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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绿茶男卸下伪装后》

16. 金书包or银书包

宛昭自认为成功地给宋之煜换了一个新书包,美滋滋地把他原先的书包带回家。

到时候他要问起来,她就说不小心弄破了。

看他拿她怎么办。

万万没想到,第二天宋之煜就在门口堵她。

“我的书包。”

宋之煜低头看她。

宛昭站在他面前,原先弄破的理由不好使,她眼睛左瞟右瞟,开始装傻充愣。

“宋同学,你问我要的是左手这个金书包呢?还是右手这个银书包呢?”

模样娇憨。

当然宛昭现在手上根本什么都没有。

男生没说话,站在她面前像是一颗冷硬的石头,仿佛这些小把戏都逃不过他的眼。

宛昭悻悻地收回手掌,向前两步靠近他,试图在挣扎一次,“如果我给你,你是不是就会把黑色书包还给我?”

宋之煜:“嗯。”

三天加起来得到好几次拒绝,宛昭发誓在遇见宋之煜以前,从来没有人能拒绝她这么多次。

本就不是一个很能坐冷板凳的人,平时在亲近人面前也是撒泼耍小性子的那种。宛昭情绪上头,面对这个冷淡的男生,她一把拉过他的手。

小巧温暖的手和另一只冰冷带着点粗粝的大手掌心相贴。

暖意源源不断地输送过来。

宋之煜瞳孔一缩下意识就要收回手。

可宛昭就是怕他走掉才紧紧拉着,丝毫不给他逃走的机会。

“书包是我特意给你买的,你不可以不收!我花了好多心思就为了能让你收下来。前天晚上因为被你拒绝,我特别难受,晚饭比平时都少吃了一碗。”

女孩的话语和她这个人一样,大胆又直白。

“可是昨天晚上,我又特别高兴。”宛昭跟他四目相对,在这个女孩被公认应该内敛含蓄的时代,她显然不是一个好范本。

“因为我一直在想你。”

脑中瞬间轰了一声,宋之煜有些狼狈地偏过头去。

她总是那么坦诚,把难过和开心大大方方地说出来,但她又什么都不懂,好听的话一股脑全说出来,偏偏叫人看不出一丝旖旎。

男生被拉住的那只手开始僵硬,连带着身体。

宛昭继续往下说,“你要是不收就是想让我给你送点别的。”

宋之煜:“我没......”

“你就是!”宛昭打断他,“这样一来我在你身上花的心思就更多了,分给别人的就少了。”

“宋之煜,你好霸道!”

宛昭不仅擅长撒娇使性子,还很擅长强词夺理。

可惜这时候宋之煜已经渐渐冷静下来了,他没反驳,只是问她,“那你想怎么办?”

宛昭见目的达成,毫不客气地说出要求:“我给你买的书包你以后每天都得带着,来这里和以后上学都是。然后你原来的书包就给我了。”

宋之煜撤下女孩的手,思考了两秒,“原来的书包不能给你,其他的......可以。”

宛昭最重要的目的是最前面那条,见他松口,她立刻眼神发光,被他撤开手也不在意了。

“你原来的书包我放家里了,你要现在跟我回去拿吗?”

宋之煜没吭声了,转身往前走。

宛昭明白他的意思了,弯起嘴角跟上。

看吧,她宛氏家学可是名不虚传的。

再次一起走,宛昭有些遗憾她家挺近不需要坐公交车。万一宋之煜又像上次一样靠在她肩上睡着了呢?

太阳高悬,宛昭从书包后面掏出来一把伞撑开,抬头时发现两个人的身高差太过悬殊,“宋之煜,你到底多高啊?”

她还伸手比了一下。比她高出好一大截。

宋之煜报出数字,“186。”

“我只有162。”宛昭莫名有些丧气,才堪堪到他的肩膀。

宋之煜没说什么安慰她的慌话例如以后还会再长的之类的话,他只是看了眼她踮起的脚跟,把伞接了过来。

宛昭眨眨眼,冲他笑着开口,“宋之煜,你人真好。”

宋之煜:“......”

男生不语。

宛昭回去的路上要经过好几幢房子,怕宋之煜会被绕晕,让他在一棵树下等着她,她很快就回来。

宛昭跟他挥挥手后拐进一条小路。

宋之煜站在原地,淡淡地扫了眼周围。耳边忽然传来几声凶狠的犬吠。

他侧过身,一户人家的院门大开,从中跑出来一条呲着牙的恶狗。

距离他还有一米的地方,恶狗猛地弓起脊背,喉咙里滚出一阵们红,牙床咧开,口涎直流。似乎在紧紧盯着眼前的猎物。

宋之煜眼神一凛,却听见正在靠近的脚步声。

宛昭抱着书包马上就要穿过巷子时,宋之煜突然给她打了一个电话。铃声急冲冲地在墙壁间回荡,她疑惑地按下接通键。

“书包先放你那,我之后再取。”

刚一接通,宋之煜独有的嗓音响起。

“你、你回去了?”

“嗯。”说完他便匆匆挂了电话。

宛昭觉得自己动作挺快的啊,他怎么就走了呢。不信邪又走到刚刚的大树下,的确没人。各家大院都关的好好的。

就是旁边这家人的狗今天一直叫,有点吵。

宛昭只能抱着他恰好有事的念头抱着书包原路返回。

她没看见的是,在大树背面的地上,留着一摊鲜红的血迹。

——

宋之煜人生第一次打了辆出租车,目的地还是医院。

他打开车门,用平静的嗓音报出地址。司机没注意到这个少年的情况,操着一口地道的本市方言,“20。”

少年落座身体微微后仰,额头因为忍受疼痛冒出青筋,唇色发白。往下看,他的右臂上上有两个狰狞的血洞,还在不断渗血。

司机随意地往后视镜上瞥,嘴边叼着的烟蒂顿时一松,“小伙子你这这咋了?”

“被狗咬伤了。”

宋之煜捂着伤口说,视线落在窗外。

哎呀妈呀,这真能逞强啊!司机大叔瞅了他冷静的表情,顿了顿口水,马不停蹄地加快了车速,也幸好,一路上都是绿灯,畅通无阻。

到了目的地,心里跟着着急,自觉减了车费,“给15就行。”

“不用。”

宋之煜从口袋里掏出两张十块放在了前面,头也不回地走了。

进了医院,急诊台的护士们看见这副血腥的画面忍不住捂嘴。

原因无他,经过医生的仔细检查,少年手臂上的血洞不是咬出来的,而是硬生生被撕扯下来的,边缘皮肉翻卷,血液凝在洞口让人看了心惊肉跳。

宋之煜今天穿的是件白色短袖,此刻腹部那片已经被染成深红色。

而他却一声不吭。

护士给他清理伤口包扎。

微微颤抖的身体暴露了他正在经历的痛苦。

宋之煜垂眸,口袋里的手机在振动。他猜测宛昭现在肯定疑惑抱怨他。

过去心底警告的界限似乎在她出现的瞬间就被瓦解。看见那条狗,他竟然下意识想到宛昭会不会受伤。

所以,他把狗关起来了。

不想让她知道。

——

宛昭从小姨口中得知宋之煜请假,没说几天,这就十分蹊跷了。

总不可能是全家出门了吧?

故意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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