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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2. #2·俗人

沈长风和方燕在沈修宁毕业以后就把公司全权交给了自己的儿子,沈长风只担任董事长,挂名的。夫妻两个每年都会去不同的国家旅游,沈长风已经带着方燕游遍了小半个地球。

家庭氛围好,沈修宁经常在熟人面前称呼自己的妈妈方燕为燕儿姐。

这件事只有他们几个非常要好的朋友知道。而这几个朋友同样很亲切地称呼方燕为燕儿姐。

也不叫姨,就叫姐。

“那如果你们以后生了个儿子呢?”时迦好奇。心甘情愿地照顾老婆和女儿,那如果是个儿子呢?

沈修宁闭上眼睛小憩,没有马上开口,时迦以为自己不会听到答案,正要同他一样闭上眼,却听到他说:“生个儿子当苦力。”

车里并不明亮,在时迦没注意到的地方,沈修宁向上扬了扬唇角。

时迦听到后笑了,她懂沈修宁说的当苦力什么意思。就比如他,小的时候总被父母呼来喝去,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父母是真爱,孩子是意外。

不过时迦真的听沈修宁跟她说过,他确实是父母感情中的意外。方燕在二十二岁的时候就生了沈修宁,如果按照他父母的计划,他应该在方燕二十八岁的时候才会出生。

车窗外,夜更深了。

时迦坐在沈修宁旁边,他们的胳膊贴合着,冬天穿得厚,感受不到彼此身体的温度。

她喜欢春秋的季节,但是西城的春秋总是短暂,还来不及好好感受,就要穿半袖或者裹棉袄了。如果是春秋两季,衣服薄,她可以明显感受到他皮肤的温度。

她体寒,而他血热。

把岳柯送回去以后,沈修宁跟司机说:“刘叔,国宅华园。”

后座少了一个人,沈修宁寻了更舒服的位置,放松身体静坐着。

已经快凌晨一点,刘叔年纪也大了,时迦告诉刘叔:“刘叔,去金鼎国际吧,先送修宁回去。”

“也好,那一会儿让刘叔再送你回去。”沈修宁靠着后座阖着眼轻声道。

最近他工作很累,她知道,她也很累。今天也是难得的放松,如果放在以前,绝对不会这么早散场。

不知过了多久,时迦感觉自己的肩膀变重了,她歪头看去,沈修宁已经靠着她的肩膀睡着了。

沈修宁睡觉是安静的,看起来也很乖,没了平日里在商场上的雷厉风行,更像一个趴在主人身边老实睡觉的大狗狗。

想到这里,时迦突然笑了,如果沈修宁知道她用大狗狗形容他,不知道他会怎么想。

“刘叔,车开慢点。”时迦轻声叮嘱刘叔,自己又把后面的温度调高了。

刘叔放慢了车速,车子自然也就更平稳了,时迦盯着沈修宁的侧脸,他的鼻子嘴巴很像沈叔叔,眼睛却像燕儿姐。

时迦的手指蠢蠢欲动,她想摸摸沈修宁的鼻头,圆圆的挺挺的。

她抬起手还没有碰到鼻尖,沈修宁突然哑声开口:“想做什么?”

时迦一顿。

被抓包了,原来他没睡着。

他的声音很轻,像是呓语。

眼神一扫,正好看到他的眼底趴着一根眼睫毛,这成了她一个完美的借口:“你脸上有根睫毛,我帮你把它拿下来。”

她冰凉的手指轻触在他的眼底,轻轻地把那根睫毛从他的脸上拿下来,他的脸温热,温度传到她指尖,一瞬间发烫,“好了。”

沈修宁嗯一声,声音轻得就像是一片洁白的羽毛落在淡蓝色的湖面上,泛不起一丝涟漪,但传进时迦的耳朵里,却让她的心痒痒的。

等到车子抵达金鼎国际的时候,沈修宁真的睡着了。

时迦让刘叔先回去了,她坐在后座,不忍心叫醒沈修宁,她贪恋此刻只属于他们的静谧时光。

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庄佑跟她说分手以后,不过也才过了几个小时,她却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不用受人家女朋友的限制,不用考虑他的感受,只做自己喜欢的事就好。

如果庄佑晚一天跟她分手,那么今天沈修宁叫她来她也会来,不过是以朋友的身份,而不是暗恋者倾慕者的身份,也会把他送回家,但不会故意让刘叔把车开慢,到了家却不叫醒他。

跟庄佑在一起心里却装着其他男人,换了谁都会接受不了吧。终究是她对不起庄佑了,其实对不起的也不止庄佑一个。

庄佑说得对,她不喜欢他,可明明不喜欢,当初她为什么会答应庄佑的追求呢?还是办公室姐弟恋。

他也问过她这个问题,她当时没有回答他。

时迦自嘲一下。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沈修宁悠然转醒,他把头从时迦的肩膀上移开,保持一个动作颈椎有些酸痛,扭扭脖子,才发现这里就剩他们两个了,“刘叔呢?”

“我让刘叔先回去了。”

“现在几点了?”沈修宁捏捏眉心,声音沙哑,带了颗粒感,很明显还没睡醒。

时迦看看手机,“三点多了。刘叔年纪大了,以后别让他这么晚了还送你。”

刘叔曾经是沈长风的司机,自从沈长风把公司交给他掌权以后,刘叔自然就成了沈修宁的司机。不过一般沈修宁还是自己开车的,除非应酬,喝酒不能开车,但一般都会有李川在,也用不到刘叔。

“行了你快上去吧,我回去了。”时迦拿上自己的东西要打开车门。

车门还没打开,时迦的手腕上就多了一股力量,沈修宁抓住了她的手腕,她回头看沈修宁,对上他漆黑的眸子,“干嘛呀?”

“诶,三点多了。”沈修宁一副训诫的口吻,他的手指轻戳着腕表,眼神带着些许的迷离,“你家跟我家是两个方向,你现在回去,上午不上班了?”

金鼎国际在壹号东边,国宅华园在壹号西边,而且时迦住的地方是真的很偏僻,像住在郊区,回去大概需要一个半小时,不过这里倒也安静。

如果今天回去,到家收拾完能睡觉的时候也就快五点了,还怎么工作。

时迦听懂了他的言外之意,看着他没说话,等他继续说。

沈修宁动动身子,从一侧下了车,又绕到时迦这边,想把她拉出来,“先凑合一晚上,明天公司一堆事呢,没你还真不行。”

时迦就着沈修宁的力道下了车,她穿的高跟鞋,在车上坐久了,刚下车没站稳,沈修宁扶了她一下,动作自然得仿佛做过无数次,然而,这只是他下意识的反应,他自己甚至都没注意。

看着沈修宁一脸疲相的样子,时迦没说行也没说不行,她不是第一次在沈修宁家留宿,当然也不会是最后一次,但她现在觉得,如果沈修宁对她没那个意思,她就要再一次跟他保持距离了。

几年前,她也做过想要放弃沈修宁的决定。她以为她成功了,五年没见他,不也没想吗。

可真等她回国再见到他的时候,本以为自己已经放下了,却再一次对他动心,甚至和第一次对他动心的情形都相似,不过因为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

时迦曾无数次地想,如果那种不足挂齿的小事,换了别人去做,她还会动心吗?

答案是否定的。

在数学里有个很霸道的词:有且仅有。

这个世界上有且仅有一个沈修宁,不论换成多优秀的别人,只要那人不是沈修宁,她的心动就不成立。

沈修宁就是时迦心动的充要条件。

有了第一次,第二次的决定要好做得多。她再给他们一些时间,要么等到的是他,要么等到的是自己放下。

时迦三十二岁了,她是一个传统又不传统的人,她坚定女人要有自己的事业,起码手里要有一定的经济来源。她不是不婚主义,虽然不可能做到在家相夫教子,但她还是对婚姻抱有渴望的,她期待一个妻子或者母亲的角色。

说白了,她就是一个俗人。

这样想的几分钟里,时迦已经被沈修宁带上了楼。

沈修宁利落地把外套脱掉往沙发靠背上一扔,“你随意,衣柜里应该有衣服,我先去洗澡了,你也早点休息。”

咔一声,沈修宁进了卧室。

时迦叹息着摇摇头,在玄关处脱掉了高跟鞋,又把他随手扔在沙发上的衣服整理好,他是真不拿自己当外人。沈修宁的房子她来过很多次,不过他的房子也不是谁都可以来。

虽然是夜里三点,但是时迦却没有丝毫睡意,她在YI上班,跟着沈修宁这样的老板通宵连轴转是常有的事,况且YI正在开拓自己的互联网市场,很多工作和应酬,能抽出时间娱乐已经奢侈至极。

时迦走进了次卧,她从柜子里拿出沈修宁的纯色T恤去了浴室。

——

早上七点,沈修宁醒来,打开卧室门的瞬间,就闻到了从厨房里飘出来的米香味。

“怎么不多睡会儿?”沈修宁扣着衬衫的扣子走到餐台前,声音沙哑低沉。

时迦抬头看他一眼,把粥盛在碗里放在餐台上,她闻到他身上淡淡的香味,是洗衣液的味道,和他的T恤还有次卧的被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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