀有的食物让给他吃。
他将嘴里的玉米咽下去,清了清嗓子认真的说:“好吃的,非常好吃。娘子,这个你不要带到集市上卖,拿到县里卖给城里的粮商,定能换到许多银钱的。”
程明月嘴角上扬:“好,我听阿峥的。”
除了她刚把他买下时给他的那个烧饼是狼吞虎咽之外,叶云峥吃饭都很斯文秀气,嘴里的饭不咽下去便不开口说话,这种斯文和乡间的粗放显得有些格格不入,明显是受过良好的礼教。
吃完饭,叶云峥把程明月带到卧房,床上散落着上午买回来麻布,还有些针线绳矩。
叶云峥拿起绳距,对程明说:“娘子,我给你量量尺寸。”
听到娘子这二字,程明月微微有些不自在,在这里娘子只是对女子的一种尊称,但在她之前的古代这两个字是夫妻间的称呼。
两人独处在床边,更是让她心慌意乱,程明月看了看旁边的布料,和叶云峥说:“你可不能只把细麻做成我的衣裳,我会生气的。细麻的是我们的里衣,粗麻的用来做外衣和裤子。”
我们和里衣这两个词放在一起,有种说不出来的亲密感。
她挪到叶云峥身边,叶云峥拿着绳矩,当他的手指轻轻触碰到程明月的肩膀时,两人的身体仿佛被瞬间冻住,一种奇异的感觉如电流般窜过。
叶云峥强作镇定,一边量着一边说:“你放心,我会按你说的做,这麻布虽然粗,但还算厚实,做出来的衣服肯定合身。”
程明月内心慌乱,绷着身子不敢动。
量完尺寸,叶云峥裁剪布料时,程明月在一旁帮忙递剪刀针线。
不经意间,他们的手又碰在了一起,心跳骤然加快。
叶云峥赶紧收回手,又往旁边挪了挪,掩饰着自己的羞涩。
程明月却被他这样避之不及的模样搞得有些失落。
她坐在床上反思了一下自己,她原本买鳏夫就是为了避免麻烦,却因叶云峥容貌动了心。
完全忘记了他是个封建社会男子的身份,尤其是他以前貌似说过自己是秀才家的儿子。
这种读书人家的儿子,思想可能会更加被封建礼教束缚。
程明月扭头看了叶云峥一眼,他虽然躲到离她最远的角落,可手上动作依旧麻利。
秀才在古代当是挺有社会地位的,刚刚在田边他能认识玉米,还知道红薯这种外来货说明他的家底还算殷实,可为什么他会对各种农活、针线活这么懂呢?
程明月有问题从不闷在心里,直接问了叶云峥。
叶云峥顿了顿,脸上流露出一丝怅然:“我爹家确实过得还算殷实。”
“是我后来嫁人后,才学会的这些农活。”
叶云峥母亲是乡间秀才,开了一间私塾,教乡里的孩子们读书,他从小就生活在镇上,虽不是大富大贵,日子也过得平淡温馨。
他就在无忧无虑的生活中一直生活了十八年,一直到嫁人,然后天翻地覆。
之后的生活就一直向下,每当他以为已经够苦了,不可能再苦的时候,生活就会给他迎头一击,告诉他还不够苦,还可以更苦。
程明月叹气:“你父母竟然也忍心,既然你家境还可以,他们为什么会把你嫁到那样的人家。”
叶云峥道:“我定婚时,妻家过得还不错,是乡里有名的富户,后来妻家奶奶死了,她家分了家,我婆婆喜好赌钱,把家产败了个干净,自己也被讨债的人打死,他们只好卖掉镇上的房子回到乡下老家。”
“以前我的……我之前的妻主,小时候是在我母亲私塾中读书,念书上很有天分,可因为这个也不得不弃文从商,结果在跑马时遭遇强盗,全车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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