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神棍那些年》
离开奉元之前,元宾碰到了一起案子。
有一位老者被风湿困扰多年,在床上疼的死去活来那种,不知道从哪听说,吃人心能够治病。
隔壁村有一个青年后生英年早逝,然后他提前买通了负责入殓的人员,把后生的心脏挖出来,他拿回家煮掉,自己吃了……
邓允惊讶过后,慢慢淡定了……
有些理解林蕤了。
以前修桥打桩,打不下去就会有活人桩,也就是打生桩,用人打……
他们离开的时候,见到了元乐尚,瞧着对方的穿戴和精气神,这段时间在家里过的应该不错。
人贩子“杜鹃鸟”和元净华一起被送去了老宅,任凭李氏如何哭闹,元宾都不为所动。
有了元宾的撑腰,纵使李氏对元乐尚不满,她在府中的日子也不会太差!
邓允多看了小姑娘几眼。
容貌确实像李氏,长得比元净华好看,眼睛更大,皮肤也更白,再过个十来年,会是个美人胚子。
元乐尚对俩人还是很亲近的,林蕤和邓允将她从梁家园抱了回来,还痛斥了曹半仙,洗清了她“克人”的名头……
邓允记得,他收拾曹半仙的时候,元乐尚同样朝对方扔石头!
他蹲下身子,看着小姑娘拿出亲手制作的花环,笑着接过。
“阿允,我倒是低估了李氏,她确实跟龙脉沾点边儿……”
那日从元府离开,四下无人时,林蕤如是说道。
李氏,那就是个没脑子的,对待仇人之女比亲女更好,不是傻‖逼是什么?!
同年、同月、同日、同时,元乐尚和元净华两个孩子,八字相同,命格却截然不同!
元乐尚是母仪天下的命格!
林蕤觉得,自己和皇后还是挺有缘分的,她同王令嬴打过交道,也见过萧皇后,很多修士一辈子都见不到皇后命格,她这几年,一下子碰见三!
林姑娘掰着手指头数,宇文通现在多大岁数了?元乐尚今年才七岁,想要入宫侍奉,起码还得十几年,那时候宇文通得多大了?!
邓允道:“或许,不一定是宇文通,或许太子继位也说不定……”
林蕤小鸡啄米似的点头,“对呀,我怎么把萧皇后的太子给忘了,太子妃升职,那就是中宫皇后,也是母仪天下……”
她就说嘛,萧皇后一副温温柔柔,不妒不争的模样,又有两个能干的兄弟,怎么会从皇后之位下来?!
至于元乐尚将来是嫁给老子,还是嫁给儿子,这就说不好了……
也可能谁都没嫁。
*
邓允好奇:“元家两个孩子,长房和二房,八字相同,差别竟然如此大!”
林蕤哼了一声,“谁说不是呢,同年、同月、同日、同时出生的人并非没有,难道是个人就能当皇后不成么?”
从古直接,有多少代王朝?有多少位帝王?又有多少位皇后?
这些都是有定数的。
不是八字相同就可以的。
“首先……”
“元乐尚和元净华并非同父同母,自身底蕴不同。”
“便是一母同胞,同年、同月、同日、同时,也不一样啊……”
“便是母亲一胎同时生下八个女儿,每个孩子的命运也不相同啊……”
当然那是老母猪……
人是做不到的!
哪怕同父同母,八字相同,容貌相同的双胞胎,命格也是完全不同的!天干地支,四柱八字,一处不同,便处处不同!
元乐尚有当皇后的命,可是元净华只能嫁个富贵人家,即便嫁入皇室,结果也不会太好,她没有这命!
当然,对于这件事,林蕤除却邓允之外,谁都没提,无论是元宾还是元乐尚。
知道这个,对于他们来说不是好事,顺其自然就好。
到现在可能只有李氏还搞不清楚状况,以为元宾把元净华送回老宅,是为元乐尚出气。
人与人之间就是价值交换。
元净华没有价值了,或者说她的价值不足以打动元宾,所以,把她送回老宅是必然的,当然,这还得多亏了李氏的瞎折腾!
元宾若是不严加惩戒,不仅损害自身声誉,也可能影响仕途晋升。
元净华是二房的,生父早逝,就这么一个女儿,过继给长房,二房就没人了。
更何况“杜鹃鸟”已被族谱除名,这样一个生母有污点的女儿,元宾留下作甚?!
把元净华送回老宅何尝不是避风头。若是被政敌抓到,借题发挥,元宾也是要倒霉的。
这也是为何李氏如何哭闹,元宾都不肯松口的缘故。
邓允觉得林蕤说的在理,母仪天下什么的,都太遥远了,小孩子应该有小孩子的生活。
元乐尚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得到好的照顾,对于她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不过看李氏的样子,母女不和是肯定的,搞不好还要把送元净华离开这事,安在亲女身上……
“以李氏的性格,她真的能做出来……”
林蕤都不用看李氏的八字,只看人就一目了然。李氏是元乐尚的七杀,在元乐尚成年之前,会被其压制,阻碍。
但——
万事万物没有绝对的!
当元乐尚长大,成长起来,李氏便再也压制不住元乐尚了!
举个例子,五行之间,相生相克,好比木克土。一棵大树对于沙漠而言,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林蕤也想看看,元乐尚能走到多远,可不是谁都能母仪天下的!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取自《孟子·公孙丑下》
这句话啊,可以理解为鸡汤里的肉渣,能吃多少看本事!
想要成事,这三样里面起码得占两样!想要成大事,那是天时地利人和全都得到位,才能一飞冲天!
拼到最后,争到最后,比的就是运气……
运气是很重要的!你没有运气,多厉害都没有用……
*
林蕤和邓允刚到下一城,二人在茶馆喝茶,听到说书人提及萧景恒,大燕朝最年轻有为的将军。
林蕤想起她和萧景恒的约定,三年未见,也该去趟京城赴约了!
那说书人猛地一拍醒木,声音陡然沉了下去:“诸位,北狄狼烟未散,萧小将军的捷报还在京城街头传扬,谁曾想天妒英才——建元六年秋,萧景恒,卒,年仅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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