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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京大学学魔法的日常》

2. 第二章,旧日幻梦

夜幕降临,星辰漫天,夏末的夜明朗清凉。

种彦君开了窗子,一个人坐在窗前,眺望着远处亮着大灯的操场,和红色跑道上影影绰绰的众人。

【以前你在长安书院的时候,是每天早上练武还是晚上练武啊?】

【早晚都会练,白日里读书。那时候书院里的学子都很努力,考取功名,进入官场,为国为民效力。】

没有实体只有声音的系统看上去比它的宿主雀跃不少,种彦君甚至能听清它话语间翘起的最后一个字。

他在现代度过的十八年里,一直与它相伴,但在千年前的那二十余年里,他们还未见面。

种彦君真正的少年时代,属于千年前的长安书院。

在新华夏建立前,这片大地被名为大胤朝的封建王朝统治,李氏皇权代代流转,在漫长的时光里,皇帝掌管着至高无上的权力,昏庸或者清明,无人可以撼动。

很不幸,种彦君出生的时候,坐在龙椅上的那个家伙,玩弄权术很有一套,治理国家却昏庸非常。

在五岁那年,因着负担不起重税,他的父母将一个签筒扔到了家里的四个孩子面前。

三根白筷子,一根红筷子,就决定了这些稚童的命运。

幸运抑或是不幸,他抽中了那根红筷子。

于是第二天,他的父母拉着他的手,让他站在村口那个老秀才的茅草屋门口等他们。

朝阳初升,他站在那扇门前,看着父母逃也似地快步离开。

他打小就聪明,他知道他们不会再回来了。

老秀才姓金,据说十多岁的时候就考中了秀才,也曾风光无限,村里算命的半瞎子都说文曲星下凡,击中了他家的茅草房。

然而金秀才历经多年,不知考了多少次,次次考次次落榜,家里最大的孩子都七八岁了,他还没当上举人。

直到两年前,他妻子得了病,撒手人寰,留下一双儿女。

金秀才在老婆的坟前哭了好几天,带着孩子回了家,再也不考试了。

他不考学,时间就多了,有功夫给孩子们讲那些山川风景,鬼怪志异了。

所以他的茅草屋里就挤满了孩子,他们从田地里来,从树梢上来,从牛棚里来,围在金秀才的身边,听他讲故事。

种彦君也是其中之一,他喜欢听那些故事,喜欢听潇湘县令智斗海神,喜欢听沙海深处茫茫商队,喜欢听雪原之上触碰天命,喜欢听朝代更迭,高楼起落。

所以,父母离开后,他敲响了金秀才的门。

“你怎么这么早就来了啊?爹!”给他开门的是金秀才的女儿金泽玥。

她那时候六岁,比他大一岁,聪明伶俐,是全村的孩子王。

他还记得那一次,她攀上了村口那棵好高好高的树,一个路过的黑衣人看着她,说她根骨很出色,若是练武,将来必能有所成就。

那时候他想,那太好了,如果玥姐成了武林高手,就可以行侠仗义,让大家都过上好日子了。

回过神来,金秀才已经匆匆穿好衣服出了门。

他跑到种彦君家里去拍门,喊了半天没人应,他又蹬着墙壁翻进了院里,发现他们全家都已经找不见人影儿了。

金秀才回来的时候,像是老了十岁一般。

在这样的世道,没人愿意养一张非亲非故的嘴。

但下一秒,金泽玥拉住了他的手。

“爹!他爸妈是不是跑了?那我想让彦君当我弟弟!”

女孩银铃般的声音缭绕在他耳畔,她的手紧紧地握着他的手。

那只手的力气很大,甚至捏得他生疼,但他不敢松开,只是也紧紧地回握着她。

他亲眼见过自己的奶奶饿死在草席上,他知道如果被赶出去,他也会饿死在外面。

五岁的孩子不会掩藏情绪,他的眼中全是恐慌,甚至牙齿都在打颤。

但下一秒,他听到了金秀才的回答。

“好,那玥儿和清儿每天就要少吃一顿饭了。”

从这一天起,种彦君成为了金家的第四口人。

在名义上,他是金秀才的养子兼小徒弟,金泽玥成为了他的姐姐,而家中最大的儿子金泽清成为了他的哥哥。

也是这时候,他才知道,原来金秀才本事很大。金家的孩子们跟着父亲,不仅读圣贤书,还学一门武艺。

金秀才擅使大刀,一手刀法出神入化,曾砍倒过抢东西的山匪,也划开过飘然落下的秋叶。

金家儿女自幼学武,十岁的金泽清已能持刀与父亲过招,虽然距离打倒父亲还有很远。

而六岁的金泽玥天赋更高,基本功极其扎实,第一次拿刀就把哥哥砍得满院子边叫边跑。

隔壁屋的婶子还以为是金秀才在打孩子,跑过来劝架说孩子不能往死里打。

但传到种彦君这里,情况却有些不对了。

种彦君的根骨很好,甚至比金泽玥还要好一点,他在书本上的天赋也极高,金秀才教的所有东西都能融会贯通,举一反三。

若说刚收他入门的时候,金秀才还暗自后悔过,那么教了他一个月的书后,他心中就只剩下狂喜。

但,种彦君的身体灵巧,力量却有些欠缺,若是练习刀法,只会事倍功半。

针对他的情况研究七天后,金秀才做出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

他将种彦君手中的大刀放下,将一把柳叶枪交到了他小徒弟的手中。

三个月内,种彦君就和这把柳叶枪磨合好了,他的基本功开始发力,一本一本武学堆砌。

七年过去,少年击败大自己五岁的哥哥,成功出师。

那一天,金泽清坐在地上,仰起头哈哈大笑,那一天,金泽玥跑到集市上买了平日里舍不得吃的肉,那一天,一家四口人围坐在一起,火炉彤彤红,映着孩子们的脸。

金秀才将最大的一块肉夹到种彦君碗里,像对待家里最小的那个孩子一般。

“咱们彦君功夫那么好,学问也那么好,将来想做官员,还是想行侠仗义?”

刚巧,这个问题,他已想过无数次。

做侠客当然自由,无拘无束,行侠仗义,帮助弱小,顺心而动。

而且,在这个朝廷黑暗的时代,武林已然繁荣昌盛,各大门派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属于武人的时代到来了。

然而,做侠客,行走江湖,能救几人?

“我想做官,做个清官,做个好官,为民请命。”

权力是毒药,权力是武器,权力是腐化堕落的根基,权力也是烧灼罪恶的火焰。

“好!”师父哈哈大笑。“你做个好的县令,能救一县百姓,做个好的知府,能救一府百姓,做个好的太守,能救一片土地上的百姓!我信你的天赋,信你的才学,也信你的志向!”

心之所向,坚定不移。

武林风云变幻,金秀才的实力终于为人所知,隐藏在茅草屋里的学堂横空出世,长安书院这个名字响彻江湖。

有无数自诩侠客之人看轻他们,说他们无非是沽名钓誉之徒,竟还想着与那皇帝老儿同流合污。

有人来书院挑衅,被金泽玥一刀砍断了衣襟,也有人口吐污秽之语,被金泽清骂了个狗血淋头。

心静则风止,在哥哥姐姐的守护下,种彦君跟随师父学习为官之道,纵横之术。

无数个挑灯夜读的日夜,一颗坚定的心驱使着一颗聪明的大脑吸收着知识,一天又一天,越来越厚重,只待那一日,龙吟出海,凤鸣九天。

一年后,十三岁的种彦君考中秀才,神童之名在长安城流传。

三年后,十五岁的种彦君成为举人,太行的连片山川为他的名字而动容。

五年后,十七岁的种彦君在兄姐的陪伴下来到中京,天子脚下,华夏中心。

中京富贵迷人眼,他却想起了在长安书院,在茅草屋,在华夏各地游历时看到的天下万民。

九日作答,一篇治国策震动朝野。

高台放榜,十七岁的草根少年击败无数世家子,夺得状元之位。

少年天才,书生意气,举世闻名,万众瞩目。

春日马蹄疾,少年穿着红袍,打马游街。

无人得知前一天,他拒了皇家公主的婚事,惹恼了刚愎自用的皇帝。

天子一怒,签下了一纸命令,发配这位年轻的状元郎前往南疆,华夏最为偏远落后之地。

宫墙之上,无人知晓,这正是他想要的。

四月路途,有武林朋友相伴,他不觉得孤独。

金泽玥已经开始行走武林,她与武林中无数少年天才陪伴他一同前往南疆,帮他用武力扫荡顽固的本地豪强,与虎视眈眈的南国探子。

武林开始理解他在做什么,这也是他们想要去做的。

施政五年,平衡各派势力,发展本地经济,修建水渠,建立学校,打通商路,平反冤案。

这条路很难,也很泥泞,但他身处其中,只觉甘之如饴。

南疆太守热爱这片土地,他比任何人都更加坚信,这片土地是坚强的,是勇敢的。

总有一天,在它之上,会开出繁荣富强的花朵。

然而,他没有看到那一天。

天命不仁,悠悠武林风云变幻,江湖中白莲教兴起,有人在南疆密林中发现了圣树。

两年间,上万白莲信徒齐聚南疆,攻城略地,屠杀百姓。

二十二岁的南疆太守,以武人之姿带领三万守军,在春城外与白莲教生死一战。

那一天,鲜血染红了高天,染红了稻田,染红了河水,也染红了所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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