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兄跪舔心机女,妹宝随军高嫁失忆首长》
林语没有直接去省城。
陆骁帮她找的地方在省城郊区,一个叫新桥镇的地方,离省城市区有一个小时的车程。
“这里房租便宜,而且收废品的竞争小。”陆骁解释,“你先在这里落脚,等站稳了脚跟,再往市区发展。”
林语看了看那个小院子,比清风镇的还小,但胜在干净。
“行,就这里。”
林远帮她收拾屋子,陆骁帮她搬东西。
三个人忙了一整天,天黑了才弄完。
“今天太晚了,明天再开张。”林远说。
林语点点头。
陆骁请他们去镇上的小饭馆吃了一顿饭。
饭桌上,陆骁一直在说笑,逗林语开心。
林语勉强笑了笑,但谁都能看出来,她心里有事。
吃完饭,陆骁送他们回去,然后开车回了省城。
林语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她拿出那个桃酥模具,借着月光看。
木头上刻着的花纹已经有些磨损了,但她还是能看出那是一朵花。
鸢尾花。
她第一次去沈竞家那天,头上别的那种花。
她把模具贴在胸口,闭上眼睛。
沈竞,你现在在做什么?
你知道吗,我走了。
离你远远的,你是不是就安全了?
眼泪从眼角滑下来,林语哭着哭着睡着了。
第二天,林语在新桥镇的废品收购站开张了。
镇上的人不认识她,也没人知道她过去的事。
她从头开始,一家一家地去敲门,问有没有旧书旧报纸卖。
林远也是。
兄妹俩像两个陀螺,从早转到晚,不敢停下来。
因为一停下来,就会想那些不该想的事。
陆骁隔三岔五来看她,每次都带东西。
有一次带了一袋子苹果,有一次带了两条鱼,有一次带了一匹布。
“你开布店了?”林语看着那匹布,哭笑不得。
“我妈单位发的,她穿不了这么多。”陆骁挠挠头,“你不是会做衣服吗?给自己做件新的。”
林语看着那匹布,忽然想起沈竞当初给阿婆买布料的事。
她的眼眶红了。
但她忍住了。
“谢谢。”她说。
陆骁看着她,想说点什么,最终还是没开口。
日子过了差不多一个礼拜。
林语以为,只要她离沈竞远远的,一切就会好起来。
她又错了。
那天下午,她去镇东头一个村子收旧书。
三轮车上装满了收来的旧报纸,沉甸甸的。
她推着车往回走,路过一片小树林的时候,前面突然窜出几个人。
三个男人,都穿着深色的衣服,戴着帽子。
“你是林语?”为首的那个叼着烟,眯着眼睛看她。
林语的心猛地缩紧了。
她不认识他们。
“你们认错人了。”她推着车想绕开。
“没认错。”那个男人伸手拦住她,“有人让我们给你带句话。”
“什么话?”
“离沈竞远一点。不然下次就不是带话这么简单了。”
林语的血液都凝固了。
她看着那几个人,声音发抖:“你们认错人了。”
“没认错”男人笑了笑,那笑容让人毛骨悚然,“沈竞在查我们的事,我们动不了他,但动得了你。”
他把烟头扔在地上,用脚碾灭。
“识相的话,自己离开省城,回你的清风镇去。别让我们再来找你。”
林语攥紧了车把,指甲嵌进木头里。
“我跟他已经没有关系了。”她说,“我来省城是做生意的,不是为了他。”
“你说没关系就没关系?”男人冷笑,“他可不一定这么想。”
他凑近一步,林语闻到他身上的烟味,恶心地想吐。
“要不这样,留个记号,让他知道,跟我们来往的人,会有什么下场——”
他的手伸向林语的脸。
林语后退一步,撞在三轮车上。
就在那只手要碰到她的时候,一道黑影从树林里冲了出来。
一拳,男人倒在地上。
一脚,第二个男人捂着肚子蹲了下去。
第三个男人掏出刀,刺向黑影——
“沈竞!小心!”
林语尖叫。
沈竞侧身一躲,刀划破了他的手臂,血溅出来。
但他没有停。
他一拳打在第三个男人的太阳穴上,那人软软地倒了下去。
三个人都躺在地上,呻吟着。
沈竞站在中间,手臂上的血滴滴答答往下流。
他转头看着林语,眼神里全是怒意——不是对她的怒,是对自己的怒。
“你怎么在这里?”林语的声音发抖,“你不是……你不是在清风镇吗?”
“跟着你来的。”沈竞的声音很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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