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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三位一体但超人小丑蝙蝠侠》

32. 布鲁斯和企鹅人

37.

我对利爪最深刻的记忆居然是小丑侠肢解他的部分;有时会与领主蝙蝠记忆里的迪克重合,又因为作为洗钱窝点的格雷森马戏团的行为而感到割裂。

马戏团经常来哥谭演出,我的目光不受控制地落在那上面。这时夜枭和我还在一起夜巡,从最初吃力地跟上我的步伐,到独自捣毁制毒窝点,托马斯只用了很短的时间。

双人的夜巡模式持续了几年,我开始思考等他接过担子后需不需要一个助手。阿尔弗雷德当然做得不错,但老人家年龄大了,不适合陪着猫头鹰在高楼大厦间跳跃飞翔。

夜枭注意到我的走神,冷不丁出声:“格雷森马戏团,洗钱生意做得不错。怎么,他们违反规矩了?”

“我在想……像这样的空中飞人演员很适合培养成助手。”我以超级糟糕的方式提起话题。

“你想替换我了?”

眼角余光发现夜枭像真正的猫头鹰一样转动脑袋盯着我。

“当然不是,我说的是你。”我维持着平稳的气息,“而且格雷森的洗钱生意确实不错。”

猫头鹰的脑袋转回去了:“简单,把他全家杀了就行,你老是在这种没必要的地方犹豫。没人会拒绝拥有凌驾于规则之上的权力,他会理解的。”

有时我会想,就这么决定一个人的命运是不是不太好,说不定理查德就喜欢跟父母和妹妹一起勒索别人的生活呢?

我感受到源自心底的无力,最终只是说:“算了,你自己决定吧。就是,不要在灭人满门的前提下还想着人能对你有多忠心。”

夜枭若有所思。

38.

时间没在蝙蝠怪物的身上留下痕迹,高维存在亲自塑造的躯体始终保持在蝙蝠侠的巅峰状态,这为我统治哥谭带来了许多便利,却于精神无益。

又一次向上位者的挑战,托马斯第一次成功将刀刃抵在蝙蝠怪物的脖颈上。

“你老了。”夜枭说道。

但他很快就意识到我不是老了。

我终究不是蝙蝠侠,没有那么多蝙蝠系英雄如出一辙的坚持和固执。我有些累了,如今的韦恩兄弟已经足以接过哥谭,我总不能压在他们头上一辈子。

人类的皮肤平稳地起伏,锋利的边缘与之相接留下红线。对于身经百战的躯体而言,要害被压迫的感觉并不好受。我注视着猫头鹰面具反光的护目镜,问道:“你会杀了我吗?”

地球三的法则,物竞天择,唯强者得生,这是最好的机会。

没等托马斯回答,将手搭在夜枭覆盖金属甲片的手臂上,我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肌肉没发力,注意力不集中,关节无防护……下一秒他被我击倒在地。

“跟人打架的时候别发呆。”

39.

托马斯和布鲁斯对哥谭的管理算是双王共治,夜枭是地下世界的统治者,布鲁斯则操控经济。暴力制定规则,资本驯化规则,哥谭黑与白的命脉都被牢牢掌握在韦恩家族手中。

托马斯想要个听话的弟弟,在布鲁斯这是行不通了。随着年岁渐长,布鲁斯逐步崭露锋芒,在上流社会比托马斯更具影响力,他不再是兄长身后的小跟班,不像幼时只能在哥哥的羽翼下瑟瑟发抖。

兄弟之间互相争斗是常有的事,争利益分配、帮派从属、资源配给;例如□□话事人毫无争议是猫头鹰,但布鲁斯坚持将哥谭警局、法院、检察院纳入掌控。我不会干涉过多,就算见点血,左右闹不到生死相搏。

这天我提前从外面回来,兄弟俩正针锋相对地争吵。

“你再这样我就不——”布鲁斯的声音。

我脚步一顿,听到布鲁斯像是酝酿了许久的怨气,尖锐地说:“怎么,汤米,你想杀了我吗,就像当年一样?”

布鲁斯生性敏锐,天赋与托马斯不相上下。他发现我时不自然的停顿隐藏极深,可惜还欠些火候;话题转移得倒是不错,通过自揭伤疤转移听者的注意,我还以为他不记得四岁的事呢。

孩子们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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