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知青说他是我未来老婆》
周征义口中的周璩的小堂哥,指的就是男主周玉临。
周玉临在他们村子,就是别人家的孩子,不止原主活在他的阴影下,就是其他的小伙伴也一样。
因为周玉临事事比他们优秀,村里很多年轻男孩都不喜欢他。有一些人就算表面跟他关系好,实际上私下里也十分的嫉妒他。
原主与他关系好的几个小伙伴,就对周玉临这个人意见挺大的。
他们觉得周玉临这个人虚伪,完全没有表现上那么的优秀那么的好。
还觉得周围那么多姑娘喜欢他,实际上喜欢的都是他虚伪的外表。
周璩没有穿来之前,他们经常私底下吐槽周玉临,原主更是因为嫉妒周玉临,一直看周玉临十分不顺眼。
想到原主的人设,周璩故意酸溜溜的说:“没办法,谁让人家长得比咱们小白脸呢?现在的姑娘都不会选男人,就喜欢他这种中看不中用的。”
周璩嘴上这样说着,心里却完全不是这样想的。
先不管周玉临这个人到底虚不虚伪,从文中他对两任妻子的态度就能看出来,他这样的男人确实是比较适合托付终身。
他人长得好看,会读书,有文化,对女人温柔,人品也端正。
在这样的乡下,只是长得好看他就能够打败很多普通男人了。
所以他这样的男人,招惹小姑娘喜欢并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周征义闻言笑了起来,他走上前来想要搂住周璩的肩膀。
周璩本来就热得不行,见他凑过来连忙往旁边挪了一步躲开了。
周征义见状也不生气,他知道周璩是嫌弃跟他凑一块太热了。
周征义:“对了,听说又要有知青来咱们大队了?”
周璩:“嗯。”
周征义:“我还听说,大队长让你和你小堂哥去接人?”
周璩:“咋了?”
周征义搓了搓手掌,一脸殷勤的对周璩道:“我那一天没什么事,我能不能代替你去啊?”
周璩闻言瞥了他一眼,“怎么,这一次来的知青里有你认识的人?”
周征义:“我一个乡下汉,上哪认识那些城里人?”
“那你为啥那么积极?”
小说里面,原主没有去接这次的知青,是周玉临一个人去接的人。
也就是说,文里周征义也没有去的。
如今周征义突然提出要去,周璩就挺好奇他的目的的。
周征义也不瞒着他,“听说里面有两个女知青,我想要过去接她们的时候好好表现表现,说不定以后也能够捞个城里姑娘当媳妇。”
周璩闻言在心里翻了个大白眼,周征义这货除了身高还算过得去,他的身上是真的没有任何一点优点。他们大队的姑娘都看不上他,就更别提那些城里的姑娘了。
当然了,周璩也就在心里这样想想,表面上并没有表现出任何嫌弃来。
周璩朝着对方伸出手来,“我那一天本来可以不用去上工的,你想要代替我去总得给点好处吧?”
周征义听到这话立刻笑了起来,他自然是了解这个抠门的发小的。想要对方把好事情让给他,他不付出一点诚意是不可能的。
所以他一早就准备好了东西,本来打算下了工再去找周璩的。
结果没有想到周璩今天会来上工,刚好就可以直接把东西给他了。
周征义从裤兜里摸了摸,然后掏出了一张布票来。
周征义:“你五姐就要结婚了,你上次让我帮你找布票,我刚好最近找到了一张。这一张布票是五尺的,再加一点就能做套衣服。我把这张布票免费送给你,你把接知青的活让给我呗。”
一张五尺的布票,那确实是稀罕物了。
周璩把布票拿了过去,就十分爽快的说道:“行,那天你就跟着我堂哥去吧。”
又不是什么好活,他自己也不稀罕去。
如今高考还没有恢复,周璩是不会现在就找媳妇的。
要找也要等到他功成名就,自己有本事买得起房子时。
娶媳妇,又不是找保姆,不能奔着让人家跟自己过苦日子。
当然了,周璩这样一心想要对自家媳妇好的男人,在后世一些人的眼里会被笑话是舔狗。
相较于,老实,本分,对自己媳妇好的老实男人,有一些人反而不怎么喜欢。
有一段时间他们更喜欢坏男人,越坏的越觉得对方有魅力。
什么家暴男,打女主啊,杀女主全家啊,哪怕对方罪行累累,也有很多人喜欢他,觉得他这样的男人有魅力。
不过好在,现在的这个时代不一样了。
如今这个时代,讲究的是“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没有后世那么多讲究,一些事情也就简单很多。
从周征义那里拿到布票,周璩就开始下地干活了。
如今他们大队还在收小麦,这个时候还没有收割机,收小麦就全部要靠人力。
周璩之前受过伤,头上的伤疤还十分的刺眼。
他难得来上工,大队长也不敢让他干太多活。
他就被安排到了妇女那边,一个大男人混迹在一群女人堆里。
这个年代妇女也不是贬义词,而是包含了年轻女人,中年女人,以及老年女人的统称。
他们这样的乡下,都是靠着上工赚工分的。
一般情况下,一个壮劳力一天可以赚十工分。
一个成年女性,一般一天可以拿到五六个工分。
工分到了年底可以换粮食,也可以换成钱。
周璩跟一群女人一起割麦子,哪怕他拥有原主的所有记忆,他割麦子也不如那些女人利落。
还真的不是周璩偷懒,也不是周璩没有力气。
割麦子这样的事情,是真的需要一定的技巧的。
原主就是个好吃懒做的,在这方面就没有什么经验。
周璩上一世是个富二代,干农活这样的事情对他来说是很陌生的。
不过好在,周璩骨子里还是挺能吃苦的。
他花了一上午学习割麦子的手法,等到下午的时候就渐渐的有了手感。
后面的几天,周璩白天上工割麦子,每天拿个五六个工分,晚上就在商场努力读书。
原主本来还挺白的一个人,经过了这几天的暴晒黑了不少。
周璩见状也没有太在意,他觉得男人就应该黑一点,这样看起来不仅帅还很酷。
这一天晚上,周璩在商场里看书看得眼睛发酸,就跑到二楼的一家男装店照镜子。
他看着镜子里越来越黑的人,都有一点忍不住自己来了。
忘了说的是,周璩与原主长得有五六分相似,这一点他觉得还是有一些神奇的。
他们一个书中的人物,一个是现实中的活人,两个人的长相竟然有五六分相似。
这种感觉就像是……这里是个平行世界,原主就是另一个世界的他一样。
但是很快周璩又否定的这种猜测,虽然他与原主都是家里的那个老幺,周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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