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男鬼表兄重逢后》
云昭十二岁的时候开始学着做买卖,入行才发现事情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
不光铺面选址有讲究,用人、防盗、运输、贮存、记账和人情往来,方方面面都有大学问。
与常人相比,她有祖上荫蔽,身家丰厚,人脉广博,但真正跑通门路,收回成本开始赚钱的时间也不过一年而已。
和绝大多数初出茅庐的年轻人相同,她也走过不少弯路。好在失败的过去都成为这次扩张的经验,这次开店之前要做的事,她早已胸有成竹。
东边的平康街售卖华贵物什多些,今日逛的西市则主打什么都有。
京城繁华,连兜售文玩的摊子挂出的小玩意也比中州的看着有意思。赤色编绳绑起的葫芦挂件吸引了云昭的注意,她拿在手中掂量了下重量,问道:“阿叔,这葫芦怎么卖?”
“一两银子。”摆摊的阿叔笑容可亲,见她身边虽跟着不少侍从,说话做派却架子全无,便也不惧怕她,热心道,“听小姐口音,是刚打南边来吧?京城的葫芦可出名了,带些回去给家里人,定是受欢迎的。”
第二次被当做是江南来客,云昭已经见怪不怪。但她的确想起一个还在江南的人。
她前几天才见过那人的哥哥,还从哥哥手里夺走了一匹漂亮的布。
这小葫芦不过食指那么大,但形状匀称,皮色匀称艳丽,的确是少有的优品。干脆随信送给奉观遥,当做补偿。
一两银子对两人而言实在算不上什么,但云昭却十分笃定,他对这个礼物必定爱不释手。
少年对钱的事算得清楚明白,但真正谈感情时却很少在乎钱的多少。他是能读出情意多寡的玲珑心肠,这只京城才有的葫芦正合适。
天空很蓝,云昭把玩着到手的葫芦,心里不自觉开始思念远方的友人。
正午时,云昭双腿酸痛,饥肠辘辘。
挽剑远远看见前面有家酒楼,心里记挂前几天自己多嘴让小姐遇到不想见的人的事,决心将功补过,提议道:“小姐,要不要进茶楼里买些吃食,顺便听听说书?”
这个主意倒是不错。云昭点头,几人进了酒楼,叫来几碟小食,坐下听书。
台上说书人折扇舞得生风,手臂张扬,极引人注目。
只听他声音铿锵,将故事娓娓道来:“却看那靖北王拔出长剑,放在逆贼脖上,厉声喝道:‘勾结兵部侍郎的书信,还不快交出来!’那逆贼当即吓得腿如筛糠,一阵腥味传来,原是尿了。”
“……”啪的一声,云昭把手上花生壳捏得粉碎。
走到这里,也有魏谨之?还有,谁家酒楼说书,吃饭时要讲些出恭之物,还想不想让人吃饭?
魏谨之魏谨之,已经连着四天生活里充满魏谨之!从穿衣到吃饭都是魏谨之!
老天爷在捉弄她玩呢?
她充满怨念,瞥向身边挽剑。挽剑的脸色同她常穿的绿衣一样绿,边上的文画和留锦都没忍住笑出声。
长歌倒是没笑她,只是板着脸道:“挽剑,从今日起,你再别说话了。”
挽剑直呼冤枉,泪眼看向云昭:“小姐明鉴,挽剑真的不是故意的。”
云昭无奈至极,又觉得有几分倒霉到好笑。
越不想什么就越来什么,她以前从不知道京城原来这么小,可以到处都是靖北王的影子。
只是饭菜都点好,此刻再离席未免太过刻意,云昭无可奈何拿起筷子,边吃边听。
仔细听完,发现说的是太中大夫勾结兵部侍郎,欲构陷靖北王联通外敌,最后被靖北王抄家灭族的故事。
过程诸多血腥残忍,不过情节跌宕起伏,险象环生,云昭本来不想听得太认真,结果等说书人功力了得,故事讲完,她点的米饭还有大半碗没动。
故事终了,周围饕客掌声雷动,喝彩叫好。
“这靖北王真是铁血手腕啊!”
“可不是吗,天天上阵杀敌的,不砍多点脑袋,别人怎么听他的?”
“就是,没有他,胡人早就南下了。杀点卖国的臭官而已,要我说,杀得好!”
“杀得好!”
云昭附近几桌吃饭的客人议论不绝,叫好多过痛骂,她默默吃着菜盘里剩下的菜,心情难言。
江南中州身处中原腹地,对边疆漠不关心,云昭与靖北王一词生来不熟,之前听友人谈起,还以为是单纯的□□形象。如今坐在酒楼里听书,方意识到靖北王在民间的口碑倒也没有那么不堪。
宁国公以文传家,世代入朝为仕,功垂翰林。保家卫国、上阵杀敌……魏谨之真会是这样的人吗?
云昭正欲细想,又发觉不对。
她已打定主意不要理会魏谨之,这些事情与她何干?
木箸下的米饭晶莹剔透,云昭戳着玩,思绪却不自觉地再次飘远。
之前能轻易压下的念头,这次却随着昨夜那场并不期盼的偶遇和冰凉的晚风,不断浮上水面。
魏谨之那双带着红痣的漆黑瞳眸,那双瞳眸里燃着的冷焰,只是轻轻一瞥,却好像烙到了心房上,烫出磨不去的痕迹。
他说他自愿做她的好兄长。
他说过去的事皆是他不对,她是他重要的亲人和妹妹。
尽说些虚伪的漂亮话。以为她会信吗?
握着筷子的手发硬发紧,云昭垂着头,不让人看见她的表情。
五年过去,她改变了很多,魏谨之也改变了很多。
或许他昨夜说出口的话发自真心,毕竟上过疆场的人,对生死有更多体悟,也会更珍惜亲人。
……吗?
别傻了。云昭心里对自己说。他不是真正悔悟的人。
日薄西山时,云昭回到家里。
文画递来帖子,说谏议大夫左氏二房次女左琦缘差人递来帖子,邀请她去三日后的赏菊宴。
帖子字迹清秀,先说对云昭的思念,欣喜她终于能回京,感谢她送来的伴手礼,然后形容了一番赏菊宴会到场的客人多么风姿绰约,最后诚挚邀她做客。
云昭给左琦缘递拜帖本就是为了融入京城贵女圈,瞌睡来了有人递枕头,正中下怀。
她写了封回信交到文画手里,袖子里叮当作响,她伸手一掏,摸出来上午在西市买的葫芦。
对了,也给奉观遥去一封信吧。虽然两天前刚写过,但公事与私事,毕竟是不同的。
他收到信时,会有多高兴呢?
第二封信交到文画手里,惹来她轻笑:“小姐和奉公子真是一日也离不得。依奴婢看,要不了两日,奉公子的信就该到伯府了。”
“说什么呢,我和他正经道上同伴而已。”云昭作势拍她,“换别人,也一样离不得的。”
文画但笑不语。
也许是心有灵犀,第二天起来,云昭当真听见长歌在门外对她说:“小姐,奉公子的信到了。要现在看吗?”
“当然要。”云昭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连鞋也来不及穿,从长歌手上拿过信件。
一目十行地看完,其他的事情都不重要,最意外、最震撼的消息唯有最后一句。
“绾绾,奉海平回京述职,我定下上京的日子了。”
“不是吧……”云昭拿着信的手微微发颤,“阿遥也要来?!”
拿着信的云昭又惊又喜又忧,一时不知哪种情感更多些。
外放要官先后调回京城,不知道朝廷是否又有什么新动向。云昭管不了这么多,只能庆幸江南那边的生意已上了正轨,即使她和奉观遥两人都离开,也翻不出什么浪花。
京城生意尚未步入正轨,有奉观遥一起努力,相互扶持,她心里也安生些。
现在能做的,就是尽快打入贵女的交际圈,届时她在女子这边站稳脚跟,奉观遥在男子那边打下基础,同心协力,定能成事。
一晃眼到了左琦缘邀她赏菊那日。
为了给初见打个漂亮仗,云昭仔细挑选出席宴会的战袍。
经她这几日在街上的观察,京城近日时兴红色石榴裙。商人逐利,她也要穿时兴的款式,只是要在普通中侧重独特,叫人想看,多看,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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