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相万安》
沈京仪拐过廊角,便看见裴安倚在她寝殿门口的廊柱上,手里捧着一包不知什么东西,正百无聊赖地用靴尖踢地上的碎雪。
他穿着一身宝蓝色的锦袍,领口的扣子松松垮垮地敞着,头发也束得不甚齐整,一看就是刚从宫外跑进来的。
廊柱上靠着一把弹弓,大约是路上拿着玩的。
看见她回来,裴安眼睛一亮,整个人像被点着了似的蹦起来。
“殿下!”他三步并作两步跑到她面前,把那包东西往她手里一塞,“你猜这是什么!”
沈京仪低头看了一眼,纸包里是糖炒栗子,此刻还冒着热气。
“你又翻墙了?”她问。
“没有!”裴安矢口否认,随后又嘿嘿一笑,“好吧,翻了一小段。就御花园后面那道矮墙,我从小翻到大,你又不是不知道。今儿南街新开了一家栗子铺,排队的人从街头排到巷尾,我可是排了半个时辰才买到的。”他说话时鼻尖冻得通红,手指也冻得通红,袖口上还沾着一块墙灰,在宝蓝色的锦缎上格外扎眼。
沈京仪看了他一眼,把那包栗子交给云娘,示意她拿进去。
她站在廊下,抱着手炉,闻道:“你又来做什么?”
“看你啊。”裴安理所当然地道,“好几日没见你了,怪想的。”说到最后三个字时,他飞快地低下头去,用靴尖踢了踢地上的碎雪,不敢瞧沈京仪的反应。
裴安是定北侯府的世子,从小和她指腹为婚。
十八年来,他一直追在她身后跑,像一条甩不掉的小尾巴。小时候他在御花园里捉了蛐蛐放在她窗台上,被嬷嬷骂了半个时辰;长大了他在她每次出宫时提前等在宫门口,手里永远拎着一包东西。他性子跳脱,爱玩爱闹,在京城里是出了名的纨绔。
可他每次来见她,都是干干净净的,连说话的声音都会放轻几分。
“对了。”裴安从袖子里掏出一个东西,献宝似的递到她面前,“这个给你。”
是一个草编的蛐蛐。
编得歪歪扭扭,两条腿一只长一只短,翅膀也一大一小,草茎的断口处还支棱着几根没修剪干净的毛刺。只有两根须子倒是编得用了心。
细长的草茎被劈成极细的丝,颤颤巍巍地支棱着,倒像是真的蛐蛐在试探着探路。
“我在南街看见一个老乞丐在编这个,觉得有意思,就跟他学了两手。”裴安得意洋洋地把蛐蛐举到她眼前,“学了整整一日。那老乞丐说我手笨,是他教过最笨的徒弟。不过最后还是学会了。怎么样?像不像?”
沈京仪接过来,借着廊下的灯光看了看,她把那蛐蛐翻过来覆过去地端详。蛐蛐的肚子底下有一根草茎没编紧,露出一截毛刺,扎了一下她的指腹。
“像。”
“那是。”裴安笑得更灿烂了,桃花眼弯弯的,在灯笼下亮晶晶的,没心没肺。
但他瞧见沈京仪只是看着蛐蛐不说话,笑容便慢慢地收了收:“殿下不喜欢?”
“没有不喜欢。”沈京仪把蛐蛐拢在掌心里,抬起头看他。
他正看着她,桃花眼里有一点小心翼翼的期待,又有一点说不清的不安。
“裴安,你不用每天都往宫里跑。”她无奈地道。
裴安又笑了,比方才笑得更用力,连眼角的细纹都挤出来了。
“怎么?殿下嫌我烦了?”
“不是嫌你烦。”沈京仪看着他,语气认真。
她知道接下来要说的话会让他难受,但她还是说了,正是因为不想让他继续难受下去。
“裴安,你是定北侯府的世子。论身份、论家世,你比这京城里大半的世家子弟都强。你该去建功立业,该去做一些堂堂正正的事。而不是成天往宫里跑,给一个公主送栗子编蛐蛐。”
她说到最后,声音轻柔了些,但她知道他都听进去了。
裴安沉默了一会儿。
廊下的灯笼被风吹得晃了晃,光影在他脸上明明灭灭。
他低着头,看不清表情,只看见他靴尖一下一下地踢着地上的雪,把那块碎雪踢得稀烂。
然后他抬起头,还是那张嬉皮笑脸。
“建功立业有什么意思。”他满不在乎地一挥手,“封侯拜相,不如给殿下编蛐蛐。”
沈京仪的嘴唇动了动,她想说建功立业不是为了封侯拜相,是想让他能做他自己。想说他不该被困在这场指腹为婚里,不该被一个从襁褓里就被迫接受的命运绑住。
可这些话她说不出口。
她心里比谁都清楚,裴安这些年不学无术、吊儿郎当,不是真的没出息。裴家从祖上五代起就立下了家规,一旦成了驸马,便不能从政、不能领兵、不能做任何轰轰烈烈的事。
所以他干脆什么都不做,反正做了也没用。
而她更清楚的是,她不想做那个绑住他的人。
“天色晚了。”她最终只是叹了口气,把那草编蛐蛐小心地拢在掌心,“你先回去吧,再晚宫门就下钥了。”
“那你早点歇着。”裴安也不纠缠,冲她咧嘴一笑,“栗子趁热吃,凉了就不好吃了!那家铺子的栗子是南街最好的,我排了半个时辰呢。”
殿内已经掌了灯,殿外又起了风,吹得碎雪从檐角簌簌落下来。
远处隐约传来鹤唳声,清越悠长,穿云裂石。
腊月一过,日子便一天天暖了起来。
京城的风里开始夹带些许潮湿的气息,不再像隆冬时那般干冷割面。御花园里的积雪化了七七八八,露出底下褐色的泥土和去岁枯黄的草根。宫人们将暖房里催开的芍药一盆盆搬出来,沿着宫道两侧摆开,一丛丛开得热闹无比。
沈京仪等了整整一个冬天,等的就是这个时节。
宫里的人都知道长公主偏爱芍药,却很少有人知道为什么。只有坤宁宫的几个老嬷嬷偶尔会念叨,先皇后还在世时,最喜欢在芍药花圃里给长公主梳头。
先皇后去得早,那年沈京仪才五岁。
她记住的不多,只记得母后的手很软,梳头的时候从来不扯她的头发。
后来她长大了,在书上读到一句话:芍药别名“将离”。
将离未离。
是将要离去、却还没有离去的那一刻。
她放下书,看着窗外满圃的芍药在风里轻轻摇晃,觉得这花开得真是又灿烂又不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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