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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菜侦查学[刑侦]》

12. 第十二章 不存在的第三子

接二连三的消息,直接把江明月砸懵了。

他想过破案会很曲折,没想到直接从根儿上就折了!

之前是嫌疑人变受害者,现在直接受害者变嫌疑人了。

小周的说法,并不完全准确,DNA检测的结果,是程诗语不是死者的女儿。

如果死者就是程宇超本人,那这就有可能是个感情问题了。

此事一出,远在地球另一端的诗语妈妈不干了!

“诗语不是他的?不是他的是我跟玉皇大帝生的?一股仙气儿给我吹来的?”

“我的研究项目在海外,他的客户群体在国内,我俩是和平分手,没那么多乱遭事儿。”

“分都分了,为什么要联系?”

“诗语的抚养费我一直都在支付。她要是想跟着她姑,就跟着,要是想来找我,我供她到十八岁。”

大姐可以说是很通透了。

更诡异的是,DNA检测验证死者并非程诗语的父亲,却与程诗语具有亲缘关系。

得亏程雨菲是女的,否则这事儿就说不清了。

“你们还有别的兄弟吗?”

面对警方的提问,程雨菲坚定摇头。

他俩出生那年,国家已经在号召计划生育了,程家兄妹是头胎。

那时候医疗水平有限,双胞胎出生时,程夫人血崩离世,程先生与夫人伉俪情深,没有再娶过,更没有其他子嗣。

双胞胎十二岁本命年,程先生病逝,弥留之际看着程宇超的眼睛,叫的却是程夫人的名字。周围人说,他是透过那双眼睛,看到了妻子的灵魂来接他走。

巧合发生太多之后,就容易被当成科学道理,后来,程宇超不知从哪里听说“阴阳眼”命硬,于是更加疑心自己克死父母,对此也更加讳莫如深。

结婚之后,程宇超爱妻爱女爱家,却总是不免害怕。那些真实发生的事情,让他不能不迷信。

妻子有离婚想法的时候,程宇超很爽快地答应了,他甚至对妹妹说他终于释然了。这做法其实有点儿缺德,但至少程宇超觉得,这也是保护她们母女的一种方式。

程宇超舍不得女儿,离婚后,程诗语又不愿意出国,于是名义上抚养权在妻子手上,事实上程诗语一直都和父亲生活在一起。

为了保护好女儿,程宇超专门雇了两个人,几乎寸步不离地照顾小诗语。

直到有一天,小诗语哭着跑回来,跟爸爸说同学都不理她,叫她玻璃娃娃、作精公主,坚决不准那两个叔叔在校门口守着了,程宇超才收敛了些。

谁知再遭劫难。这次死的人,是程宇超自己,也算是破了“命硬克亲”的谣言了。

***

“为什么不能对比指纹?”江明月问张雯。

得到的答案是:“没有指纹可以比对。”

“他没换二代身份证?”

“没有。”

“那他出门咋坐火车?”

“司机开车。”

“长途呢?”

“司机开房车。”

江明月:“……那他出国呢?开车出境也得办护照吧?”

“他没护照。”

“啊?他不搞英语教育的吗?”

“对,所以没护照,也不出国。周边能开车的,都不是英语国家,再远的要坐飞机,程宇超幽闭恐惧症,坐不了。”

江明月:“……”

确认尸体的最直接方式,就是验程诗语DNA,结果验出个从未出现的大爷,或者小叔。

“需要二次采集吗?”江明月问。

张雯点头,道:“法医是这么考虑的。”

“一定要叫程诗语来吗?”江明月建议:“能不能用房间里的牙刷、衣物上的毛发之类的?”

“不能。”张雯解释道:“牙刷上的物质、衣物上的毛发,都不能确定就是物品主人的,难以达到锁定的目的。再说,这现成的血亲在这儿,为什么舍近求远?”

江明月露出担忧神色:“可是,程诗语现在状态还不是很好。”

张雯转头,盯着江明月:“状态影响DNA吗?”

江警官让张队长直接怼死了,半天发不出声。

要是别的事儿,江明月早就“对对对,队长都对”了,只是一想到程诗语,他就有些不忍心。

可死者身份不能确认,一切调查就都只是空中楼阁。

法医们的工作没有问题,现场勘查没有遗漏,刑警们做得都很好,可还是出了岔子——问题到底出在哪儿了?

***

一筹莫展之际,有人提出了“替身说”。

“替身说”认为,既然程宇超母亲生的是双胞胎,那她为什么不能怀的是三胞胎?

观点一出,一片哗然,冯志文第一个反对,认为这思维太跳跃。

冯志文会搞案子,但不会搞工作关系,局座说了三遍这个观点新鲜又可靠,冯志文还在讲着自己的道理,终于惹得局座冷了脸。

二十分钟以后,支持冯志文的就只剩下他手底下那几小只了,他还要说话,终于被柳爱军制止了。

一场会议,两个小时,“三子假说”终于形成。

假说认为,程宇超母亲怀孕是,医疗条件有限,因而检查只看出来双胞胎。

生产中,程夫人去世,产房外等候的程先生抱到两个孩子,却不知道还有一个男孩儿,被一些财迷心窍的人偷偷带走,卖给了人贩子。

一晃三十余年,男孩儿发现了自己的身世,又几经辗转,找到了自己真正的家。

彼时,程雨菲在外留学,程宇超事业有成,新婚不久。

面对跟自己一模一样的面孔,看着同胞兄弟过着自己完全不可及的日子,“第三子”的心理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如果没有人贩子,这些本来是他的,即便有人贩子,那这些也差一点都是他的了。

于是他痛,他怨,他恨。他要报复!

接下来的事情,分为两个版本。

第一个版本,死的是程宇超,程诗语是第三子的女儿。

某天,程宇超外出,“第三子”伪装成他,潜入程家,跟毫不知情的新娘子发生了关系,或许还不只有一次。

后来,程诗语出生、长大,“第三子”一直隐藏在暗处,窥伺着原本可能属于他的生活。

然而纸包不住火,某天,程宇超发现了“第三子”的存在,也明白了自己当做血肉般疼爱的女儿,实则是自己亲兄弟的骨肉。

另一头,“第三子”的怨恨并没有消散,反而点滴累积,终于两人对峙,“第三子”将多年积怨一并发泄而出,程宇超不敌对方,被砍了脑袋。

第二个版本,死的是“第三子”,凶手是程宇超。

这个版本相对简单。

程宇超得知了“第三子”的存在后,多次从公司账上提走大量现金,试图补偿弟弟。公司账目恰巧可以印证此观点。

但人心不足蛇吞象,“第三子”要的不是那千八百万,他要程宇超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程宇超不胜其扰,终于有所动作。

高明的猎手以受害者的形象出现。想要杀人不被发现,最高明的方式,也就是把自己伪装成死者。

程宇超是聪明的商人,自然也是高明的猎人。何况,两人长得一模一样,这条件简直得天独厚。但唯一的问题,也是困扰了程宇超三十多年的问题——阴阳眼。

不论外貌如何,法医只要扒开眼睑,连个手电筒都不需要,就能知道这双瞳仁不是程宇超的,那么一切都没有了意义。

该怎么做?当然是让这双眼睛消失!可是直接挖走又太明显,程宇超决定,干脆把整个脑袋都摘下来!

厨房里的刀具没有少,完全可以解释为程宇超自己还有别的刀,而且从自己熟悉的环境里避开监控,自然容易许多。

至于左撇子,就更好解释了,所有熟悉程宇超的人都能证明,程宇超双手都很好用,上学时候他为了不打扰到同桌,甚至可以用左手写字。

可就算真的存在这么个兄弟,为什么公安系统里也没有他的指纹信息?难道他也没换二代身份证?他也出门坐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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